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判革猴節婦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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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自此秉節奉事舅姑年老,殡葬已訖,庭無間言。

     鄉老親鄰,多上其事。

    州府縣官皆賜旌表,豎立牌坊以表其節。

    時有過往官員,皆至其家拜谒旌表。

    縣官有詩一首,題其節曰: 三十餘齡别藁砧,庭蘭青色又添深。

     籃溪水滞難聲恨,石橋烏啼阜島喑。

     髡彼兩髦為我特,至堅一操挽人心。

     不堪風雨潇潇夜,吩咐窗前草自吟。

     不覺光陰似箭,日月如梭。

    汪氏家養有一雄猴,遂以彩衣與其穿着,鎖在庭柱之下日久。

    忽一日,街坊上做戲子弟搬演《西廂》故事,親鄰邀請汪氏觀之。

    汪氏不覺害了念頭,欲動情勝。

    至晚到家,無人在側,情不能忍。

    偶見雄猴,即以手弄其陽物,消其欲情。

    誰知物類亦有人性,即與汪氏行其雲雨。

     自此之後,猶如夫婦一般,親鄰絕無知者。

     一日,包公欽奉仁宗天子按臨訪察,乃至其家拜谒,觀見汪氏臉帶桃花之色,不信其有守節之操,乃訪親鄰問之,審得隻養有一猴。

    包公即喚張龍、趙虎,直往汪氏之家,将雄猴拘鎖于府堂庭柱之上,約十餘日。

    街坊人等俱不曉其故。

    次日包公喚張龍、趙虎,吩咐前往汪氏之家,請汪氏詣府堂來見包公。

    又吩咐,若汪氏到府堂之時,汝可将雄猴放鎖,看他如何行事。

    二人各聽吩咐而去。

    不多時間,張龍喚得汪氏到府堂跪下。

    趙虎即便将雄猴放鎖。

    隻見那猴見汪氏來到,喜不自勝,就将汪氏摟抱,裂衣行事。

    包公見了大怒,罵道:“你這淫潑婦,守得好節!緣何與異類為偶?”遂即喚張龍、趙虎,将坊牌拆倒,複将汪氏家産籍沒于官。

    汪氏自思,隻因看搬演《西廂》故事,錯了念頭,可惜前功盡廢,羞愧難藏,回家自缢身死。

    此亦可以為守節不終者之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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