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四 列傳第十八 蕭景弟昌 昂 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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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越、桂四州諸軍事、輔國将軍、平越中郎将、廣州刺史。

    七年,進号征遠将軍。

    九年,分湘州置衡州,以昌為持節、督廣州之綏建湘州之始安諸軍事、信武将軍、衡州刺史,坐免。

    十三年,起為散騎侍郎,尋以本官兼宗正卿。

    其年,出為安右長史。

    累遷太子中庶子、通直散騎常侍,又兼宗正卿。

    昌為人亦明悟,然性好酒,酒後多過。

    在州郡,每醉辄徑出入人家,或獨詣草野。

    其于刑戮,頗無期度。

    醉時所殺,醒或求焉,亦無悔也。

    屬為有司所劾,入留京師,忽忽不樂,遂縱酒虛悸。

    在石頭東齋,引刀自刺,左右救之,不殊。

    十七年,卒,時年三十九。

    子伯言。

     昂字子明,景第三弟也。

    天監初,累遷司徒右長史,出為輕車将軍、監南兖州。

    初,兄景再為南兖,德惠在人,及昂來代,時人方之馮氏。

    征為琅邪、彭城二郡太守,軍号如先。

    複以輕車将軍出為廣州刺史。

    普通二年,為散騎常侍、信威将軍。

    四年,轉散騎侍郎、中領軍、太子中庶子,出為吳興太守。

    大通二年,征為仁威将軍、衛尉卿,尋為侍中,兼領軍将軍。

    中大通元年,為領軍将軍。

    二年,封湘陰縣侯,邑一千戶。

    出為江州刺史。

    大同元年,卒,時年五十三。

    谥曰恭。

     昱字子真,景第四弟也。

    天監初,除秘書郎,累遷太子舍人,洗馬,中書舍人,中書侍郎。

    每求自試,高祖以為淮南、永嘉、襄陽郡,并不就。

    志願邊州,高祖以其輕脫無威望,抑而不許。

    遷給事黃門侍郎。

    上表曰:"夏初陳啟,未垂采照,追懷慚懼,實戰胸心。

    臣聞暑雨祁寒,小人猶怨;榮枯寵辱,誰能忘懷!臣藉以往因,得預枝戚之重;緣報既雜,時逢坎壈之運。

    昔在齊季,義師之始,臣乃幼弱,粗有識慮,東西阻絕,歸赴無由,雖未能負戈擐甲,實銜淚憤懑。

    潛伏東境,備履艱危,首尾三年,亟移數處,雖複饑寒切身,亦不以凍餒為苦。

    每涉驚疑,惶怖失魄,既乖緻命之節,空有項領之憂,希望開泰,冀蒙共樂;豈期二十餘年,功名無紀,畢此身骸,方填溝壑,丹誠素願,溘至長罷,俯自哀憐,能不傷歎!夫自媒自衒,誠哉可鄙;自譽自伐,實在可羞。

    然量己揆分,自知者審,陳力就列,甯敢空言?是以常願一試,屢成幹請。

    夫上應玄象,實不易叨;錦不輕裁,誠難其制。

    過去業鄣,所以緻乖算測。

    聖監既謂臣愚短,不可試用,豈容久居顯禁,徒穢黃樞。

    忝竊稍積,恐招物議,請解今職,乞屏退私門。

    伏願天照,特垂允許。

    臣雖叨榮兩宮,報效無地,方違省闼,伏深戀悚。

    "高祖手诏答曰:"昱表如此。

    古者用人,必前明試,皆須績用既立,乃可自退之高。

    昔漢光武兄子章、興二人,并有名宗室,就欲習吏事,不過章為平陰令,興為缑氏宰,政事有能,方遷郡守,非直政績見稱,即是光武猶子。

    昱之才地,豈得比類焉!往歲處以淮南郡,既不肯行;續用為招遠将軍、鎮北長史、襄陽太守,又以邊外緻辭;改除招遠将軍、永嘉太守,複雲内地非願;複問晉安、臨川,随意所擇,亦複不行。

    解巾臨郡,事不為薄,數有緻辭,意欲何在?且昱諸兄遞居連率,相繼推毂,未嘗缺歲。

    其同産兄景,今正居藩鎮。

    朕豈厚于景而薄于昱,正是朝序物議,次第若斯,于其一門,差自無愧。

    無論今日不得如此;昱兄弟昔在布衣,以處成長,于何取立,豈得任情反道,背天違地。

    孰謂朝廷無有憲章,特是未欲緻之于理。

    既表解職,可聽如啟。

    "坐免官。

    因此杜門絕朝觐,國家慶吊不複通。

     普通五年,坐于宅内鑄錢,為有司所奏,下廷尉,得免死,徙臨海郡。

    行至上虞,有敕追還,且令受菩薩戒。

    昱既至,恂恂盡禮,改意蹈道,持戒又精潔,高祖甚嘉之,以為招遠将軍、晉陵太守。

    下車勵名迹,除煩苛,明法憲,嚴于奸吏,優養百姓,旬日之間,郡中大化。

    俄而暴疾卒,百姓行坐号哭,市裡為之喧沸,設祭奠于郡庭者四百餘人。

    田舍有女人夏氏,年百餘歲,扶曾孫出郡,悲泣不自勝。

    其惠化所感如此。

    百姓相率為立廟建碑,以紀其德。

    又詣京師求贈谥。

    诏贈湘州刺史。

    谥曰恭。

     史臣曰:高祖光有天下,慶命傍流,枝戚屬,鹹被任遇。

    蕭景之才辯識斷,益政佐時,蓋梁宗室令望者矣。

     《梁書》 唐·姚思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