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三 列傳第三
關燈
小
中
大
雅為德,莅職無幹局之譽,箪食缊袍,不營資産,世以此重之。
大将軍曹爽引為從事中郎,轉散騎常侍、光祿勳。
嘉平三年,拜司空。
及高貴鄉公講《尚書》,沖執經親授,與侍中鄭小同俱被賞賜。
俄轉司徒。
常道鄉公即位,拜太保,位在三司之上,封壽光侯。
沖雖位階台輔,而不預世事。
時文帝輔政,平蜀之後,命賈充、羊祜等分定禮儀、律令,皆先谘于沖,然後施行。
及魏帝告禅,使沖奉策。
武帝踐阼,拜太傅,進爵為公。
頃之,司隸李憙、中丞侯史光奏沖及何曾,荀顗等各以疾病,俱應免官。
帝不許。
沖遂不視事,表乞骸骨。
優诏不許,遣使申喻。
沖固辭,上貂蟬印绶,诏又不許。
泰始六年,诏曰:"昔漢祖以知人善任,克平宇宙,推述勳勞,歸美三俊。
遂與功臣剖符作誓,藏之宗廟,副在有司,所以明德庸勳,藩翼王室者也。
昔我祖考,遭世多難,攬授英俊,與之斷金,遂濟時務,克定大業。
太傅壽光公鄭沖、太保郎陵公何曾、太尉臨淮公荀顗各尚德依仁,明允笃誠,翼亮先皇,光濟帝業。
故司空博陵元公王沈、衛将軍钜平侯羊祜才兼文武,忠肅居正,朕甚嘉之。
《書》不雲乎:'天秩有禮,五服五章哉!'其為壽光、郎陵、臨淮、博陵、钜平國置郎中令,假夫人、世子印绶,食本秩三分之一,皆如郡公侯比。
" 九年,沖又抗表緻仕。
诏曰:"太傅韫德深粹,履行高潔,恬遠清虛,确然絕世。
艾服王事,六十餘載,忠肅在公,慮不及私。
遂應衆舉,曆登三事。
仍荷保傅之重,綢缪論道之任,光輔奕世,亮茲天工,迪宣謀猷,弘濟大烈,可謂朝之俊老,衆所具瞻者也。
朕昧于政道,庶事未康,挹仰耆訓,導揚厥蒙,庶賴顯德,緝熙有成。
而公屢以年高疾笃,緻仕告退。
惟從公志,則朕孰與谘謀?譬彼涉川,罔知攸濟。
是用未許,迄于累載。
而高讓彌笃,至意難違,覽其盛指,俾朕怃然。
夫功成弗有,上德所隆,成人之美,君子與焉。
豈必遂朕憑賴之心,以枉大雅進止之度哉!今聽其所執,以壽光公就第,位同保傅,在三司之右。
公宜頤精養神,保衛太和,以究遐福。
其賜幾杖,不朝。
古之哲王,欽祗國老,憲行乞言,以彌縫其阙。
若朝有大政,皆就谘之。
又賜安車驷馬,第一區,錢百萬,絹五百匹,床帷簟褥,置舍人六人,官騎二十人,以世子徽為散騎常侍,使常優遊定省。
祿賜所供,策命儀制,一如舊典而有加焉。
" 明年薨。
帝于朝堂發哀,追贈太傅,賜秘器,朝服,衣一襲,錢三十萬,布百匹。
谥曰成。
鹹甯初,有司奏,沖與安平王孚等十二人皆存銘太常,配食于廟。
初,沖與孫邕、曹羲、荀顗、何晏共集《論語》諸家訓注之善者,記其姓名,因從其義,有不安者辄改易之,名曰《論語集解》。
成,奏之魏朝,于今傳焉。
沖無子,以從子徽為嗣,位至平原内史。
徽卒,子簡嗣。
何曾,字穎考,陳國陽夏人也。
父夔,魏太仆、陽武亭侯。
曾少襲爵,好學博聞,與同郡袁侃齊名。
魏明帝初為平原侯,曾為文學。
及即位,累遷散騎侍郎、汲郡典農中郎将、給事黃門侍郎。
