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六 列傳第六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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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女
○羊耽妻辛氏杜有道妻嚴氏王渾妻鐘氏鄭袤妻曹氏愍懷太子妃王氏鄭休妻石氏陶侃母湛氏賈渾妻宗氏梁緯妻辛氏許延妻杜氏虞潭母孫氏周顗母李氏張茂妻陸氏尹虞二女荀崧小女灌王凝之妻謝氏劉臻妻陳氏皮京妻龍氏孟昶妻周氏何無忌母劉氏劉聰妻劉氏王廣女陝婦人靳康女韋逞母宋氏張天錫妾閻氏薛氏苻堅妾張氏窦滔妻蘇氏苻登妻毛氏慕容垂妻段氏段豐妻慕容氏呂纂妻楊氏李玄盛後尹氏
夫三才分位,室家之道克隆;二族交歎,貞烈之風斯著。
振高情而獨秀,魯冊于是飛華;挺峻節而孤标,周篇于焉騰茂。
徽烈兼劭,柔順無愆,隔代相望,諒非一緒。
然則虞興妫汭,夏盛塗山,有娀、有{新女}廣隆殷之業,大任、大姒衍昌姬之化,馬鄧恭儉,漢朝推德,宣昭懿淑,魏代揚芬,斯皆禮極中闱,義殊月室者矣。
至若恭姜誓節,孟母求仁,華率傅而經齊,樊授規而霸楚,譏文伯于奉劍,讓子發于分菽,少君之從約禮,孟光之符隐志,既昭婦則,且擅母儀。
子政緝之于前,元凱編之于後,具宣閨範,有裨陰訓。
故上從泰始,下迄恭安,一操可稱,一藝可紀,鹹皆撰錄,為之傳雲。
或位極後妃,或事因夫子,各随本傳,今所不錄。
在諸僞國,暫阻王猷,天下之善,足以懲勸,亦同搜次,附于篇末。
羊耽妻辛氏,字憲英,隴西人,魏侍中毗之女也。
聰朗有才鑒。
初,魏文帝得立為太子,抱毗項謂之曰:"辛君知我喜不?"毗以告憲英,憲英歎曰:"太子,代君主宗廟社稷者也。
代君不可以不戚,主國不可以不懼,宜戚而喜,何以能久!魏其不昌乎?" 弟敞為大将軍曹爽參軍,宣帝将誅爽,因其從魏帝出而閉城門,爽司馬魯芝率府兵斬關赴爽,呼敞同去。
敞懼,問憲英曰:"天子在外,太傅閉城門,人雲将不利國家,于事可得爾乎?"憲英曰:"事有不可知,然以吾度之,太傅殆不得不爾。
明皇帝臨崩,把太傅臂,屬以後事,此言猶在朝士之耳。
且曹爽與太傅俱受寄托之任,而獨專權勢,于王室不忠,于人道不直,此舉不過以誅爽耳。
"敞曰:"然則敞無出乎?"憲英曰:"安可以不出!職守,人之大義也。
凡人在難,猶或恤之;為人執鞭而棄其事,不祥也。
且為人任,為人死,親昵之職也,汝從衆而已。
"敞遂出。
宣帝果誅爽。
事定後,敞歎曰:"吾不謀于姊,幾不獲于義!" 其後鐘會為鎮西将軍,憲英謂耽從子祜曰:"鐘士季何故西出?"祐曰:"将為滅蜀也。
"憲英曰:"會在事縱恣,非持久處下之道,吾畏其有他志也。
"及會将行,請其子琇為參軍,憲英憂曰:"他日吾為國憂,今日難至吾家矣。
"琇固請于文帝,帝不聽。
憲英謂琇曰:"行矣,戒之!古之君子入則緻孝于親,出則緻節于國;在職思其所司,在義思其所立,不遺父母憂患而已。
