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三 列傳第十七 長沙嗣王業子孝俨 業弟藻 永陽嗣王伯遊 衡陽嗣王元簡 桂陽嗣王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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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征為使持節、都督南兖、兖、徐、青、冀五州諸軍事、兖州刺史,軍号如故。

    頻莅數鎮,民吏稱之。

    推善下人,常如弗及。

    征為太子詹事。

    普通三年,遷領軍将軍,加侍中。

    六年,為軍師将軍,與西豐侯正德北伐渦陽,辄班師,為有司所奏,免官削爵土。

    七年,起為宗正卿。

    八年,複封爵,尋除左衛将軍,領步兵校尉。

     大通元年,遷侍中、中護軍。

    時渦陽始降,乃以藻為使持節、北讨都督、征北大将軍,鎮于渦陽。

    二年,為中權将軍、金紫光祿大夫,置佐史,加侍中。

    中大通元年,遷護軍将軍,中權如故。

    三年,為中軍将軍、太子詹事,出為丹陽尹。

    高祖每歎曰:"子弟并如迦葉,吾複何憂。

    "迦葉,藻小名也。

    入為安左将軍、尚書左仆射,加侍中,藻固辭不就,诏不許。

    大同五年,遷中衛将軍、開府儀同三司、中書令,侍中如故。

     藻性恬靜,獨處一室,床有膝痕,宗室衣冠,莫不楷則。

    常以爵祿太過,每思屏退,門庭閑寂,賓客罕通,太宗尤敬愛之。

    自遭家禍,恒布衣蒲席,不食鮮禽,非在公庭,不聽音樂。

    高祖每以此稱之。

    出為使持節、督南徐州刺史。

    侯景亂,藻遣長子彧率兵入援,及城開,加散騎常侍、大将軍。

    景遣其儀同蕭邕代之,據京口,藻因感氣疾,不自療。

    或勸奔江北,藻曰:"吾國之台铉,位任特隆,既不能誅剪逆賊,正當同死朝廷,安能投身異類,欲保餘生。

    "因不食累日。

    太清三年,薨,時年六十七。

     永陽嗣王伯遊,字士仁,高祖次兄敷之子。

    敷字仲達,解褐齊後将軍、征虜行參軍,輔太子舍人,洗馬,遷丹陽尹丞。

    入為太子中舍人,除建威将軍、随郡内史。

    招懷遠近,黎庶安之,以為前後之政莫之及也。

    進号甯朔将軍,征為廬陵王谘議參軍。

    建武四年,薨。

    高祖即位,追贈侍中、司空,封永陽郡王,谥曰昭。

     伯遊美風神,善言玄理。

    天監元年四月,诏曰:"兄子伯遊,雖年識未弘,意尚粗可。

    浙東奧區,宜須撫莅,可督會稽、東陽、新安、永嘉、臨海五郡諸軍事、輔國将軍、會稽太守。

    "二年,襲封永陽郡王。

    五年,薨,時年二十三。

    谥曰恭。

     衡陽嗣王元簡,字熙遠,高祖第四弟暢之子。

    暢仕齊至太常,封江陵縣侯,卒。

    天監元年,追贈侍中、骠騎大将軍、開府儀同三司。

    封衡陽郡王。

    谥曰宣。

     元簡三年襲封,除中書郎,遷會稽太守。

    十三年,入為給事黃門侍郎,出為持節、都督廣、交、越三州諸軍事、平越中郎将、廣州刺史。

    還為太子中庶子,遷使持節、都督郢、司、霍三州諸軍事、信武将軍、郢州刺史。

    十八年正月,卒于州。

    谥曰孝。

    子俊嗣。

     桂陽嗣王象,字世翼,長沙宣武王第九子也。

    初,叔父融仕齊至太子洗馬。

    永元中,宣武之難,融遇害。

    高祖平京邑,贈給事黃門侍郎。

    天監元年,加散騎常侍、撫軍大将軍,封桂陽郡王。

    谥曰簡。

    無子,乃诏象為嗣,襲封爵。

     象容止閑雅,善于交遊,事所生母以孝聞。

    起家甯遠将軍、丹陽尹。

    到官未幾,簡王妃薨,去職。

    服阕,複授明威将軍、丹陽尹。

    象生長深宮,始親庶政,舉無失德,朝廷稱之。

    出為持節、督司、霍、郢三州諸軍事、征遠将軍、郢州刺史。

    尋遷湘、衡二州諸軍事、輕車将軍、湘州刺史。

    湘州舊多虎暴,及象在任,為之靜息,故老鹹稱德政所感。

    除中書侍郎,俄以本官行石頭戍軍事,轉給事黃門侍郎、兼領軍,又以本官兼宗正卿。

    尋遷侍中、太子詹事,未拜,改授持節、督江州諸軍事、信武将軍、江州刺史。

    以疾免。

    尋除太常卿,加侍中,遷秘書監、領步兵校尉。

    大同二年,薨,谥曰敦。

    子慥嗣。

     史臣曰:長沙諸嗣王,并承襲土宇,光有藩服。

    桂陽王象以孝聞,在于牧湘,猛虎息暴,蓋德惠所緻也。

    昔之善政,何以加焉。

     《梁書》 唐·姚思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