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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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夫勒斯諾郡的地方檢查官無論塔爾伯特-萬德林會犯什麼樣的錯誤,他也絕不會低估他的對手佩裡-梅森。

     冷靜、謙遜、謹慎、警惕的萬德林,開始陳述這個案子,他的小心周到就像是面對陪審團進行審判的法庭上,而不是在法律官員面前的一次聽證會。

     “我的第一個證人,”他說,“是喬治-麥福特。

    ” 喬治-麥福特是個9歲的男孩,雀斑臉兒,看上去相當腼腆。

    他長着突出的大眼睛和大耳朵,但是卻給人一種說實話的感覺。

     “你住在哪裡?”萬德林問。

     “科蘭浦敦。

    ” “在那兒居住了多長時間?” “3年。

    ” “你是和父母親住在一起嗎?” “是的,先生。

    ” “你父親的名字是什麼?” “馬丁-麥福特。

    ” “他是幹什麼的?” “他開了一個加油站。

    ” “在科蘭浦敦?” “是的,先生。

    ” “現在,喬治,我要問你,在13号你是否和你父親一起去過在科蘭浦敦3英裡以外的一個地方?” “是的,先生。

    ” “你熟悉那個地方嗎?” “是的,先生。

    ” “它在哪兒?” “在一個小山上的一些矮樹叢裡,你知道,小的橡樹,山艾樹。

    或者是灌木,你知道,就是那種矮樹。

    ” “你以前去過那裡嗎?” “是的,先生。

    ” “你是怎麼去的?” “我騎腳踏車去的。

    ” “有别人跟你一塊去嗎?” “是的,先生。

    ” “是誰?” “吉姆-艾頓。

    ” “吉姆-艾頓是一個和你年齡差不多的男孩嗎?” “比我大6個月。

    ” “他是怎麼去那裡的?” “騎腳踏車。

    ” “為什麼你們去那裡,喬治?你們到那裡做什麼?” “噢,隻是去玩兒。

    ” “為什麼你們去那裡玩兒?” “噢,那裡是個騎腳踏車的好地方。

    那兒附近有一條路,路上很少有汽車。

    大人們不讓我們在大路上騎車,怕出車禍。

    我們過去常常去那兒。

    山上原來有一棟舊房子,裡面的人搬走了,不知怎麼了,反正房子開始塌了,嗯,我們隻是去那兒掏鳥蛋、玩兒、聊天什麼的。

    ” “從你們第一次去那個地方開始到現在有多長時間了?” “嗯,斷斷續續有六到八個月吧。

    ” “那麼你注意過那裡挖過一個坑嗎?” “是的,先生。

    ” “你什麼時候注意到的?” “噢,我們第一次看到它的時候是在星期五。

    ” “是9号,星期五嗎?”萬德林問。

     “是的,先生,我想是的。

    9号,是的。

    ” “你是什麼時候去那裡的?” “下午,大約三四點鐘的時候。

    ” “你看到了什麼?” “我看到了這個坑。

    ” “你能描述一下這個坑嗎?” “噢,那是個大坑。

    ” “有多大,喬治?這一點很重要,你能用手比劃一下坑有多大嗎?” 男孩張開手。

     “大約有3.5英尺的距離,”萬德林說,“那麼,它有多長呢?” “長度足夠你躺進去,還有很多空地兒呢。

    ” “你是說伸直身體躺在裡面嗎?” “是的,先生。

    ” “它有多深?” 喬治站起來,把手放在與他腹部水平的高度,說:“到我這兒。