軍旅之間可以濟者,其惟仁恕乎!"會至蜀果反,琇竟以全歸。
祜嘗送錦被,憲英嫌其華,反而覆之,其明鑒儉約如此。
泰始五年卒,年七十九。
杜有道妻嚴氏,字憲,京兆人也。
貞淑有識量。
年十三,适于杜氏,十八而嫠居。
子植、女韡并孤藐,憲雖少,誓不改節,撫育二子,教以禮度,植遂顯名于時,韡亦有淑德,傳玄求為繼室,憲便許之。
時玄與何晏、鄧揚不穆,晏等每欲害之,時人莫肯共婚。
及憲許玄,内外以為憂懼。
或曰:"何、鄧執權,必為玄害,亦由排山壓卵,以湯沃雪耳,奈何與之為親?"憲曰:"爾知其一,不知其他。
晏等驕移,必當自敗,司馬太傅獸睡耳,吾恐卵破雪銷,行自有在。
"遂與玄為婚。
晏等尋亦為宣帝所誅。
植後為南安太守。
植從兄預為秦州刺史,被誣,征還,憲與預書戒之曰:"諺雲忍辱至三公。
卿今可謂辱矣,能忍之,公是卿坐。
"預後果為儀同三司。
玄前妻子鹹年六歲,嘗随其繼母省憲,謂鹹曰:"汝千裡駒也,必當遠至。
"以其妹之女妻之。
鹹後亦有名于海内。
其知人之鑒如此。
年六十六卒。
王渾妻鐘氏,字琰,颍川人,魏太傅繇曾孫也。
父徽,黃門郎。
琰數歲能屬文,及長,聰慧弘雅,博覽記籍。
美容止,善嘯詠,禮儀法度為中表所則。
既适渾,生濟。
渾嘗共琰坐,濟趨庭而過,渾欣然曰:"生子如此,足慰人心。
"琰笑曰:"若使新婦得配參軍,生子故不翅如此。
"參軍,謂渾中弟淪也。
琰女亦有才淑,為求賢夫。
時有兵家子甚俊,濟欲妻之,白琰,琰曰:"要令我見之。
"濟令此兵與群小雜處,琰自帏中察之,既而謂濟曰:"绯衣者非汝所拔乎?"濟曰:"是。
"琰曰:"此人才足拔萃,然地寒壽促,不足展其器用,不可與婚。
"遂止。
其人數年果亡。
琰明鑒遠識,皆此類也。
渾弟湛妻郝氏亦有德行,琰雖貴門,與郝雅相親重,郝不以賤下琰,琰不以貴陵郝,時人稱鐘夫人之禮,郝夫人之法雲。
鄭袤妻曹氏。
魯國薛人也。
袤先娶孫氏,早亡,娉之為繼室。
事舅姑甚孝,躬紡織
振高情而獨秀,魯冊于是飛華;挺峻節而孤标,周篇于焉騰茂。
徽烈兼劭,柔順無愆,隔代相望,諒非一緒。
然則虞興妫汭,夏盛塗山,有娀、有{新女}廣隆殷之業,大任、大姒衍昌姬之化,馬鄧恭儉,漢朝推德,宣昭懿淑,魏代揚芬,斯皆禮極中闱,義殊月室者矣。
至若恭姜誓節,孟母求仁,華率傅而經齊,樊授規而霸楚,譏文伯于奉劍,讓子發于分菽,少君之從約禮,孟光之符隐志,既昭婦則,且擅母儀。
子政緝之于前,元凱編之于後,具宣閨範,有裨陰訓。
故上從泰始,下迄恭安,一操可稱,一藝可紀,鹹皆撰錄,為之傳雲。
或位極後妃,或事因夫子,各随本傳,今所不錄。
在諸僞國,暫阻王猷,天下之善,足以懲勸,亦同搜次,附于篇末。
羊耽妻辛氏,字憲英,隴西人,魏侍中毗之女也。
聰朗有才鑒。
初,魏文帝得立為太子,抱毗項謂之曰:"辛君知我喜不?"毗以告憲英,憲英歎曰:"太子,代君主宗廟社稷者也。
代君不可以不戚,主國不可以不懼,宜戚而喜,何以能久!魏其不昌乎?" 弟敞為大将軍曹爽參軍,宣帝将誅爽,因其從魏帝出而閉城門,爽司馬魯芝率府兵斬關赴爽,呼敞同去。
