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編 人命 強僧殺人偷屍

關燈
人知。

    自以為人命無屍可驗,決難問我償命。

    遂寫訴狀亦到大巡處訴:訴狀僧綱司僧人柯一空,年籍在牒,訴為圖賴事。

    僧幼離俗,素守清規。

    冤遭地虎黃質、黃樸,轄佃僧民三十九畝,屢年捱欠租谷三百餘石。

    十月初二,往算租銀,完納錢糧,适質病危,後來身故,與僧無幹。

    豈惡弟黃樸頃立歹心,圖騙租谷,懸捏人命,賴陷僧身。

    乞調檢驗,有無傷害,真假立分,租銀不緻圖賴。

    上訴。

     楊大巡準了柯一空訴狀,亦批郭推官問報。

    柯一空既準訴狀,遂自赴理刑廳郭爺處報到。

    郭爺遂拘黃樸對理。

    黃樸哭訴曰:“孽僧活活打死兄命,情慘黑天,乞爺爺做主。

    ”一空曰:“惡佃圖騙租銀,嫁陷人命,天理何在?”郭爺叫皂隸把一空夾起,重敲一百,讓他招來。

    一空曰:“那日小的到他家取租,黃質病重在床,不曾見面,焉能打死?若有重傷,乞調死屍一檢,情願小的填命,死而無怨!”郭爺遂發牌,調屍檢驗。

    黃樸曰:“小人前日往察院告狀去了,黑夜被孽僧裝做強盜,偷去兄屍,不知棄在何處?他故以調屍檢驗以辭。

    既打死兄命,又盜去兄屍,似此立心,奸毒猶甚!乞爺爺詳察。

    ”一空辯曰:“既是死屍,日夜人都燒香不絕,小的何能偷得?全是假詞。

    ” 黃樸哭曰:“村居小戶,小的出來,止有兩個寡婦在家,安能守得屍住?況他那晚明火執仗,小的妻、嫂隻說強盜,連忙逃躲不暇,豈敢顧屍?”郭爺聽此兩家辯論紛紛,乃提四鄰居民及幹證來問。

    華房、柏森皆說離黃樸家遠,不知誰人盜去黃質屍首。

    郭爺複将一空夾起,隻是固争不認。

    華房、柏森亦遭拶夾,亦不肯認。

    郭爺叫把犯人通監起,遂退入後堂,焚香禱告上蒼。

    一夜明燭後堂,坐以待旦。

    時當半夜,一時桌上隐幾而卧。

    耳邊忽覺人報四句詩曰:屬耳
0.053591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