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三回 丁奉定計斬孫綝 姜維鬬陣破鄧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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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報惡人,有報之奇者,有報之正者。

    曹丕以臣廢君,而司馬師亦以臣廢君,此如其事以報之者也,報之奇者也;孫綝以臣廢君,而孫休乃以君滅臣,此反其事以報之者也,報之正者也。

    天以為報之奇者不可訓,則還以報之正者訓天下而已矣。

     吳之有孫綝,猶魏之有曹爽也。

    而司馬懿以異姓去宗室,而政不複歸于曹;丁奉亦以異姓去宗室,而政猶歸于孫,則何也?孫峻之後有孫綝,猶司馬懿之後有師、昭也。

    毋丘儉、諸葛誕以起兵讨師、昭而不勝,丁奉、張布以杯酒殺孫綝而有餘,則又何也?曰:魏之得國也以篡,吳之得國也不以篡,故魏之将滅,天必假手于其臣;而吳之将滅,天不必假手于其臣耳。

     獻帝謀誅權臣,而一洩于國舅董承,再洩于國丈伏完,有兩事焉。

    若曹芳托國丈而事洩,止如漢之一事也;孫亮則因國舅以及國丈而事洩,是一事而合漢之兩事也。

    且伏完為後父,而張緝亦為後父;董承受血诏,而張緝亦受血诏:則以魏之一人,兼為漢之兩人。

    董承不必有父,而全紀有父;伏完不必有兒,而全尚有兒:則又以漢之兩家,并為吳之一家。

    讀《三國》者,讀至後幅,有與前事相犯,而讀之更無一毫相犯。

    愈出愈幻,豈非今古奇觀。

     雍糾之妻,祭仲之女也,而以父殺夫非也;盧蒲癸之妻,慶舍之女也,而以夫殺父亦非也。

    況全尚之妻,乃以兄之故而殺其夫,又以兄之故而并殺其子乎?然君子不責全尚之妻,而責全尚,何也?國家之事而謀及婦人,宜其敗也。

    知其必敗,不可以學雍糾;即幸而不至于敗,不可以學盧蒲癸。

     孫亮知黃門之小過,而劉禅不能識黃門之大奸;孫休知鄰國之是非,而劉禅不能知本國之得失。

    先主之後人,不及孫權之後人遠矣。

    作者合而叙之,使人于相形之下,見其短長雲。

     吳主以蜀有内待之亂,而特使人以敵國之外患警之,此絕妙鬬筍處,亦絕妙伏線處。

    何謂鬬筍?姜維因外患而動,則伐魏之筍,于此鬬也。

    何謂伏線?姜維因内侍而歸,則班師之線,又如此伏也。

    叙事作文,如此結構,可謂匠心。

     武侯以出祁山而勝,姜維亦以出祁山而勝。

    姜維能繼武侯,則姜維之六伐中原,即謂是武侯之七出祁山可也。

    且其事多有仿佛者:武侯與仲達鬬陣法,姜維亦與鄧艾鬬陣法;而武侯鬬陣隻是一番,姜維鬬陣卻有兩番。

    鄧艾鬬陣是真,即以鬬陣破之;司馬望鬬陣是假,又不必以鬬陣破之:則姜維又得武侯之意而化之矣。

    武侯好布八門陣,姜維好布長蛇陣。

    武侯布八門陣于祁山,先有魚腹浦邊之石以為之端;姜維布長蛇陣于祁山,先有天水城外之火以為之端。

    陸遜不遇黃承彥必亡,鄧艾不得司馬望亦必死。

    一樣驚人,一樣出色。

    每見讀《三國志》者,謂武侯死後便不堪寓目,今試觀此篇,與武侯存日豈有異哉? 司馬懿用反間之計退武侯,鄧艾亦用反間之計退姜維,誠前後一轍矣。

    然司馬懿即以蜀人苟安為反間,是以蜀間蜀;鄧艾必使魏人黨均行反間,是以魏間蜀也。

    顯使蜀中無黃皓,魏即遣百黨均,亦何益哉?然則鄧艾之計,仍謂之以蜀間蜀也可。

     卻說姜維恐救兵到,先将軍器車仗一應軍需,步兵先退,然後将馬軍斷後。

    細作報知鄧艾。

    艾笑曰:“姜維知大将軍到,故先退去。

    不必追之,追則中彼之計也。

    ”乃令人哨探,回報果然駱谷狹窄之處,堆積柴草,準被要燒追兵。

    積草燒追兵之計不在姜維一邊實叙,卻在探馬口中虛叙。

    衆皆稱艾曰:“将軍真神算也!”遂遣使赍表奏聞。

    于是司馬昭大喜,又奏賞鄧艾。

    此下按下蜀、魏,專叙東吳。

     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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