敞懼,問憲英曰:"天子在外,太傅閉城門,人雲将不利國家,于事可得爾乎?"憲英曰:"事有不可知,然以吾度之,太傅殆不得不爾。
明皇帝臨崩,把太傅臂,屬以後事,此言猶在朝士之耳。
且曹爽與太傅俱受寄托之任,而獨專權勢,于王室不忠,于人道不直,此舉不過以誅爽耳。
"敞曰:"然則敞無出乎?"憲英曰:"安可以不出!職守,人之大義也。
凡人在難,猶或恤之;為人執鞭而棄其事,不祥也。
且為人任,為人死,親昵之職也,汝從衆而已。
"敞遂出。
宣帝果誅爽。
事定後,敞歎曰:"吾不謀于姊,幾不獲于義!" 其後鐘會為鎮西将軍,憲英謂耽從子祜曰:"鐘士季何故西出?"祐曰:"将為滅蜀也。
"憲英曰:"會在事縱恣,非持久處下之道,吾畏其有他志也。
"及會将行,請其子琇為參軍,憲英憂曰:"他日吾為國憂,今日難至吾家矣。
"琇固請于文帝,帝不聽。
憲英謂琇曰:"行矣,戒之!古之君子入則緻孝于親,出則緻節于國;在職思其所司,在義思其所立,不遺父母憂患而已。
軍旅之間可以濟者,其惟仁恕乎!"會至蜀果反,琇竟以全歸。
祜嘗送錦被,憲英嫌其華,反而覆之,其明鑒儉約如此。
泰始五年卒,年七十九。
杜有道妻嚴氏,字憲,京兆人也。
貞淑有識量。
年十三,适于杜氏,十八而嫠居。
子植、女韡并孤藐,憲雖少,誓不改節,撫育二子,教以禮度,植遂顯名于時,韡亦有淑德,傳玄求為繼室,憲便許之。
時玄與何晏、鄧揚不穆,晏等每欲害之,時人莫肯共婚。
及憲許玄,内外以為憂懼。
或曰:"何、鄧執權,必為玄害,亦由排山壓卵,以湯沃雪耳,奈何與之為親?"憲曰:"爾知其一,不知其他。
晏等驕移,必當自敗,司馬太傅獸睡耳,吾恐卵破雪銷,行自有在。
"遂與玄為婚。
晏等尋亦為宣帝所誅。
植後為南安太守。
植從兄預為秦州刺史,被誣,征還,憲與預書戒之曰:"諺雲忍辱至三公。
卿今可謂辱矣,能忍之,公是卿坐。
"預後果為儀同三司。
玄前妻子鹹年六歲,嘗随其繼母省憲,謂鹹曰:"汝千裡駒也,必當遠至。
"以其妹之女妻之。
鹹後亦有名于海内。
其知人之鑒如此。
年六十六卒。
王渾妻鐘氏,字琰,颍川人,魏太傅繇曾孫也。
父徽,黃門郎。
琰數歲能屬文,及長,聰慧弘雅,博覽記籍。
美容止,善嘯詠,禮儀法度為中表所則。
既适渾,生濟。
渾嘗共琰坐,濟趨庭而過,渾欣然曰:"生子如此,足慰人心。
"琰笑曰:"若使新婦得配參軍,生子故不翅如此。
"參軍,謂渾中弟淪也。
琰女亦有才淑,為求賢夫。
時有兵家子甚俊,濟欲妻之,白琰,琰曰:"要令我見之。
"濟令此兵與群小雜處,琰自帏中察之,既而謂濟曰:"绯衣者非汝所拔乎?"濟曰:"是。
"琰曰:"此人才足拔萃,然地寒壽促,不足展其器用,不可與婚。
"遂止。
其人數年果亡。
琰明鑒遠識,皆此類也。
渾弟湛妻郝氏亦有德行,琰雖貴門,與郝雅相親重,郝不以賤下琰,琰不以貴陵郝,時人稱鐘夫人之禮,郝夫人之法雲。
鄭袤妻曹氏。
魯國薛人也。
袤先娶孫氏,早亡,娉之為繼室。
事舅姑甚孝,躬紡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