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八 列傳第十二 張惠紹 馮道根 康絢 昌義之

關燈
此陛下之大樹将軍也。

    "處州郡,和理清靜,為部下所懷。

    在朝廷,雖貴顯而性儉約,所居宅不營牆屋,無器服侍衛,入室則蕭然如素士之貧賤者。

    當時服其清退,高祖亦雅重之。

    微時不學,既貴,粗讀書,自謂少文,常慕周勃之器重。

     十六年,複假節、都督豫州諸軍事、信武将軍、豫州刺史。

    将行,高祖引朝臣宴别道根于武德殿,召工視道根,使圖其形像。

    道根踧踖謝曰:"臣所可報國家,惟餘一死;但天下太平,臣恨無可死之地。

    "豫部重得道根,人皆喜悅。

    高祖每稱曰:"馮道根所在,能使朝廷不複憶有一州。

    " 居州少時,遇疾,自表乞還朝,征為散騎常侍、左軍将軍。

    既至疾甚,中使累加存問。

    普通元年正月,卒,時年五十八。

    是日輿駕春祠二廟,既出宮,有司以聞。

    高祖問中書舍人朱異曰:"吉兇同日,今行乎?"異對曰:"昔柳莊寝疾,衛獻公當祭,請于屍曰:'有臣柳莊,非寡人之臣,是社稷之臣也,聞其死,請往。

    '不釋祭服而往,遂以襚之。

    道根雖未為社稷之臣,亦有勞王室,臨之,禮也。

    "高祖即幸其宅,哭之甚恸。

    诏曰:"豫甯縣開國伯、新除散騎常侍、領左軍将軍馮道根,奉上能忠,有功不伐,撫人留愛,守邊難犯,祭遵、馮異、郭伋、李牧,不能過也。

    奄緻殒喪,恻怆于懷。

    可贈信威将軍、左衛将軍,給鼓吹一部。

    赙錢十萬,布百匹。

    谥曰威。

    "子懷嗣。

     康絢,字長明,華山藍田人也。

    其先出自康居。

    初,漢置都護,盡臣西域。

    康居亦遣侍子待诏于河西,因留為黔首,其後即以康為姓。

    晉時隴右亂,康氏遷于藍田。

    絢曾祖因為苻堅太子詹事,生穆,穆為姚苌河南尹。

    宋永初中,穆舉鄉族三千餘家,入襄陽之岘南。

    宋為置華山郡藍田縣,寄居于襄陽,以穆為秦、梁二州刺史。

    未拜,卒。

    絢世父元隆,父元撫,并為流人所推,相繼為華山太守。

     絢少俶傥有志氣。

    齊文帝為雍州刺史,所辟皆取名家,絢特以才力召為西曹書佐。

    永明三年,除奉朝請。

    文帝在東宮,以舊恩引為直後,以母憂去職。

    服阕,除振威将軍、華山太守。

    推誠撫循,荒餘悅服。

    遷前軍将軍,複為華山太守。

     永元元年,義兵起,絢舉郡以應高祖,身率敢勇三千人,私馬二百五十匹以從。

    除西中郎南康王中兵參軍,加輔國将軍。

    義師方圍張沖于郢城,曠日持久,東昏将吳子陽壁于加湖,軍鋒甚盛,絢随王茂力攻屠之。

    自是常領遊兵,有急應赴,斬獲居多。

    天監元年,封南安縣男,邑三百戶。

    除輔國将軍、竟陵太守。

    魏圍梁州,刺史王珍國使請救,絢以郡兵赴之,魏軍退。

    七年,司州三關為魏所逼,诏假絢節、武旅将軍,率衆赴援。

    九年,遷假節、督北兖州緣淮諸軍事、振遠将軍、北兖州刺史。

    及朐山亡徒以城降魏,絢馳遣司馬霍奉伯分軍據崄。

    魏軍至,不得越朐城。

    明年,青州刺史張稷為土人徐道角所殺,絢又遣司馬茅榮伯讨平之。

    征骠騎臨川王司馬,加左骁騎将軍,尋轉朱衣直閣。

    十三年,遷太子右衛率,甲仗百人,與領軍蕭景直殿内。

     絢身長八尺,容貌絕倫,雖居顯官,猶習武藝。

    高祖幸德陽殿戲馬,敕絢馬射,撫弦貫的,觀者悅之。

    其日,上使畫工圖絢形,遣中使持以問絢曰:"卿識此圖不?"其見親如此。

     時魏降人王足陳計,求堰淮水以灌壽陽。

    足引北方童謠曰:"荊山為上格,浮山為下格,潼沱為激溝,并灌钜野澤。

    "高祖以為然,使水工陳承伯、材官将軍祖芃視地形,鹹謂淮内沙土漂輕,不堅實,其功不可就。

    高祖弗納,發徐、揚人,率二十戶取五丁以築之。

    假絢節、都督淮上諸軍事,并護堰作,役人及戰士,有衆二十萬。

    于鐘離南起浮山,北抵巉石,依岸以築土,合脊于中流。

    十四年,堰将合,淮水漂疾,辄複決潰,衆患之。

    或謂江、淮多有蛟,能乘風雨決壞崖岸,其性惡鐵,因是引東西二冶鐵器,大則釜鬵,小則鋘鋤,數千萬斤,沉于堰所。

    猶不能合,乃伐樹為井幹,填以巨石,加土其上。

    緣淮百裡内,岡陵木石,無巨細必盡,負擔者肩上皆穿。

    夏日疾疫,死者相枕,蠅蟲晝夜聲相合。

    高祖愍役人淹久,遣尚書右仆射袁昂、侍中謝舉假節慰勞之,并加蠲複。

    是冬又寒甚,淮、泗盡凍,士卒死者十七八,高祖複遣賜以衣袴。

    十一月,魏遣将楊大眼揚聲決堰,絢命諸軍撤營露次以待之。

    遣其子悅挑戰,斬魏鹹陽王府司馬徐方興,魏軍小卻。

    十二月,魏遣其尚書仆射李昙定督衆軍來戰,絢與徐州刺史劉思祖等距之。

    高祖又遣右衛将軍昌義之、太仆卿魚弘文、直閣曹世宗、徐元和相次距守。

    十五年四月,堰乃成。

    其長九裡,下闊一百四十丈,上廣四十五丈,高二十丈,深十九丈五尺。

    夾之以堤,并樹杞柳,軍人安堵,列居其上。

    其水清潔,俯視居人墳墓,了然皆在其下。

    或人謂絢曰:"四渎,天所以節宣其氣,不可久塞。

    若鑿湫東注,則遊波寬緩,堰得不壞。

    "絢然之,開湫東注。

    又縱反間于魏曰:"梁人所懼開湫,不畏野戰。

    "魏人信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