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 列傳第十 王亮 張稷 王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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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亮,字奉叔,琅邪臨沂人,晉丞相導之六世孫也。

    祖偃,宋右光祿大夫、開府儀同三司。

    父攸,給事黃門侍郎。

    亮以名家子,宋末選尚公主,拜驸馬都尉、秘書郎,累遷桂陽王文學,南郡王友,秘書丞。

    齊竟陵王子良開西邸,延才俊以為士林館,使工圖畫其像,亮亦預焉。

    遷中書侍郎、大司馬從事中郎,出為衡陽太守。

    以南土卑濕,辭不之官,遷給事黃門侍郎。

    尋拜晉陵太守,在職清公有美政。

    時齊明帝作相,聞而嘉之,引為領軍長史,甚見賞納。

    及即位,累遷太子中庶子,尚書吏部郎,诠序著稱,遷侍中。

    建武末,為吏部尚書,是時尚書右仆射江祏管朝政,多所進拔,為士子所歸。

    亮自以身居選部,每持異議。

    始亮未為吏部郎時,以祏帝之内弟,故深友祏,祏為之延譽,益為帝所器重;至是與祏昵之如初。

    及祏遇誅,群小放命,凡所除拜,悉由内寵,亮更弗能止。

    外若詳審,内無明鑒,其所選用,拘資次而已,當世不謂為能。

    頻加通直散騎常侍、太子右衛率,為尚書右仆射、中護軍。

    既而東昏肆虐,淫刑已逞,亮傾側取容,竟以免戮。

     義師至新林,内外百僚皆道迎,其未能拔者,亦間路送誠款,亮獨不遣。

    及城内既定,獨推亮為首。

    亮出見高祖,高祖曰:"颠而不扶,安用彼相。

    "而弗之罪也。

    霸府開,以為大司馬長史、撫軍将軍、琅邪、清河二郡太守。

    梁台建,授侍中、尚書令,固讓不拜,乃為侍中、中書監,兼尚書令。

    高祖受禅,遷侍中、尚書令、中軍将軍,引參佐命,封豫甯縣公,邑二千戶。

    天監二年,轉左光祿大夫,侍中、中軍如故。

    元日朝會萬國,亮辭疾不登殿,設馔别省,而語笑自若。

    數日,诏公卿問訊,亮無疾色,禦史中丞樂藹奏大不敬,論棄市刑。

    诏削爵廢為庶人。

    四年夏,高祖宴于華光殿,謂群臣曰:"朕日昃聽政,思聞得失。

    卿等可謂多士,宜各盡獻替。

    "尚書左丞範缜起曰:"司徒謝朏本有虛名,陛下擢之如此,前尚書令王亮頗有治實,陛下棄之如彼,是愚臣所不知。

    "高祖變色曰:"卿可更餘言。

    "缜固執不已,高祖不悅。

    禦史中丞任昉因奏曰: 臣聞息夫曆诋,漢有正刑;白褒一奏,晉以明罰。

    況乎附下讪上,毀譽自口者哉。

    風聞尚書左丞臣範缜,自晉安還,語人雲:"我不詣餘人,惟詣王亮;不饷餘人,惟饷王亮。

    "辄收缜白從左右萬休到台辨問,與風聞符同。

    又今月十日,禦餞梁州刺史臣珍國,宴私既洽,群臣并已谒退,時诏留侍中臣昂等十人,訪以政道。

    缜不答所問,而橫議沸騰,遂貶裁司徒臣朏,褒舉庶人王亮。

    臣于時預奉恩留,肩随并立,耳目所接,差非風聞。

    竊尋王有遊豫,親禦軒陛,義深推毂,情均《湛露》。

    酒闌宴罷,當扆正立,記事在前,記言在後,轸早朝之念,深求瘼之情,而缜言不遜,妄陳褒貶,傷濟濟之風,缺側席之望。

    不有嚴裁,憲準将頹,缜即主。

     臣謹案:尚書左丞臣範缜,衣冠緒餘,言行舛駁,誇諧裡落,喧诟周行。

    曲學谀聞,未知去代;弄口鳴舌,祇足飾非。

    乃者,義師近次,缜丁罹艱棘,曾不呼門,墨縗景附,頗同先覺,實奉龍顔。

    而今黨協釁餘,翻為矛楯,人而無恒,成茲奸诐。

    日者,飲至策勳,功微賞厚,出守名邦,入司管轄,苞篚罔遺,而假稱折轅,衣裙所弊,讒激失所,許與疵廢,廷辱民宗。

    自居樞憲,糾奏寂寞。

    顧望縱容,無至公之議;惡直醜正,有私讦之談。

    宜置之徽纆,肅正國典。

    臣等參議,請以見事免缜所居官,辄勒外收付廷尉法獄治罪。

    應諸連逮,委之獄官,以法制從事。

    缜位應黃紙,臣辄奉白簡。

     诏聞可。

    玺書诘缜曰:"亮少乏才能,無聞時輩,昔經冒入群英,相與豈薄,晚節谄事江祏,為吏部,末協附梅蟲兒、茹法珍,遂執昏政。

    比屋罹禍,盡家塗炭,四海沸騰,天下橫潰,此誰之咎!食亂君之祿,不死于治世。

    亮協固兇黨,作威作福,靡衣玉食,女樂盈房,勢危事逼,自相吞噬。

    建石首題,啟靡請罪。

    朕錄其白旗之來,贳其既往之咎。

    亮反覆不忠,奸賄彰暴,有何可論!妄相談述,具以狀對。

    "所诘十條,缜答支離而已。

    亮因屏居閉掃,不通賓客。

    遭母憂,居喪盡禮。

     八年,诏起為秘書監,俄加通直散騎常侍,數日遷太常卿。

    九年,轉中書監,加散騎常侍。

    其年卒。

    诏赙錢三萬,布五十匹。

    谥曰炀子。

     張稷,字公喬,吳郡人也。

    父永,宋右光祿大夫。

    稷所生母遘疾曆時,稷始年十一,夜不解衣而養,永異之。

    及母亡,毀瘠過人,杖而後起。

    性疏率,朗悟有才略,與族兄充、融、卷等俱知名,時稱之曰:"充融卷稷,是為四張。

    "起家著作佐郎,不拜,頻居父母憂,六載廬于墓側。

    服除,為骠騎法曹行參軍,遷外兵參軍。

     齊永明中,為剡縣令,略不視事,多為山水遊。

    會賊唐瑤作亂,稷率厲縣人,保全縣境。

    入為太子洗馬,大司馬東曹掾,建安王友,大司馬從事中郎。

    武陵王渼為護軍,轉護軍司馬,尋為本州治中。

    明帝領牧,仍為别駕。

    時魏寇壽春,以稷為甯朔将軍、軍主,副尚書仆射沈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