    ” “8号,星期四,你去過那裡嗎?” “沒有,先生。

    ” “7号,星期三,你去過那裡嗎?” “是的,先生。

    ” “那個坑在那裡嗎?” “不,不在。

    ” “那個坑原來所在的位置是什麼?” “隻是平地。

    ” “當你星期五4點鐘的時候去那裡,那個坑在那裡嗎?” “是的,先生。

    ” “那個坑已經挖好了嗎?” “是的,先生。

    ” “是什麼樣子的坑?” “一個好坑。

    ” “‘好坑’是什麼意思?” “噢,它是用鏟子挖成的,是直接挖下去的,邊都很直。

    四個角都幹淨利落。

    那是個好坑。

    ” “挖出去的土在什麼地方,喬治?” “土都堆在邊上。

    ” “哪一邊?” “兩邊都有。

    ” “你是說土不是堆在坑的兩頭兒而是堆在兩邊,對嗎?” “是的,先生。

    ” “坑的底部怎麼樣?” “很好,很平。

    那是個好坑。

    ” “那麼,在9号也就是星期五的下午,這個坑在那裡嗎?” “是的,先生。

    ” “星期三的時候它不在那裡了?” “不在了,先生。

    ” “你們那些男孩星期六去那裡了嗎?” “是的,先生。

    ” “你們做了什麼?” “我們在坑裡玩。

    ” “你們怎樣在坑裡玩兒的?” “噢,我們跳進去,把它當做堡壘;然後我們躺在裡面藏起來,看看鳥會不會跳到跟前來……嗯,隻是玩兒。

    ” “你星期天去那裡了嗎?” “沒有,先生。

    ” “你星期一去那裡了嗎?” “沒有,先生。

    ” “你們星期二13号去那裡了嗎?” “你是說上個星期二嗎?” “是的。

    ” “是的,我去那兒了。

    ” “發生了什麼事?” “那個坑被填平了。

    ” “那麼你怎麼辦了,做了些什麼?” “我告訴我爸爸……” “不用管你告訴過别人什麼,喬治。

    你做了什麼?” “我們在那裡玩兒。

    ” “然後呢?” “然後我們回家了。

    ” “當然你又回到過那裡嗎?” “是的,先生。

    ” “在你回家之後多久?” “大約過了一個小時。

    ” “誰跟你一起去的?” “我爸爸和吉姆。

    ” “你的爸爸是馬丁-麥福特,在法庭上的這個男人嗎?” “是的,先生。

    ” “我問完了。

    ”萬德林說。

     “沒有問題,”梅森說,“至少在目前沒有。

    我想說明,尊敬的法官大人,現在某些證人的證詞的重要性還不很明顯,我希望,如果在以後發現這些證人的證詞與被告有相當大的關聯,我希望能允許再次傳訊他們。

    ” “這些證人都很重要,”萬德林說,“我可以向法庭和辯護律師保證這一點。

    我也可以向辯方律師保證,在這起案件中,控方和辯方一樣急于找到事實的真相,我們不會反對辯方律師在任何時候再次傳訊證人,隻要要求中肯切題。

    ” 主持聽證會的賽樂法官說:“那好,我們就把這視為是一項約定,控方擁有這項權利。

    ” “我的下一個證人是馬丁-麥福特。

    ”萬德林說。

     馬丁-麥福特證明他是喬治的父親。

    在13号下午晚些時候他的孩子回來說那個坑被填上了,他覺得事有蹊跷就決定去看看。

    他帶了一把鐵-,開車帶着他兒子和吉姆-艾頓去了那個地方。

    他發現那附近的土很疏松,他順着那個坑往下挖,大約挖了兩尺半之後鐵-碰到了一個相當柔軟的抵觸物;他拂去表面的浮土,發現露出的竟是一隻人的大腿;他立刻丢掉鐵-跑到最近的一個電話報告了地方執法官。

