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回 花羞還魂累李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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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雲: 李辛發冢違條憲,包宰明刑決市曹。

     魂魄已随生處沒,誰知女色是鋼刀。

     傳說花羞女死後,父母哭之甚哀,竟不知其故,遂令仆王溫、李辛葬之于南門外。

    李辛回家,天色已晚,思量花羞女顔色之麗,心甚不忍舍,歸告父母雲:“今夜有事出外,不得回視。

    ”父母允之。

     李辛至二更時候,乘月色微明,遂去掘開墳中,斫開棺木,但見花羞女美貌如存。

    辛思量:“可惜這娘子,與她屍骸同宿一宵,雖死亦甘心。

    ”遂揭起衣衾,與之同卧。

    良久,忽見花羞微微身動,眼漸開。

    未幾魂魄醒然,略能言,問:“誰人敢與我同睡?”李辛驚雲:“吾乃爾家之仆李辛,主翁着吾葬娘子于此,我因不忍舍之,乘今夜掘開棺木,看娘子如何,不意娘子醒來,實乃天幸。

    ”花羞已醒人事,忽憶家中前日之事,遂以其情告李辛雲:“隻因潘秀背盟,已緻悶死,今天賜還魂,幸得有緣,遇汝掘開墳墓,再得更生。

    此恩無以為報,今亦不願回家,願與你結為夫婦,棺木中所有衣服物件盡與。

    ”李辛甚喜,仍然掩了墳墓,遂與花羞同歸。

    天尚未晚,到家叩門,其母開門,見李辛帶一婦人同歸,怪而問之。

    辛告其母雲:“此女原在娼家,與兒相識數載,今情願暫棄風塵,與兒為姻,今日帶歸見父母。

    ”母信其言,二人遂成夫婦,情亦相愛,人不知其為花羞女矣。

    李辛盡以其衣物首飾散賣于他處,因而緻富。

     半年餘,鄰家偶因冬夜遇火,燒至李辛屋舍。

    花羞慌忙無計,單衣驚走,與辛各散西東。

    行過數條街巷,栖栖無依,忽認得自家樓屋,花羞遂叩其父母之門。

    院子喝問:“誰叩門?” 花羞應雲:“我是花羞女,歸來見爺娘一次。

    ”院子驚怪雲:“花羞已死半年,緣何來叩門,必是強魂。

    ”院子遂與花羞道:“明月自去通報你爺娘,多将金錢衣采焚化與娘子,且小心回去。

    ”院子竟不敢開門。

    花羞欲進不得,欲退不得,風冷衣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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