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三 列傳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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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為德,莅職無幹局之譽,箪食缊袍,不營資産,世以此重之。

    大将軍曹爽引為從事中郎,轉散騎常侍、光祿勳。

    嘉平三年,拜司空。

    及高貴鄉公講《尚書》,沖執經親授,與侍中鄭小同俱被賞賜。

    俄轉司徒。

    常道鄉公即位,拜太保,位在三司之上,封壽光侯。

    沖雖位階台輔,而不預世事。

    時文帝輔政,平蜀之後,命賈充、羊祜等分定禮儀、律令,皆先谘于沖,然後施行。

     及魏帝告禅,使沖奉策。

    武帝踐阼,拜太傅,進爵為公。

    頃之,司隸李憙、中丞侯史光奏沖及何曾,荀顗等各以疾病,俱應免官。

    帝不許。

    沖遂不視事,表乞骸骨。

    優诏不許,遣使申喻。

    沖固辭,上貂蟬印绶,诏又不許。

    泰始六年,诏曰:"昔漢祖以知人善任,克平宇宙,推述勳勞,歸美三俊。

    遂與功臣剖符作誓,藏之宗廟,副在有司,所以明德庸勳,藩翼王室者也。

    昔我祖考,遭世多難,攬授英俊,與之斷金,遂濟時務,克定大業。

    太傅壽光公鄭沖、太保郎陵公何曾、太尉臨淮公荀顗各尚德依仁,明允笃誠,翼亮先皇,光濟帝業。

    故司空博陵元公王沈、衛将軍钜平侯羊祜才兼文武,忠肅居正,朕甚嘉之。

    《書》不雲乎:'天秩有禮,五服五章哉!'其為壽光、郎陵、臨淮、博陵、钜平國置郎中令,假夫人、世子印绶,食本秩三分之一,皆如郡公侯比。

    " 九年,沖又抗表緻仕。

    诏曰:"太傅韫德深粹,履行高潔,恬遠清虛,确然絕世。

    艾服王事,六十餘載,忠肅在公,慮不及私。

    遂應衆舉,曆登三事。

    仍荷保傅之重,綢缪論道之任,光輔奕世,亮茲天工,迪宣謀猷,弘濟大烈,可謂朝之俊老,衆所具瞻者也。

    朕昧于政道,庶事未康,挹仰耆訓,導揚厥蒙,庶賴顯德,緝熙有成。

    而公屢以年高疾笃,緻仕告退。

    惟從公志,則朕孰與谘謀?譬彼涉川,罔知攸濟。

    是用未許,迄于累載。

    而高讓彌笃,至意難違,覽其盛指,俾朕怃然。

    夫功成弗有,上德所隆,成人之美,君子與焉。

    豈必遂朕憑賴之心,以枉大雅進止之度哉!今聽其所執,以壽光公就第,位同保傅,在三司之右。

    公宜頤精養神,保衛太和,以究遐福。

    其賜幾杖,不朝。

    古之哲王,欽祗國老,憲行乞言,以彌縫其阙。

    若朝有大政,皆就谘之。

    又賜安車驷馬,第一區,錢百萬,絹五百匹,床帷簟褥,置舍人六人,官騎二十人,以世子徽為散騎常侍,使常優遊定省。

    祿賜所供,策命儀制,一如舊典而有加焉。

    " 明年薨。

    帝于朝堂發哀,追贈太傅,賜秘器,朝服,衣一襲,錢三十萬,布百匹。

    谥曰成。

    鹹甯初,有司奏,沖與安平王孚等十二人皆存銘太常,配食于廟。

     初,沖與孫邕、曹羲、荀顗、何晏共集《論語》諸家訓注之善者,記其姓名,因從其義,有不安者辄改易之,名曰《論語集解》。

    成,奏之魏朝,于今傳焉。

     沖無子,以從子徽為嗣,位至平原内史。

    徽卒,子簡嗣。

     何曾,字穎考,陳國陽夏人也。

    父夔,魏太仆、陽武亭侯。

    曾少襲爵,好學博聞,與同郡袁侃齊名。

    魏明帝初為平原侯,曾為文學。

