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 欺昧 女婿欺騙妻舅家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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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長進,爾把隻眼看他;若不長進,随他自去過活。

    ”遊吉曰:“小婿必待他有始有終。

    小舅若是長大,我還分半家财與他。

    ”葉毓曰:“那家财是爾本分内的,決不可與他。

    隻是如今,我生前還積有銀五十兩在此,賢婿可收三十,這二十把與他子母也罷。

    ”遊吉曰:“一并把與小舅。

    ”月梅隻受二十,張氏叫遊吉收去三十。

    不覺過了一日,葉毓一氣不來,已歸大夢。

    遊吉感丈人厚恩,哭之極哀,大為厚斂,葬祭盡禮。

    玉蘭亦感父親之恩,其待月梅子母視昔日尤加厚一分。

    謀妒之心,夫婦至此盡釋。

     張氏見女兒、女婿改變心腸,亦覺葉氏有後,幾度與月梅同坐,叙及己與丈夫所處之事,月梅感德不淺。

     迨至數年,自芳漸已長成。

    在學攻書,衆學生都笑他靠姐夫讨飯吃,白白一個大家,不能管理。

    自芳不知其故,歸問其母。

    其母與大娘私下備說其詳,叮咛他權且隐忍,不要說破。

     自芳心性聰明,即會其意。

    後到學中,任人取笑,隻作不知。

    不想再過一年,張氏亦壽終正寝。

    自芳來治孝成禮,遊吉遂不用他來理孝事。

    玉蘭說:“自芳,你自去讀書,這不幹爾之事。

    ”自芳曰:“妻分大小,子無嫡庶。

    雖非生母,實系我嫡母。

    何敢不來治喪!”玉蘭說:“我的母,要爾拜她做甚?好不羞人!”自芳曰:“爾遊家人,怎管得我葉家事!”玉蘭曰:“依你這等說,這家是你的?”自芳曰:“不是我的,是哪個的。

    ”玉芳曰:“你這丫頭小種養的,你骨頭才硬,便來作怪!”自芳曰:“我有父母養我,要你養我?”隻見姐弟兩個大鬧起來。

     遊吉在孝堂聽得,說道:“你兩人争些什麼?”玉蘭将自芳言語告訴丈夫一遍。

    遊吉曰:“自芳,你不得無理,你父死後哪見你來。

    今日你便來胡講,若不看當日先人分上,将你母子一頓亂打,趕你出去,且看你在哪裡去安身?”自芳聽得遊吉之罵,也不回言,即出門去了,竟至縣中寫狀,往本縣魏良靜大尹處去告遊吉。

    行到縣前,隻見大尹坐堂,葉自芳即手執狀辭,告曰:告狀人葉自芳,系九都二圖民,告為欺孤吞噬事。

    芳父先年無嗣,嫡母生女玉蘭,招贅同都遊吉為養老女婿,家财悉付管理。

    五十歲娶妾生芳,遊吉夫婦懼分家财,屢欲謀害。

    父終慮吉行兇,故央鄰右王正嶽、秦韬作證,整将田産悉撥吉管。

    蓋為将取,姑與之計,以塞吉兇心,保全蟻命。

    不料,惡果瞞昧,欺身無親作主,竟行趕逐,不容入門。

    鵲巢鸠據,已自寒心。

    孤寡遭冤,先人絕祀。

    懇天作主,以杜枭風。

    上告。

     魏大尹看了狀辭,即命承行發牌,差鄒陵領牌前去,提遊吉及鄰右來審。

    遊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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