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回 花羞還魂累李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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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垂兩淚,無奈投奔。

    忽望見潘家樓上燈光閃閃,筵席未散,又去扣潘家門。

    門于怪問:“是誰叩門?”花羞應聲:“傳語潘八官人,妾是劉家花羞女,曾記郎君昔日因戲牙球,遂得相見一面。

    今夜有些事,徑來投奔。

    ”門首遂告潘秀。

    秀思量怪異,若是對門劉家女,死已半年,想是魂魄無依。

    遂呼李吉點燈,将冥錢衣來焚與之,秀自持劍随身,開門果見花羞垂淚乞憐。

    秀告花羞雲:“你父母自是大富之家,何不回去覓取些個香楮便了,何故苦苦來相纏。

    ”言罷,燒了冥錢後,急令李吉閉了門。

    花羞但連聲叫屈,苦不肯去。

    秀大怒,出門外揮劍斬之,遂閉門而卧。

     五更将盡,軍巡在門外大叫:“有一個無頭的婦人在外,遍身帶血。

    ”都巡遂申報府衙去了。

    是時哄動街坊,劉長者聞得此事,懷疑不定。

    一夕夢見花羞女來告雲稱:“是被潘八殺了,骸屍現在他門外,爺娘代女伸雪此冤,此恨未已。

    ”言訖,掩淚而去。

    長者睡覺來,以此夢告其妻雲:“花羞想必是被人開了墓。

    ”次日遂去掘開墳看驗一回,果然不見屍骸,遂具狀陳訴于拯。

    拯即便差人追喚潘秀,不多時,公差勾到。

    拯以盜開墳墓,殺了花羞事問之,秀不知其情,無言可應。

    拯立将秀根勘原由,秀逐一具供雲:“劉家花羞女死半年,忽一夜叩門,秀開門見之懼怕,意謂疑是強鬼為妖,便将冥财燒化與之。

    花羞定不肯去,遂以手中所持劍斬之,并不曾開了墳墓之故。

    ” 拯疑而未決,将潘秀一起監收獄中。

    随即具榜遍挂四門:“為捉到潘秀殺了花羞事,但潘秀不肯招認,不知當初是誰人開墓,故得花羞還魂,仰前來知證,給與賞錢一千貫。

    ”李辛不合開幕,遂入府衙來告首請賞,逐一供具花羞還魂事因。

    拯遂判:“李辛不合開墓,緻令潘秀誤殺花羞,将李辛處斬市曹;潘秀免罪,放回甯家。

    ”後潘秀追思花羞之事,憂念深重,遂成羸疾而死。

     是亦花羞女冤愆之報複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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