     “請提問吧。

    ”萬德林說。

     “你跟地方執法官又回到那個地方?”梅森問。

     “是的,先生。

    ” “挖掘那個坑的時候你一直站在旁邊嗎?” “是的,先生。

    ” “你幫助挖掘了嗎?” “是的,先生。

    ” “挖出了什麼?” “一具男人的屍體。

    ” “屍體穿着什麼?” “睡衣。

    ” “就這樣?” “就這樣。

    ” “沒有問題了。

    ” 地方執法官站到證人席上,陳述了他和兩名副手到馬丁-麥福特所說的那個地方去的情況。

    他們挖去坑裡的土,那些土很明顯是最近才填進去的。

    也就是說,土還沒有踩實,土質很疏松,盡管似乎有人在上面踩過。

     坑裡埋着的是愛德-代文浦的屍體,屍體被運到停屍房。

    之後有一天地方執法官又回到那裡,仔細地挖去了疏松的土壤,以便找出原來挖坑時的尺寸。

    很明顯,那是個精心挖掘的大約3.5尺寬、6尺長的坑,非常利落的長方形。

     回答萬德林提出的問題時,執法官又說明他們曾經嘗試過提取腳印,但是并沒有得到什麼收獲,因為那些孩子和馬丁-麥福特在挖坑時已經在上面踩了很多腳印。

     “您可以繼續提問。

    ”萬德林說。

     “在現在的情況下,”梅森說,“我目前沒有什麼問題。

    ” “當然,”萬德林說,“我與辯方律師的約定是為了使他可以保護他當事人的權利,從而使她不至對什麼事件感到突然。

    這并不是泛泛地邀請辯方可以略過所有的提問,直到案子的全部都已陳述完畢之後再次傳訊證人。

    ” “我明白,”梅森說,“我可以向控方律師保證,我不會利用他在此事中的謙恭禮貌的行為。

    隻有當再次傳訊證人有特别的意義時我才會那麼做。

    ” “謝謝,”萬德林說,“我說完了,執法官。

    ” 下一個證人是米爾頓-霍克斯醫生。

    他說明了他自己的身份是醫生、外科大夫和毒品專家。

    他證明在13号晚上郡裡請他到停屍房去驗屍,但是由于各種原因直到午夜他才得以從診所抽身去驗屍。

     他發現屍體有5英尺8英寸高,體重140磅,年紀在35歲左右,他患有動脈硬化,但顯然是死于中毒。

    他進行了某些測試,發現了一種毒藥。

    他最後的結論是,緻死的原因是由于攝入了氰化鉀。

    他認為在驗屍的時候那個男人已經死去24到36個小時了。

     “提問吧。

    ”萬德林馬上說。

     “您特别檢測過氰化鉀?”梅森問。

     “是的,先生,氰酸中毒。

    ” “還有其他的毒藥嗎?” “我檢測了砷。

    ” “你發現砷了嗎?” “沒有發現有意義的量。

    ” “你究竟有沒有發現任何含量的砷呢?” “我發現的量在醫學上不足以構成任何意義。

    ” “你發現其他毒藥了嗎?” “沒有,先生。

    ” “主要器官從屍體上切除了嗎?” “切除了。

    ” “怎麼處理的?” “送到加利弗尼亞大學的實驗室繼續檢測。

    ” “大學的報告出來了嗎?” “據我所知沒有。

    ” “那麼你并不知道這個男人是由于你剛才提到的那種毒藥緻死的?” “我知道我在屍體内發現了足以緻死的毒藥,所以我推測死亡是那種毒藥所緻。

    ” “那你為什麼要把器官送到加利弗尼亞大學呢?” “因為我想讓它們在那裡得到更徹底的檢測。

    ” “因為你在尋找别的毒藥?” “我認為再檢查一下看看是否存在别的毒藥。

    ” “那麼你并不滿意于氰化鉀緻死這個結論?” “我當然滿意了。

    但是我想看看是否存在其他輔助性的因素——可能會有所謂迷幻藥的特征,或者有什麼癖好使這個人的抵抗力減弱,從而使那種毒藥發揮作用。

    ” 梅森皺着眉頭思考着。

     “請繼續。

    ”賽樂法官說。

     “請稍候,尊敬的法官大人,”梅森說,“我認為這打開了一個全新的領域。

    ”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賽樂法官說。

     梅森說:“顯然,原來執法官辦公室對投毒緻死的過程有一套自己的理論,但是霍克斯醫生的發現卻與他們的理論不符。

    ” “噢,這我顯然沒有看出來,”賽樂法官說,“請繼續您的提問。

    ” “當然。

    ”梅森微笑着,“您有沒有在那個男人的胃裡尋找過巧克力的痕迹,醫生?” “我找了,我盡量仔細地檢查了胃裡的内容。

    ” “您發現了什麼?” “我發現那個男人是在吃了一頓火腿和雞蛋之後大約一個小時死亡的。

    我并沒有發現有巧克力。

    ” “您測試過血液裡酒精含量嗎?” “測試了。

    ” “您發現了什麼?” “我發現了0.15%的酒精。

    ” “您能從醫學的角度對此解釋一下嗎?” 霍克斯說:“根據權威著述,酒精含量達0.1%的時候,人是正常的,但他可能開始顯現出某些醫學上醉酒的症狀。

    0.2%的時候他已經醉了,感情不穩定,自制力大大減弱。

    0.3%的時候他思維混亂,步履蹒跚,言語不清。

    0.4%的時候他将會昏迷,對外界刺激的反應明顯下降,接近癱瘓。

    0.5%到0.6%的時候進入深度昏迷,血液循環受到傷害。

    當酒精在血液中的含量達到0.6%以上的時候,幾乎不可避免地面臨死亡的威脅。

    穆黑伯格曾經編了一個有趣的表格:0.1%叫做‘幹燥而體面’;0.2%叫做‘高興而魯莽’;0.3%叫做‘暈旋而狂喜’;0.4%叫做‘恍惚而頹廢’;0.5%叫做‘向死神幹杯。

    ’” “您在死者的體内發現了0.15%酒精含量,那麼您對他是否醉酒有什麼結論?” “那個男人已經開始醉了,他正在進入穆黑伯格所形容的‘高興而魯莽’階段。

    ” “他當時會感受到酒精的作用嗎?” “會的。

    ” “别人能看出酒精對他的這些作用嗎?” “對普通的旁觀者來說是幾乎肯定的,當然對受過訓練的觀察員來說更是如此。

    ” “根據我的理解,醫生,”梅森随意地說,“您感興趣的主要是死亡後屍檢,籍以确定死亡原因;那麼您是否采取了什麼步驟确定屍體的身份?” “是的,可以說當我在現場的時候采取了一些步驟。

    ” “您認為毫無疑問屍體是愛德-代文浦?” “毫無疑問。

    ” “請允許我問一個假想的問題,醫生,假設這個男人所中的毒氰化鉀,是隐藏在一塊糖果内進入他體内的,就像在代文浦先生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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