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本紀第三 武帝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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爽以前,在民間無問多少,言上尚書,督所未入者,皆赦除之。

    "又诏曰:"用天之道,分地之利,蓋先聖之格訓也。

    凡是田桑廢宅沒入者,公創之外,悉以分給貧民,皆使量其所能以受田分。

    如聞頃者,豪家富室,多占取公田,貴價僦稅,以與貧民,傷時害政,為蠹已甚。

    自今公田悉不得假與豪家;已假者特聽不追。

    其若富室給貧民種糧共營作者,不在禁例。

    "己醜,以金紫光祿大夫臧盾為領軍将軍。

    十二月壬寅,诏曰:"古人雲,一物失所,如納諸隍,未是切言也。

    朕寒心消志,為日久矣,每當食投箸,方眠徹枕,獨坐懷憂,憤慨申旦,非為一人,萬姓故耳。

    州牧多非良才,守宰虎而傅翼,楊阜是故憂憤,賈誼所以流涕。

    至于民間誅求萬端,或供廚帳,或供廄庫,或遣使命,或待賓客,皆無自費,取給于民。

    又複多遣遊軍,稱為遏防,奸盜不止,暴掠繁多,或求供設,或責腳步。

    又行劫縱,更相枉逼,良人命盡,富室财殚。

    此為怨酷,非止一事。

    亦頻禁斷,猶自未已,外司明加聽采,随事舉奏。

    又複公私傳、屯、邸、冶,爰至僧尼,當其地界,止應依限守視;乃至廣加封固,越界分斷,水陸采捕,及以樵蘇,遂緻細民措手無所。

    凡自今有越界禁斷者,禁斷之身,皆以軍法從事。

    若是公家創内,止不得辄自立屯,與公競作,以收私利。

    至百姓樵采以供煙爨者,悉不得禁。

    及以采捕,亦勿诃問。

    若不遵承,皆以死罪結正。

    "魏遣使來聘。

    丙辰,于宮城西立士林館,延集學者。

    是歲,交州土民李贲攻刺史蕭谘,谘輸賂,得還越州。

     八年春正月,安成郡民劉敬躬挾左道以反,内史蕭說委郡東奔,敬躬據郡,進攻廬陵,取豫章,妖黨遂至數萬,前逼新淦、柴桑。

    二月戊戌,江州刺史湘東王繹遣中兵曹子郢讨之。

    三月戊辰,大破之,擒敬躬送京師,斬于建康市。

    是月,于江州新蔡、高塘立頌平屯,墾作蠻田。

    遣越州刺史陳侯、羅州刺史甯巨、安州刺史李智、愛州刺史阮漢,同征李贲于交州。

     九年春閏月丙申,地震,生毛。

    二月甲戌,使江州民三十家出奴婢一戶,配送司州。

    三月,以太子詹事謝舉為尚書仆射。

    夏四月,林邑王破德州,攻李贲,贲将範修又破林邑王于九德,林邑王敗走。

    冬十一月辛醜,安西将軍、益州刺史武陵王紀進号征西将軍、開府儀同三司。

    十二月壬戌,領軍将軍臧盾卒;以輕車将軍河東王譽為領軍将軍。

     十年春正月,李贲于交址竊位号,署置百官。

    三月甲午,輿駕幸蘭陵,谒建甯陵。

    辛醜,至修陵。

    壬寅,诏曰:"朕自違桑梓,五十餘載,乃眷東顧,靡日不思。

    今四方款關,海外有截,獄訟稍簡,國務小閑,始獲展敬園陵,但增感恸。

    故鄉老少,接踵遠至,情貌孜孜,若歸于父,宜有以慰其此心。

    并可錫位一階,并加頒赉。

    所經縣邑,無出今年租賦。

    監所責民,蠲複二年。

    并普赉内外從官軍主左右錢米各有差。

    "因作《還舊鄉》詩。

    癸卯,诏園陵職司,恭事勤勞,并錫位一階,并加頒赉。

    丁未,仁威将軍、南徐州刺史臨川王正義進号安東将軍。

    己酉,幸京口城北固樓,改名北顧。

    庚戌,幸回賓亭,宴帝鄉故老,及所經近縣奉迎候者少長數千人,各赉錢二千。

    夏四月乙卯,輿駕至自蘭陵。

    诏鳏寡孤獨尤貧者贍恤各有差。

    五月丁酉,尚書令何敬容免。

    秋九月己醜,诏曰:"今茲遠近,雨澤調适,其獲已及,冀必萬箱,宜使百姓因斯安樂。

    凡天下罪無輕重,已發覺未發覺,讨捕未擒者,皆赦宥之。

    侵割耗散官物,無問多少,亦悉原除。

    田者荒廢、水旱不作、無當時文列,應追稅者,并作田不登公格者,并停。

    各備台州以文最逋殿,罪悉從原。

    其有因饑逐食,離鄉去土,悉聽複業,蠲課五年。

    "冬十二月,大雪,平地三尺。