上疏曰:"臣聞為國者以清靜為基,而百姓以良吏為本。
今海内虛耗,事役衆多,誠宜恤養黎元,悅以使人。
郡守之權雖輕,猶專任千裡,比之于古,則列國之君也。
上當奉宣朝恩,以緻惠和,下當興利而除其害。
得其人則可安,非其人則為患。
故漢宣稱曰:"百姓所以安其田裡,而無歎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
與我共此者,其惟良二千石乎!"此誠可謂知政之本也。
方今國家大舉,新有發調,軍師遠征,上下劬勞。
夫百姓可與樂成,難與慮始。
愚惑之人,能厭目前之小勤,而忘為亂之大禍者,是以郡守益不可不得其人。
才雖難備,猶宜粗有威恩,為百姓所信憚者。
臣聞諸郡守,有年老或疾病,皆委政丞掾,不恤庶事。
或體性疏怠,不以政理為意。
在官積年,惠澤不加于人。
然于考課之限,罪亦不至诎免。
故得經延歲月,而無斥罷之期。
臣愚以為可密诏主者,使隐核參訪郡守,其有老病不隐親人物,及宰牧少恩,好修人事,煩撓百姓者,皆可征還,為更選代。
"頃之,遷散騎常侍。
及宣帝将伐遼東,曾上疏魏帝曰:"臣聞先王制法,必全于慎。
故建官受任,則置副佐;陳師命将,則立監貳;宣命遣使,則設介副;臨敵交刃,又參禦右,蓋以盡思謀之功,防安危之變也。
是以在險當難,則權足相濟;隕缺不豫,則才足相代。
其為國防,至深至遠。
及至漢氏,亦循舊章,韓信伐趙,張耳為貳;馬援讨越,劉隆副軍。
前世之迹,著在篇志。
今太尉奉辭誅罪,精甲銳鋒,步騎數萬,道路迥阻,且四千裡。
雖假天威,有征無戰,寇或潛遁,消引日月。
命無常期,人非金石,遠慮詳備,誠宜有副。
今北軍諸将及太尉所督,皆為僚屬,名位不殊,素無定分統禦之尊,卒有變急,不相鎮攝。
存不忘亡,聖達所裁。
臣愚以為宜選大臣名将威重宿著者,成其禮秩,遣詣北軍,進同謀略,退為副佐。
雖有萬一不虞之變,軍主有儲,則無患矣。
"帝不從。
出補河内太守,在任有威嚴之稱。
征拜侍中,母憂去官。
嘉平中,為司隸校尉。
撫軍校事尹模憑寵作威,奸利盈積,朝野畏憚,莫敢言者。
曾奏劾之,朝廷稱焉。
時曹爽專權,宣帝稱疾,曾亦謝病。
爽誅,乃起視事,魏帝之廢也,曾預其謀焉。
時步兵校尉阮籍負才放誕,居喪無禮。
曾面質籍于文帝座曰:"卿縱情背禮,敗俗之人,今忠賢執政,綜核名實,若卿之曹,不可長也。
"因言于帝曰:"公方以孝治天下,而聽阮籍以重哀飲酒食肉于公座。
宜擯四裔,無令污染華夏。
"帝曰:"此子羸病若此,君不能為吾忍邪!"曾重引據,辭理甚切。
帝雖不從,時人敬憚之。
毌丘儉誅,子甸、妻荀應坐死。
其族兄顗、族父虞并景帝姻通,共表魏帝以丐其命。
诏聽離婚,荀所生女芝為颍川太守劉子元妻,亦坐死,以懷妊系獄。
荀辭詣曾乞恩曰:"芝系在廷尉,顧影知命,計日備法。
乞沒為官婢,以贖芝命。
"曾哀之,騰辭上議。
朝廷佥以為當,遂改法。
語在《刑法志》。
曾在司隸積年,遷尚書,正元年中為鎮北将軍、都督河北諸軍事、假節。
将之鎮,文帝使武帝、齊王攸辭送數十裡。
曾盛為賓主,備太牢之馔。
侍從吏驺,莫不醉飽。
帝既出,又過其子劭。
