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編 人命 強僧殺人偷屍

關燈
垣牆不見天,鬥峰寺裡是神仙。

     人間莫道無明報,新土離離舊草添。

     郭爺聽了詩詞,忽然醒覺,複對天拜曰:“此乃神明告我這場人命也。

    ”早起即使吏書、門皂人等,親自往鬥峰寺一遊,假言要谒伽藍。

    一路心中自忖:這四句詩詞,下三句皆易曉,隻首句解意不到。

    及入寺中,衆和尚迎接坐于觀音堂,吩咐衆人外面俟候。

    公乃焚香禮拜而禱之曰:“本職奉命察院明文,為問黃質人命。

    無屍可檢,事體難明。

    聞有神人語詩四句,隻有首說‘屬耳垣牆不見天’一句不悟。

    觀音娘娘顯靈顯聖,若是屍在竹牆園中深處,乞求三個陰筴。

    ”公擲下三次,果皆三個陰筴。

    公乃心中自喜,辭了觀音,出外茶飯,複登觀音閣上觀望,果望見寺後有一大園,兩邊俱是修竹圍住,茂盛遮蔽天日。

    公曰:“屍在其間矣!”即下閣要往後園觀看,衆僧曰:“後園污穢,不堪龍步。

    ”郭爺曰:“神得之矣。

    ”叫門皂跟随,徑入到牆竹之間。

    他細一看,見前面竹下一團爛草之下似有新土。

    叫皂隸揭去其草,果是一個新墳。

    遂叫仵作掘開,便帶黃樸來認,果是他哥子。

    黃樸抱屍大哭。

    郭爺遂命檢驗,果有重傷。

    即将一空重打八十,又将葉、柏二人各打三十,問他接了一空幾多銀買囑。

    二人受刑不過,隻得供言,各得他酒一席、銀五兩來證,是實。

    郭爺即判曰:審得僧官柯一空,名一奸宄,外空中實。

    貪财利而惡同閻王,欺佃戶而勢如馬面。

    不思田乃檀越之田,惟知租為肺腑之租;全無舍身之仁,恣行剜肉之兇;不論荒旱無收,隻逐年疊算。

    怒質理辯,登時打死方休。

    初二受打吐血,初三早死無辜。

    搶屍希圖漏網,賂證意在逃生。

    茂竹牆中埋屍雖密,神明報處,拟償允宜。

    一空秋後取斬,華、柏三年擺站,具由解道,用戒孽僧。

    
0.04786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