卷五十一 列傳第四十五 處士
關燈
小
中
大
山,恒與學徒遊處其内。
至是,遂賣園宅,欲入東山,未及發,聞謝朏罷吳興郡不還,胤恐後之,乃拜表辭職,不待報辄去。
明帝大怒,使禦史中丞袁昂奏收胤,尋有诏許之。
胤以會稽山多靈異,往遊焉,居若邪山雲門寺。
初,胤二兄求、點并栖遁,求先卒,至是胤又隐,世号點為大山;胤為小山,亦曰東山。
永元中,征太常、太子詹事,并不就。
高祖霸府建,引胤為軍謀祭酒,與書曰:"想恒清豫,縱情林壑,緻足歡也。
既内絕心戰,外勞物役,以道養和,履候無爽。
若邪擅美東區,山川相屬,前世嘉賞,是為樂土。
仆推遷簿官,自東徂西,悟言素對,用成睽阕,傾首東顧,曷日無懷。
疇昔歡遇,曳裾儒肆,實欲卧遊千載,畋漁百氏,一行為吏,此事遂乖。
屬以世道威夷,仍離屯故,投袂數千,克黜釁禍。
思得矚卷谘款,寓情古昔,夫豈不懷,事與願謝。
君清襟素托,栖寄不近,中居人世,殆同隐淪。
既俯拾青組,又脫屣朱黻。
但理存用舍,義貴随時,往識禍萌,實為先覺,超然獨善,有識欽嗟。
今者為邦,貧賤鹹恥,好仁由己,幸無凝滞。
比别具白,此未盡言。
今遣候承音息,矯首還翰,慰其引領。
"胤不至。
高祖踐阼,诏為特進、右光祿大夫。
手敕曰:"吾猥當期運,膺此樂推,而顧己蒙蔽,昧于治道。
雖複劬勞日昃,思緻隆平,而先王遺範,尚蘊方策,自舉之用,存乎其人。
兼以世道澆暮,争詐繁起,改俗遷風,良有未易。
自非以儒雅弘朝,高尚軌物,則汩流所至,莫知其限。
治人之與治身,獨善之與兼濟,得失去取,為用孰多。
吾雖不學,頗好博古,尚想高塵,每懷擊節。
今世務紛亂,憂責是當,不得不屈道岩阿,共成世美。
必望深達往懷,不吝濡足。
今遣領軍司馬王果宣旨谕意,遲面在近。
"果至,胤單衣鹿巾,執經卷,下床跪受诏書,就席伏讀。
胤因謂果曰:"吾昔于齊朝欲陳兩三條事,一者欲正郊丘,二者欲更鑄九鼎,三者欲樹雙阙。
世傳晉室欲立阙,王丞相指牛頭山雲:'此天阙也',是則未明立阙之意。
阙者,謂之象魏。
縣象法于其上,浃日而收之。
象者,法也;魏者,當塗而高大貌也。
鼎者神器,有國所先,故王孫滿斥言,楚子頓盡。
圓丘國郊,舊典不同。
南郊祠五帝靈威仰之類,圓丘祠天皇大帝、北極大星是也。
往代合之郊丘,先儒之巨失。
今梁德告始,不宜遂因前謬。
卿宜詣阙陳之。
"果曰:"仆之鄙劣,豈敢輕議國典?此當敬俟叔孫生耳。
"胤曰:"卿讵不遣傳诏還朝拜表,留與我同遊邪?"果愕然曰:"古今不聞此例。
"胤曰:"《檀弓》兩卷,皆言物始。
自卿而始,何必有例。
"果曰:"今君遂當邈然絕世,猶有緻身理不?"胤曰:"卿但以事見推,吾年已五十七,月食四鬥米不盡,何容得有宦情?昔荷聖王跂識,今又蒙旌贲,甚願詣阙謝恩,但比腰腳大惡,此心不遂耳。
" 果還,以胤意奏聞,有敕給白衣尚書祿,胤固辭。
又敕山陰庫錢月給五萬,胤又不受。
乃敕胤曰:"頃者學業淪廢,儒術将盡,闾閻搢紳,鮮聞好事。
吾每思弘獎,其風未移,當扆興言為歎。
本欲屈卿暫出,開導後生,既屬廢業,此懷未遂,延伫之勞,載盈夢想。
理舟虛席,須俟來秋,所望惠然,申其宿抱耳。
卿門徒中經明行修,厥數有幾?且欲瞻彼堂堂,置此周行。
便可具以名聞,副其勞望。
"又曰:"比歲學者殊為寡少,良由無複聚徒,故明經斯廢。
每一念此,為之慨然。
卿居儒宗,加以德素,當敕後進有意向者,就卿受業。
想深思誨誘,使斯文載興。
"于是遣何子朗、孔壽等六人于東山受學。
太守衡陽王元簡深加禮敬,月中常命駕式闾,談論終日。
胤以若邪處勢迫隘,不容生徒,乃遷秦望山。
山有飛泉,西起學舍,即林成援,因岩為堵。
别為小閣室,寝處其中,躬自啟閉,僮仆無得至者。
山側營田二頃,講隙從生徒遊之。