     十一年春三月庚辰,诏曰:"皇王在昔,澤風未遠,故端居玄扈,拱默岩廊。

    自大道既淪,澆波斯逝,動競日滋,情僞彌作。

    朕負扆君臨,百年将半。

    宵漏未分,躬勞政事;白日西浮,不遑飧飯。

    退居猶于布素,含咀匪過藜藿。

    甯以萬乘為貴,四海為富;唯欲億兆康甯,下民安乂。

    雖複三思行事,而百慮多失。

    凡遠近分置、内外條流、四方所立屯、傳、邸、冶,市埭、桁渡,津稅、田園,新舊守宰,遊軍戍邏,有不便于民者,尚書州郡各速條上,當随言除省,以舒民患。

    夏四月,魏遣使來聘。

    冬十月己未,诏曰:"堯、舜以來,便開贖刑,中年依古,許罪身入赀,吏下因此,不無奸猾,所以一日複敕禁斷。

    川流難壅,人心惟危,既乖内典慈悲之義,又傷外教好生之德。

    《書》雲:'與殺不辜,甯失不經。

    '可複開罪身,皆聽入贖。

    " 中大同元年春正月丁未,曲阿縣建陵隧口石骐驎動,有大蛇鬥隧中,其一被傷奔走。

    癸醜,交州刺史楊?票克交趾嘉甯城,李贲竄入獠洞,交州平。

    三月乙巳,大赦天下:凡主守割盜、放散官物,及以軍糧器甲,凡是赦所不原者,起十一年正月以前,皆悉從恩,十一年正月已後,悉原加責;其或為事逃叛流移,因饑以後亡鄉失土,可聽複業,蠲課五年,停其徭役;其被拘之身,各還本郡,舊業若在,皆悉還之。

    庚戌,法駕出同泰寺大會,停寺省,講《金字三慧經》。

    夏四月丙戌,于同泰寺解講,設法會。

    大赦,改元。

    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赉宿衛文武各有差。

    是夜,同泰寺災。

    六月辛巳,竟天有聲,如風雨相擊薄。

    秋七月辛酉,以武昌王嵒為東揚州刺史。

    甲子,诏曰:"禽獸知母而不知父,無賴子弟過于禽獸,至于父母并皆不知。

    多觸王憲,緻及老人。

    耆年禁執,大可傷愍。

    自今有犯罪者,父母祖父母勿坐。

    唯大逆不預今恩。

    "丙寅,诏曰:"朝四而暮三,衆狙皆喜,名實未虧,而喜怒為用。

    頃聞外間多用九陌錢,陌減則物貴,陌足則物賤,非物有貴賤,是心有颠倒。

    至于遠方,日更滋甚。

    豈直國有異政,乃至家有殊俗,徒亂王制,無益民财。

    自今可通用足陌錢。

    令書行後,百日為期,若猶有犯,男子谪運,女子質作,并同三年。

    "八月丁醜,東揚州刺史武昌王嵒薨。

    以安東将軍、南徐州刺史臨川王正義即本号東揚州刺史,丹陽尹邵陵王綸為鎮東将軍、南徐州刺史。

    甲午,渴般瑽國遣使獻方物。

    冬十月癸酉,汝陰王劉哲薨。

    乙亥,以前東揚州刺史嶽陽王察為雍州刺史。

     太清元年正月壬寅,骠騎大将軍、開府儀同三司、荊州刺史廬陵王續薨;以鎮南将軍、江州刺史湘東王繹為鎮西将軍、荊州刺史。

    辛酉,輿駕親祠南郊,诏曰:"天行彌綸,覆焘之功博;乾道變化,資始之德成。

    朕沐浴齋宮,虔恭上帝,祗事槱燎,高熛太一,大禮克遂,感慶兼懷,思與億兆,同其福惠。

    可大赦天下,尤窮者無出即年租調;清議禁锢,并皆宥釋;所讨逋叛,巧籍隐年,暗丁匿口,開恩百日,各令自首,不問往罪;流移他鄉,聽複宅業,蠲課五年;孝悌力田,賜爵一級;居局治事,賞勞二年。

    可班下遠近,博采英異,或德茂州闾,道行鄉邑,或獨行特立,不求聞達,鹹使言上,以時招聘。

    "甲子,輿駕親祠明堂。

    二月己卯,白虹貫日。

    庚辰,魏司徒侯景求以豫、廣、颍、洛、陽、西揚、東荊、北荊、襄、東豫、南兖、西兖、齊等十三州内屬。

    壬午,以景為大将軍,封河南王,大行台,制承如鄧禹故事。

    丁亥,輿駕躬耕籍田。

    三月庚子,高祖幸同泰寺,設無遮大會,舍身,公卿等以錢一億萬奉贖。

    甲辰,遣司州刺史羊鴉仁、兖州刺史桓和、仁州刺史湛海珍等應接北豫州。

    夏四月丁亥,輿駕還宮,大赦天下,改元,孝悌力田為父後者賜爵一級,在朝群臣宿衛文武并加頒赉。

    五月丁酉,輿駕幸德陽堂,宴群臣,設絲竹樂。

    六月戊辰,以前雍州刺史鄱陽王範為征北将軍,總督漢北征讨諸軍事。

    秋七月庚申,羊鴉仁入懸瓠城。

    甲子,诏曰:"二豫分置,其來久矣。

    今汝、颍克定,可依前代故事,以懸瓠為豫州,壽春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