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編 人命 累騙書客傷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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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甯府大市街有一滕寵,屢代世宦,家富石崇。

    生放延、建兩府,取利甚重。

    專一與府、縣官員往來,恃強逼取息錢。

     内中有不聽算者,即呼奴仆狠打不休,重則送官懲治。

    或有逼死人命,亦隻罰得他納谷數十石;或遇對頭,他亦廣錢買囑,拒捕不赴審對。

    滿城人皆号他霸王。

    彼亦自誇:“纏我老滕,必難脫身。

    ” 一日,有浙江龍遊販書客人龔十三、童八十在大中寺賣書,折了本錢,托保陳正,寫批往滕寵處借出本銀二十兩。

    未及一年,已倍息還足,當憑原保,立有收完票帖為照,自後龔、童二客人,勤儉克苦,朝夕不怠,生意順遂,大有所得,遂在府前開一大書鋪。

     滕寵一日府前經過,知是龔、童二書客,見他不來禮,便生騙心。

    歸家即叫原保陳正來說:“龔十三、童八十兩人開店,生意大利,皆是借我銀為本,奈何不還我銀?屢次取讨,竟未見分毫,他是何等主意,特欲欺負我耶?”陳正曰:“當日他就還了,是我寫完批,大官人怎麼又取?”滕寵喝曰:“你得客人銀子,故此代他争辯。

    ”陳正曰:“憑爾去取,我不管。

    ”滕寵遂呼強奴五六個,一齊往龍遊書鋪,叫家童罵龔、童二客人:“你數年錢債,屢取不還,是何道理?況得我家銀子作本,今已多趁利息,若不還我,天理難容!”龔十三答曰:“借銀未及周年,本利倍還,立有收帖厚照,今何可複來索取?”滕龍怒曰:“你們借我銀為本,買書開店,今生許多财帛,負債不還,反把假收票在此抵搪。

    你既還了,為何不取原日借批?” 龔、童心中不服,遂與争辯起來。

    滕寵乃喝令手下多人,将龔、童捉往狠打,破其頭面,折傷左股。

    冤屈莫伸,于是寫狀,即在清廉郭爺處告:告狀人龔十三、童八十,系浙江龍遊人氏,告為黑騙傷命事。

    緣龔、童府前賣書,舊年揭借滕寵本銀二十兩,半年倍還,收批血證。

    豈意惡複執借券重騙,理論觸兇,喝令家僮毒打,重傷可驗。

    周傍救證,二命懸絲。

    懇台親究,殄惡保辜。

    上告。

     郭爺準狀,即遣醫生驗明,連發五牌嚴提滕寵。

    寵廣将酒食、金銀,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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