    及即位,累遷散騎侍郎、汲郡典農中郎将、給事黃門侍郎。

    上疏曰:"臣聞為國者以清靜為基,而百姓以良吏為本。

    今海内虛耗,事役衆多,誠宜恤養黎元,悅以使人。

    郡守之權雖輕,猶專任千裡,比之于古,則列國之君也。

    上當奉宣朝恩,以緻惠和,下當興利而除其害。

    得其人則可安,非其人則為患。

    故漢宣稱曰:"百姓所以安其田裡,而無歎息愁恨之心者,政平訟理也。

    與我共此者,其惟良二千石乎!"此誠可謂知政之本也。

    方今國家大舉,新有發調,軍師遠征,上下劬勞。

    夫百姓可與樂成,難與慮始。

    愚惑之人,能厭目前之小勤,而忘為亂之大禍者,是以郡守益不可不得其人。

    才雖難備,猶宜粗有威恩,為百姓所信憚者。

    臣聞諸郡守,有年老或疾病,皆委政丞掾,不恤庶事。

    或體性疏怠,不以政理為意。

    在官積年,惠澤不加于人。

    然于考課之限,罪亦不至诎免。

    故得經延歲月,而無斥罷之期。

    臣愚以為可密诏主者,使隐核參訪郡守,其有老病不隐親人物,及宰牧少恩,好修人事,煩撓百姓者,皆可征還,為更選代。

    "頃之,遷散騎常侍。

     及宣帝将伐遼東,曾上疏魏帝曰:"臣聞先王制法,必全于慎。

    故建官受任,則置副佐;陳師命将,則立監貳;宣命遣使,則設介副;臨敵交刃,又參禦右,蓋以盡思謀之功,防安危之變也。

    是以在險當難,則權足相濟;隕缺不豫,則才足相代。

    其為國防,至深至遠。

    及至漢氏,亦循舊章,韓信伐趙,張耳為貳;馬援讨越,劉隆副軍。

    前世之迹,著在篇志。

    今太尉奉辭誅罪,精甲銳鋒,步騎數萬,道路迥阻,且四千裡。

    雖假天威,有征無戰,寇或潛遁,消引日月。

    命無常期,人非金石,遠慮詳備,誠宜有副。

    今北軍諸将及太尉所督,皆為僚屬,名位不殊,素無定分統禦之尊,卒有變急,不相鎮攝。

    存不忘亡,聖達所裁。

    臣愚以為宜選大臣名将威重宿著者,成其禮秩,遣詣北軍,進同謀略,退為副佐。

    雖有萬一不虞之變,軍主有儲,則無患矣。

    "帝不從。

    出補河内太守,在任有威嚴之稱。

    征拜侍中,母憂去官。

     嘉平中,為司隸校尉。

    撫軍校事尹模憑寵作威,奸利盈積,朝野畏憚,莫敢言者。

    曾奏劾之,朝廷稱焉。

    時曹爽專權,宣帝稱疾,曾亦謝病。

    爽誅,乃起視事,魏帝之廢也,曾預其謀焉。

     時步兵校尉阮籍負才放誕,居喪無禮。

    曾面質籍于文帝座曰:"卿縱情背禮,敗俗之人,今忠賢執政,綜核名實,若卿之曹,不可長也。

    "因言于帝曰:"公方以孝治天下,而聽阮籍以重哀飲酒食肉于公座。

    宜擯四裔,無令污染華夏。

    "帝曰:"此子羸病若此,君不能為吾忍邪!"曾重引據,辭理甚切。

    帝雖不從,時人敬憚之。

     毌丘儉誅,子甸、妻荀應坐死。

    其族兄顗、族父虞并景帝姻通,共表魏帝以丐其命。

    诏聽離婚,荀所生女芝為颍川太守劉子元妻,亦坐死,以懷妊系獄。

    荀辭詣曾乞恩曰:"芝系在廷尉,顧影知命,計日備法。

    乞沒為官婢,以贖芝命。

    "曾哀之,騰辭上議。

    朝廷佥以為當,遂改法。

    語在《刑法志》。

     曾在司隸積年,遷尚書,正元年中為鎮北将軍、都督河北諸軍事、假節。

    将之鎮,文帝使武帝、齊王攸辭送數十裡。

    曾盛為賓主,備太牢之馔。

    侍從吏驺,莫不醉飽。

    帝既出,又過其子劭。

    曾先敕劭曰:"客必過汝,汝當豫嚴。

    "劭不冠帶,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