曾先敕劭曰:"客必過汝,汝當豫嚴。
"劭不冠帶,停
大将軍曹爽引為從事中郎,轉散騎常侍、光祿勳。
嘉平三年,拜司空。
及高貴鄉公講《尚書》,沖執經親授,與侍中鄭小同俱被賞賜。
俄轉司徒。
常道鄉公即位,拜太保,位在三司之上,封壽光侯。
沖雖位階台輔,而不預世事。
時文帝輔政,平蜀之後,命賈充、羊祜等分定禮儀、律令,皆先谘于沖,然後施行。
及魏帝告禅,使沖奉策。
武帝踐阼,拜太傅,進爵為公。
頃之,司隸李憙、中丞侯史光奏沖及何曾,荀顗等各以疾病,俱應免官。
帝不許。
沖遂不視事,表乞骸骨。
優诏不許,遣使申喻。
沖固辭,上貂蟬印绶,诏又不許。
泰始六年,诏曰:"昔漢祖以知人善任,克平宇宙,推述勳勞,歸美三俊。
遂與功臣剖符作誓,藏之宗廟,副在有司,所以明德庸勳,藩翼王室者也。
昔我祖考,遭世多難,攬授英俊,與之斷金,遂濟時務,克定大業。
太傅壽光公鄭沖、太保郎陵公何曾、太尉臨淮公荀顗各尚德依仁,明允笃誠,翼亮先皇,光濟帝業。
故司空博陵元公王沈、衛将軍钜平侯羊祜才兼文武,忠肅居正,朕甚嘉之。
《書》不雲乎:'天秩有禮,五服五章哉!'其為壽光、郎陵、臨淮、博陵、钜平國置郎中令,假夫人、世子印绶,食本秩三分之一,皆如郡公侯比。
" 九年,沖又抗表緻仕。
诏曰:"太傅韫德深粹,履行高潔,恬遠清虛,确然絕世。
艾服王事,六十餘載,忠肅在公,慮不及私。
遂應衆舉,曆登三事。
仍荷保傅之重,綢缪論道之任,光輔奕世,亮茲天工,迪宣謀猷,弘濟大烈,可謂朝之俊老,衆所具瞻者也。
朕昧于政道,庶事未康,挹仰耆訓,導揚厥蒙,庶賴顯德,緝熙有成。
而公屢以年高疾笃,緻仕告退。
惟從公志,則朕孰與谘謀?譬彼涉川,罔知攸濟。
是用未許,迄于累載。
而高讓彌笃,至意難違,覽其盛指,俾朕怃然。
夫功成弗有,上德所隆,成人之美,君子與焉。
豈必遂朕憑賴之心,以枉大雅進止之度哉!今聽其所執,以壽光公就第,位同保傅,在三司之右。
公宜頤精養神,保衛太和,以究遐福。
其賜幾杖,不朝。
古之哲王,欽祗國老,憲行乞言,以彌縫其阙。
若朝有大政,皆就谘之。
又賜安車驷馬,第一區,錢百萬,絹五百匹,床帷簟褥,置舍人六人,官騎二十人,以世子徽為散騎常侍,使常優遊定省。
祿賜所供,策命儀制,一如舊典而有加焉。
" 明年薨。
帝于朝堂發哀,追贈太傅,賜秘器,朝服,衣一襲,錢三十萬,布百匹。
谥曰成。
鹹甯初,有司奏,沖與安平王孚等十二人皆存銘太常,配食于廟。
初,沖與孫邕、曹羲、荀顗、何晏共集《論語》諸家訓注之善者,記其姓名,因從其義,有不安者辄改易之,名曰《論語集解》。
成,奏之魏朝,于今傳焉。
沖無子,以從子徽為嗣,位至平原内史。
徽卒,子簡嗣。
何曾,字穎考,陳國陽夏人也。
父夔,魏太仆、陽武亭侯。
曾少襲爵,好學博聞,與同郡袁侃齊名。
魏明帝初為平原侯,曾為文學。
及即位,累遷散騎侍郎、汲郡典農中郎将、給事黃門侍郎。
上疏曰:"臣聞為國者以清靜為基,而百姓以良吏為本。
今海内虛耗,事役衆多,誠宜恤養黎元,悅以使人。
郡守之權雖輕,猶專任千裡,比之于古,則列國之君也。
