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編 人命 遊旆謀毒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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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和縣五都徐村有遊旗、遊旆、遊方寫兄弟三人,藉祖父餘蔭,家業巨萬,富饒堂室,田連阡陌。

    但遊旆年雖第二,立心甚毒,每行利己損人之事。

    雖憑族長分家,往往欺兄本分,田産要取附近,承蔭房屋要取高大精潔,衣服器皿要取華麗新美,凡一切家中動用,俱要占哥弟便宜。

     遊旆心下猶不自足,乃與其子遊志高商議曰:“我欲盡取大伯伯之家,你有何計可以一網打來?”遊志高曰:“我伯尚有哥哥遊志廣、侄兒遊自成,一家三人卓然,奈何能盡取得?” 遊旆曰:“事由人幹。

    若有好計策,莫說三口,即三十口亦不難置之死地。

    ”志高曰:“若欲謀他家業,必應先毒死伯伯,後毒死哥哥,又毒死侄兒,方能斬草除根,方能奪其家業。

    況又有小叔遊方寫,亦要擺布他,方可成事。

    若有一個不死,他日我等必難存濟。

    ”遊旆喜曰,“我兒實有機謀。

    ”遂日夜伺候遊旗動靜。

    一日,遊旗往田中耕田,婢女送飯并攜老酒一罐,行至無人去處,遊旆故意叫婢女後面路上代他接耕田飯來。

    其婢放飯在路,遊旆見婢去遠,遂将毒藥傾在酒内,向後來接婢飯。

    婢仍攜前飯,與主人去吃。

    遊旗耕田辛苦,即先取酒來連吃數碗,不覺肚中又餓,毒藥發作,遍身發熱,望塘中去浸,登時死于塘中。

    婢隻說酒醉投水,連忙來報家中。

    旆、方寫諸子侄俱來痛哭,具棺收殓,誰知此是遊旆毒死。

     過了數日,遊方寫似覺略有風行草偃,在外言三語四。

    遊旆知得,心中深恨。

    一日志廣偶得傷寒,遊旆曰:“傷寒亦是大病,也要請醫服藥。

    ”志廣遂着家人,請得縣中劉醫士來家醫治。

    服藥數帖,其病少愈,劉醫士曰:“爾病漸漸要好,我家中有事要歸,明早我叫小介,再送兩帖藥來,便可斷根。

    ”說罷辭去。

    遊旆遂置毒藥手中,及至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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