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圖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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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的戲曲、影視劇目仍然多達幾十種。

    我們完全可以說,包公的故事不僅豐富了人民群衆的文化生活,而且在反腐倡廉、民衆呼喚司法公正的今天,包公形象仍然有着很大的現實意義。

    像其他公案小說一樣,《包公傳》中也夾雜了一些因果報應、鬼神夢兆等宿命論和封建迷信的内容。

    另外,作品中極力宣揚的忠君思想顯然是對封建皇權的“愚忠”,這是不足取的。

    希望讀者朋友們在閱讀這本小說時加以甄别。

     本書的版本分繁簡兩種,繁本十卷一百則。

    主要有清初刊本、四美堂刊本及乾隆丙申重刊本。

    本書據四美堂刊本為底本,适當參照其他版本校點而成。

    囿于才識淺薄,學力不逮,校點中難免疏漏舛誤之處,誠望方家及熱心讀者不吝指正,以便重印時訂正,更臻完美。

    ============================================================================== 《包公案》(原名《龍圖公案》),作者:安遇時等(明),《包公案》是我國流傳極廣、影響深遠的一部古典公案小說。

    它的主人公是以北宋剛正清廉、不畏權貴的龍圖閣大學士包拯為原型,并将其神化為人神合一的超人:日理陽世,夜訪陰司,借助神鬼托夢、異怪顯靈,斷案如神。

    它對後來的話本、小說、戲曲以及社會的影響都比深刻。

     包拯(999-1062),北宋政治家。

    字希仁,廬州(今安徽合肥)人。

    天聖五年(1027)進士及第,曆知天長縣(今安徽天長)、知端州(今廣東高要),有政績,遷監察禦史,後曾出任東京轉運使、河北都轉運使,及知瀛、揚、廬等州和知江甯府等。

     仁宗朝号稱北宋的太平盛世,實際上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都已很嚴重,慶曆新政失敗後,要求改革的呼聲繼續高漲,包拯便是其中一員。

    他主張嚴格選拔官員,裁汰冗雜、貪暴、懦弱的官吏;停止招募士兵,揀斥老弱,以解決冗兵問題;抑制貴戚和宦官等的權利,輕徭薄賦,節省開支等。

     至和三年(1056),包拯以龍圖閣直學士權知開封府,審案明察,執法嚴峻,不畏權貴,不徇私情,清正廉潔,令行禁止。

    當時的男女老少都知道包拯,稱呼他“包待制”,并說:“關節不到,有閻羅老包。

    ”此前曾以天章閣待制知谏院,後權禦史中丞,立朝剛嚴,數論斥權幸大臣,建言興利除弊。

    又任三司使,遷樞密副使用權。

    嘉佑七年(1062)病逝,終年64歲,谥孝肅。

    有《包拯集》(《包孝肅公奏議》)傳世。

     包拯是一位傳奇式的人物,是家喻戶曉的清官典型,南宋和金已有以包拯為主題的故事小說和戲曲,元劇中有大量的包公戲,後有小說《包公案》(《龍圖公案》)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