上當奉宣朝恩,以緻惠和,下當興利而除其害。
得其人則可安,非其人則為患。
故漢宣稱曰:"百姓所以安其田裡,而無歎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
與我共此者,其惟良二千石乎!"此誠可謂知政之本也。
方今國家大舉,新有發調,軍師遠征,上下劬勞。
夫百姓可與樂成,難與慮始。
愚惑之人,能厭目前之小勤,而忘為亂之大禍者,是以郡守益不可不得其人。
才雖難備,猶宜粗有威恩,為百姓所信憚者。
臣聞諸郡守,有年老或疾病,皆委政丞掾,不恤庶事。
或體性疏怠,不以政理為意。
在官積年,惠澤不加于人。
然于考課之限,罪亦不至诎免。
故得經延歲月,而無斥罷之期。
臣愚以為可密诏主者,使隐核參訪郡守,其有老病不隐親人物,及宰牧少恩,好修人事,煩撓百姓者,皆可征還,為更選代。
"頃之,遷散騎常侍。
及宣帝将伐遼東,曾上疏魏帝曰:"臣聞先王制法,必全于慎。
故建官受任,則置副佐;陳師命将,則立監貳;宣命遣使,則設介副;臨敵交刃,又參禦右,蓋以盡思謀之功,防安危之變也。
是以在險當難,則權足相濟;隕缺不豫,則才足相代。
其為國防,至深至遠。
及至漢氏,亦循舊章,韓信伐趙,張耳為貳;馬援讨越,劉隆副軍。
前世之迹,著在篇志。
今太尉奉辭誅罪,精甲銳鋒,步騎數萬,道路迥阻,且四千裡。
雖假天威,有征無戰,寇或潛遁,消引日月。
命無常期,人非金石,遠慮詳備,誠宜有副。
今北軍諸将及太尉所督,皆為僚屬,名位不殊,素無定分統禦之尊,卒有變急,不相鎮攝。
存不忘亡,聖達所裁。
臣愚以為宜選大臣名将威重宿著者,成其禮秩,遣詣北軍,進同謀略,退為副佐。
雖有萬一不虞之變,軍主有儲,則無患矣。
"帝不從。
出補河内太守,在任有威嚴之稱。
征拜侍中,母憂去官。
嘉平中,為司隸校尉。
撫軍校事尹模憑寵作威,奸利盈積,朝野畏憚,莫敢言者。
曾奏劾之,朝廷稱焉。
時曹爽專權,宣帝稱疾,曾亦謝病。
爽誅,乃起視事,魏帝之廢也,曾預其謀焉。
時步兵校尉阮籍負才放誕,居喪無禮。
曾面質籍于文帝座曰:"卿縱情背禮,敗俗之人,今忠賢執政,綜核名實,若卿之曹,不可長也。
"因言于帝曰:"公方以孝治天下,而聽阮籍以重哀飲酒食肉于公座。
宜擯四裔,無令污染華夏。
"帝曰:"此子羸病若此,君不能為吾忍邪!"曾重引據,辭理甚切。
帝雖不從,時人敬憚之。
毌丘儉誅,子甸、妻荀應坐死。
其族兄顗、族父虞并景帝姻通,共表魏帝以丐其命。
诏聽離婚,荀所生女芝為颍川太守劉子元妻,亦坐死,以懷妊系獄。
荀辭詣曾乞恩曰:"芝系在廷尉,顧影知命,計日備法。
乞沒為官婢,以贖芝命。
"曾哀之,騰辭上議。
朝廷佥以為當,遂改法。
語在《刑法志》。
曾在司隸積年,遷尚書,正元年中為鎮北将軍、都督河北諸軍事、假節。
将之鎮,文帝使武帝、齊王攸辭送數十裡。
曾盛為賓主,備太牢之馔。
侍從吏驺,莫不醉飽。
帝既出,又過其子劭。
曾先敕劭曰:"客必過汝,汝當豫嚴。
"劭不冠帶,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