胤初遷,将築室,忽見二人著玄冠,容貌甚偉,問胤曰:"君欲居此邪?"乃指一處雲:"此中殊吉。
"忽不複見,胤依其言而止焉。
尋而山發洪水,樹石皆倒拔,唯胤所居室巋然獨存。
元簡乃命記室參軍鐘嵘作《瑞室頌》,刻石以旌之。
及元簡去郡,入山與胤别,送至都賜埭,去郡三裡,因曰:"仆自棄人事,交遊路斷,自非降貴山薮,豈容複望城邑?此埭之遊,于今絕矣。
"執手涕零。
何氏過江,自晉司空充并葬吳西山。
胤家世年皆不永,唯祖尚之至七十二。
胤年登祖壽,乃移還吳,作《别山詩》一首,言甚凄怆。
至吳,居虎丘西寺講經論,學徒複随之,東境守宰經途者,莫不畢至。
胤常禁殺,有虞人逐鹿,鹿徑來趨胤,伏而不動。
又有異鳥如鶴,紅色,集講堂,馴狎如家禽焉。
初,開善寺藏法師與胤遇于秦望,後還都,卒于鐘山。
其死日,胤在般若寺,見一僧授胤香奁并函書,雲"呈何居士",言訖失所在。
胤開函,乃是《大莊嚴論》,世中未有。
又于寺内立明珠柱,乃七日七夜放光,太守何遠以狀啟。
昭明太子欽其德,遣舍人何思澄緻手令以褒美之。
中大通三年,卒,年八十六。
先是胤疾,妻江氏夢神人告之曰:"汝夫壽盡。
既有至德,應獲延期,爾當代之。
"妻覺說焉,俄得患而卒,胤疾乃瘳。
至是胤夢一神女并八十許人,并衣帢,行列至前,俱拜床下,覺又見之,便命營兇具。
既而疾動,因不自治。
胤注《百法論》、《十二門論》各一卷,注《周易》十卷、《毛詩總集》六卷、《毛詩隐義》十卷、《禮記隐義》二十卷、《禮答問》五十五卷。
子撰,亦不仕,廬陵王辟為主簿,不就。
阮孝緒,字士宗,陳留尉氏人也。
父彥之,宋太尉從事中郎。
孝緒七歲,出後從伯胤之。
胤之母周氏卒,有遺财百餘萬,應歸孝緒,孝緒一無所納,盡以歸胤之姊琅邪王晏之母,聞者鹹歎異之。
幼至孝,性沉靜,雖與兒童遊戲,恒以穿池築山為樂。
年十三,遍通《
至是,遂賣園宅,欲入東山,未及發,聞謝朏罷吳興郡不還,胤恐後之,乃拜表辭職,不待報辄去。
明帝大怒,使禦史中丞袁昂奏收胤,尋有诏許之。
胤以會稽山多靈異,往遊焉,居若邪山雲門寺。
初,胤二兄求、點并栖遁,求先卒,至是胤又隐,世号點為大山;胤為小山,亦曰東山。
永元中,征太常、太子詹事,并不就。
高祖霸府建,引胤為軍謀祭酒,與書曰:"想恒清豫,縱情林壑,緻足歡也。
既内絕心戰,外勞物役,以道養和,履候無爽。
若邪擅美東區,山川相屬,前世嘉賞,是為樂土。
仆推遷簿官,自東徂西,悟言素對,用成睽阕,傾首東顧,曷日無懷。
疇昔歡遇,曳裾儒肆,實欲卧遊千載,畋漁百氏,一行為吏,此事遂乖。
屬以世道威夷,仍離屯故,投袂數千,克黜釁禍。
思得矚卷谘款,寓情古昔,夫豈不懷,事與願謝。
君清襟素托,栖寄不近,中居人世,殆同隐淪。
既俯拾青組,又脫屣朱黻。
但理存用舍,義貴随時,往識禍萌,實為先覺,超然獨善,有識欽嗟。
今者為邦,貧賤鹹恥,好仁由己,幸無凝滞。
比别具白,此未盡言。
今遣候承音息,矯首還翰,慰其引領。
"胤不至。
高祖踐阼,诏為特進、右光祿大夫。
手敕曰:"吾猥當期運,膺此樂推,而顧己蒙蔽,昧于治道。
雖複劬勞日昃,思緻隆平,而先王遺範,尚蘊方策,自舉之用,存乎其人。
兼以世道澆暮,争詐繁起,改俗遷風,良有未易。
自非以儒雅弘朝,高尚軌物,則汩流所至,莫知其限。
治人之與治身,獨善之與兼濟,得失去取,為用孰多。
吾雖不學,頗好博古,尚想高塵,每懷擊節。
今世務紛亂,憂責是當,不得不屈道岩阿,共成世美。
必望深達往懷,不吝濡足。
今遣領軍司馬王果宣旨谕意,遲面在近。
"果至,胤單衣鹿巾,執經卷,下床跪受诏書,就席伏讀。
胤因謂果曰:"吾昔于齊朝欲陳兩三條事,一者欲正郊丘,二者欲更鑄九鼎,三者欲樹雙阙。
世傳晉室欲立阙,王丞相指牛頭山雲:'此天阙也',是則未明立阙之意。
