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四 酒謀對于郊肆惡 鬼對案楊化借屍

關燈
得水家裡?可又作怪,且去看一看,怕做甚麼!”違不得衆人,隻得軟軟随了去。

    到得水家,隻見李氏大喝道:“于大郊,你來了麼?我與你有甚麼冤仇?你卻謀我東西,下此毒手!害得我好苦!”大郊猶兀自道無人知證,口強道:“呸!那個謀你甚麼?見鬼了!”李氏口裡道:“還要抵賴?你将驢缰勒死了我,又驢馱我海邊,丢屍海中了。

    藏着我銀子二兩八錢,打點自家快活。

    快拿出我的銀子來,不然,我就打你,咬你的肉,洩我的恨!”大郊見他說出銀子數目相對,已知果是楊化附魂,不敢隐匿,遂對衆吐機“前情是實。

    卻不料陰魂附人,如此顯明,隻索死去休!” 于良等聽罷,當即押了大郊回家,将原劫楊化纏袋一條,内盛軍裝銀二兩八錢,于本家竈鍋煙籠裡取出。

    于良等道:“好了。

    好了。

    有此贓物,便可報官定罪,了這海上浮屍的公案。

    若隻是陰魂鬼話,萬一後邊本人醒了,陰魂去了,我們難替他擔錯。

    ”就急急押了于大郊,連贓送縣。

    大郊想道:“罪無可逃了。

    坐在監中,無人送飯,須索多攀本戶兩個,大家不得安閑。

    等他們送飯時,須好歹也有些及我。

    ”就對于良道:“這事須有本戶于大豹、于大敖、于大節三人與我同謀的,如何隻做我一人不着?”于良等并将三人拘集。

    三人口稱無幹,這裡也不聽他,一同送到縣來首明。

     知縣準了首詞,批道:“情似真而事則鬼。

    必李氏當官證之!”随拘李氏到官。

    李氏與大郊面質,句句是楊化口談,咬定大郊謀死真情。

    知縣看那訴詞上面,還有幾個名字,問:“這于大豹等幾人,卻是怎的?”李氏道:“止是大郊一個,餘人并不相幹。

    正恐累及平人,故不避幽明,特來告陳。

    ”知縣厲聲問大郊道:“你怎麼說?”大郊此時已被李氏附魂活靈活現的說話,驚得三魂俱不在體了,隻得叩頭道:“爺爺,今日才曉得鬼神難昧,委系自己将楊化勒死,圖财是實,并與他人無幹。

    小的該死!” 知縣看系謀殺人命重情,未經檢驗,當日親押大郊等到海邊潮上楊化屍所相驗。

    拘取一班仵作,相得楊化身屍,頸子上有繩子交匝之傷,的系生前被人勒死。

    取了傷單,回到縣中,将一幹人犯口詞取了,問成于大郊死罪。

    衆人在官的多畫了供,連李氏也畫了一個供。

    又分付他道:“此事須解上司,你改不得口!李氏道:“小的不改口,隻是一樣說話。

    ”元來知縣隻怕楊化魂靈散了,故如此對李氏說。

    不知楊化真魂,隻說自家的說話,卻如此答。

    知縣就把文案疊成,連入解府。

    知府看了招卷,道是希奇,心下有些疑惑,當堂親審,前情無異。

    題筆判雲: 看得楊化以邊塞貧軍,跋涉千裡,銀不滿三兩。

    于大郊辄起毒心,先之酒醉,繼之繩勒,又繼之驢馱,丢屍海内。

    彼以為葬魚腹,求之無屍,質之無證。

    己可私享前銀,宴然無事。

    孰意天道昭彰,鬼神不昧!屍入海而不沉,魂附人而自語。

    發微瞬之好,循兇人之魄。

    至于‘咬肉洩恨’一語,凜然斧钺;‘恐連累無幹’數言,赫然公平。

    化可謂死而靈,靈而正直,不以死而遂泯者。

    孰謂人可謀殺,又可漏網哉?該縣禱神有應,異政足錄。

    拟斬情已不枉,緣系面鞠,殺劫魂附情真,理合解審。

    撫按定奪。

     府中起了解批,連人連卷,解至督撫孫軍門案下告投。

     孫軍門看了來因,好些不然。

    疑道:“李氏一個婦人,又是人作鬼語,如何做得殺人定案?安知不有詭詐?”就當堂逐一點過面審。

    點到李氏,便住了筆,問道:“你是那裡人?”李氏道:“是薊州人。

    ”又叫地方上來,問:“李氏是那裡人?”地方道:“是即墨人。

    ”孫軍門道:“他如何說是薊州人?”地方道:“李氏是即墨人,附屍的楊化是薊州人。

    ”孫
0.092569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