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回 琴童代主人伸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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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秀平昔好善,今遭惡死,雖則是不納忠言之過,其亦大數難逃也。

     當下琴童被打昏迷,尚得不死,浮水上得岸來,号泣連聲。

     天色漸明,忽上流頭有一漁舟下來,聽得岸上有人啼哭,撐船過來看時,卻是個十八九歲小童,滿身是水。

    問其來由,琴童哭告被劫之事。

    漁人即帶下船,撐回家中,取衣服與他換了,乃問:“汝要回去,還是同我在此過活?”琴童道:“主人遭難,不見下落,如何回去得?願随公公在此。

    ”漁翁道:“從容為爾訪此劫賊是誰,再作理會。

    ”琴童拜謝。

    當夜,那天秀屍首流在蘆榆港裡,隔岸便是清河縣,城西門有一慈惠寺,正是三月十五,會作齋事,和尚都出港口放水燈,見一死屍,鮮血滿面,下身衣服尚在。

    衆僧人道:“此必是遭劫客商,抛屍河裡流停在此。

    ”内中一老僧道:“我輩當發慈悲心,将此屍埋于岸上,亦一場好事。

    ”衆人依其言,撈起屍首埋訖,放了水燈回去。

     是時包公因往濠州赈濟事畢轉東京,經清河縣過。

    正行之際,忽馬前一陣旋風起處,哀号不已。

    拯疑怪,即差張龍随此風下落。

    張龍領旨,随旋風而來,至岸中乃息。

    張龍回複于拯,拯遂留在清河縣公廨中。

    次日委本縣官帶公牌前往根勘,掘開岸上視之,見一死屍,宛然頭上傷一刀痕。

    周知縣檢視明白,問:“前面是哪裡?”公人禀道:“慈惠寺。

    ”知縣令拘僧行問之,皆言:“日前因放水燈,見一屍首流停在港裡,故收埋之,不知為何而死?”知縣道:“分明是汝衆人謀殺而埋于此,尚有何說?”因令将此一起僧人俱監收于獄中,回複于拯。

    拯再取出根勘,各稱冤枉,不肯招。

    拯自思:“既是僧人謀殺人,其屍必丢于河裡,豈又自埋于岸上?此有可疑。

    ”因令帶監衆僧審實,将有二十餘日,尚不能決。

     時四月邊間,荷花盛開,本處仕女适其時,有遊船之樂。

     忽一日,琴童與漁翁正出河口賣魚,恰遇着翁、陳二艄公在船上賞花飲酒,特來買魚。

    琴童認得是謀他主人的,即密與漁翁說知。

    漁翁道:“汝主人之冤雪矣。

    即今包大人在清河縣斷一獄事未決,留止于此,爾宜即往投告。

    ”琴童連忙上岸,徑到清河縣公廨中見包拯,哭告主人被船艄謀死情由,現今賊人在船上飲酒。

    拯聽罷,遂差公牌黃、李二人随琴童來河口,登時入船中,将陳翁二艄捉到公廳中見拯。

    拯令琴童去認死屍,回報哭訴:“正是主人被此二賊謀殺屍身。

    ”拯吩咐着嚴刑根勘。

     翁、陳二艄及琴童作證,疑是鬼使神差,一款招承明白。

    便用長枷監于獄中,放回衆僧人。

    次日拯取出賊人,追取原劫銀兩明白,疊成案卷,押赴市心斬首訖。

    當下隻未捉得董家人。

    拯令琴童給領銀兩,用棺木盛了屍首,帶喪回鄉埋葬。

    琴童拜謝,自去酬了漁翁,帶喪轉揚州不題。

    後來天秀之子蔣仕卿讀書登第,官至中書舍人。

    董家人因得财本成巨商,數年在揚子江遇盜被殺,财本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