阙者,謂之象魏。
縣象法于其上,浃日而收之。
象者,法也;魏者,當塗而高大貌也。
鼎者神器,有國所先,故王孫滿斥言,楚子頓盡。
圓丘國郊,舊典不同。
南郊祠五帝靈威仰之類,圓丘祠天皇大帝、北極大星是也。
往代合之郊丘,先儒之巨失。
今梁德告始,不宜遂因前謬。
卿宜詣阙陳之。
"果曰:"仆之鄙劣,豈敢輕議國典?此當敬俟叔孫生耳。
"胤曰:"卿讵不遣傳诏還朝拜表,留與我同遊邪?"果愕然曰:"古今不聞此例。
"胤曰:"《檀弓》兩卷,皆言物始。
自卿而始,何必有例。
"果曰:"今君遂當邈然絕世,猶有緻身理不?"胤曰:"卿但以事見推,吾年已五十七,月食四鬥米不盡,何容得有宦情?昔荷聖王跂識,今又蒙旌贲,甚願詣阙謝恩,但比腰腳大惡,此心不遂耳。
" 果還,以胤意奏聞,有敕給白衣尚書祿,胤固辭。
又敕山陰庫錢月給五萬,胤又不受。
乃敕胤曰:"頃者學業淪廢,儒術将盡,闾閻搢紳,鮮聞好事。
吾每思弘獎,其風未移,當扆興言為歎。
本欲屈卿暫出,開導後生,既屬廢業,此懷未遂,延伫之勞,載盈夢想。
理舟虛席,須俟來秋,所望惠然,申其宿抱耳。
卿門徒中經明行修,厥數有幾?且欲瞻彼堂堂,置此周行。
便可具以名聞,副其勞望。
"又曰:"比歲學者殊為寡少,良由無複聚徒,故明經斯廢。
每一念此,為之慨然。
卿居儒宗,加以德素,當敕後進有意向者,就卿受業。
想深思誨誘,使斯文載興。
"于是遣何子朗、孔壽等六人于東山受學。
太守衡陽王元簡深加禮敬,月中常命駕式闾,談論終日。
胤以若邪處勢迫隘,不容生徒,乃遷秦望山。
山有飛泉,西起學舍,即林成援,因岩為堵。
别為小閣室,寝處其中,躬自啟閉,僮仆無得至者。
山側營田二頃,講隙從生徒遊之。
胤初遷,将築室,忽見二人著玄冠,容貌甚偉,問胤曰:"君欲居此邪?"乃指一處雲:"此中殊吉。
"忽不複見,胤依其言而止焉。
尋而山發洪水,樹石皆倒拔,唯胤所居室巋然獨存。
元簡乃命記室參軍鐘嵘作《瑞室頌》,刻石以旌之。
及元簡去郡,入山與胤别,送至都賜埭,去郡三裡,因曰:"仆自棄人事,交遊路斷,自非降貴山薮,豈容複望城邑?此埭之遊,于今絕矣。
"執手涕零。
何氏過江,自晉司空充并葬吳西山。
胤家世年皆不永,唯祖尚之至七十二。
胤年登祖壽,乃移還吳,作《别山詩》一首,言甚凄怆。
至吳,居虎丘西寺講經論,學徒複随之,東境守宰經途者,莫不畢至。
胤常禁殺,有虞人逐鹿,鹿徑來趨胤,伏而不動。
又有異鳥如鶴,紅色,集講堂,馴狎如家禽焉。
初,開善寺藏法師與胤遇于秦望,後還都,卒于鐘山。
其死日,胤在般若寺,見一僧授胤香奁并函書,雲"呈何居士",言訖失所在。
胤開函,乃是《大莊嚴論》,世中未有。
又于寺内立明珠柱,乃七日七夜放光,太守何遠以狀啟。
昭明太子欽其德,遣舍人何思澄緻手令以褒美之。
中大通三年,卒,年八十六。
先是胤疾,妻江氏夢神人告之曰:"汝夫壽盡。
既有至德,應獲延期,爾當代之。
"妻覺說焉,俄得患而卒,胤疾乃瘳。
至是胤夢一神女并八十許人,并衣帢,行列至前,俱拜床下,覺又見之,便命營兇具。
既而疾動,因不自治。
胤注《百法論》、《十二門論》各一卷,注《周易》十卷、《毛詩總集》六卷、《毛詩隐義》十卷、《禮記隐義》二十卷、《禮答問》五十五卷。
子撰,亦不仕,廬陵王辟為主簿,不就。
阮孝緒,字士宗,陳留尉氏人也。
父彥之,宋太尉從事中郎。
孝緒七歲,出後從伯胤之。
胤之母周氏卒,有遺财百餘萬,應歸孝緒,孝緒一無所納,盡以歸胤之姊琅邪王晏之母,聞者鹹歎異之。
幼至孝,性沉靜,雖與兒童遊戲,恒以穿池築山為樂。
年十三,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