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回 賀虒祁師曠辨新聲 散家财陳氏買齊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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鮑國蹤迹少疏,四族遂分為二黨。

    栾、高二人每聚飲,醉後辄言陳鮑兩家長短。

    陳、鮑聞之,漸生疑忌。

    忽一日,高彊因醉中鞭撲小豎,栾施複助之。

    小豎懷恨,乃乘夜奔告陳無宇,言:“栾、高欲聚家衆,來襲陳、鮑二家,期在明日矣。

    ”複奔告鮑國,鮑國信之,忙令小豎往約陳無宇,共攻栾、高。

    無宇授甲于家衆,即時登車,欲詣鮑國之家。

    途中遇見高彊,亦乘車而來。

    彊已半醉,在車中與無宇拱手,問:“率甲何往?”無宇謾應曰:“往讨一叛奴耳!”亦問:“子良何往?”彊對曰:“吾将飲于栾氏也。

    ”既别,無宇令輿人速騁,須臾,遂及鮑門。

    隻見車徒濟濟,戈甲森森,鮑國亦貫甲持弓,方欲升車矣。

    二人合做一處商量。

    無宇述子良之言:“将飲于栾氏,未知的否,可使人探之。

    ”鮑國遣使往栾氏觇視,回報:“栾、高二位大夫,皆解衣去冠,蹲踞而賽飲。

    ”鮑國曰:“小豎之語妄矣。

    ”無宇曰:“豎言雖不實,然子良于途中見我率甲,問我何往,我謾應以将讨叛奴。

    ”今無所緻讨,彼心必疑,倘先謀逐我,悔無及矣。

    不如乘其飲酒,不做準備,先往襲之。

    ”鮑國曰:“善。

    ” 兩家甲士同時起行,無宇當先,鮑國押後,殺向栾家,将前後府門團團圍住。

    栾施方持巨觥欲吸,聞陳、鮑二家兵到,不覺觥墜于地。

    高彊雖醉,尚有三分主意,謂栾施曰:“亟聚家徒,授甲入朝,奉主公以伐陳、鮑,無不克矣。

    ”栾施乃悉聚家衆。

    高彊當先,栾施在後,從後門突出,殺開一條血路,徑奔公宮。

    陳無宇、鮑國恐其挾齊侯為重,緊緊追來。

    高氏族人聞變,亦聚衆來救。

    景公在宮中,聞四族率甲相攻,正不知事從何起,急命阍者緊閉虎門,以宮甲守之。

    使内侍召晏嬰入宮。

    栾施高彊攻虎門不能入,屯于門之右;陳鮑之甲,屯于門之左,兩下相持。

     須臾,晏嬰端冕委弁,駕車而至。

    四家皆使人招之,嬰皆不顧,謂使者曰:“嬰惟君命是從,不敢自私。

    ”阍者啟門,晏嬰入見。

    景公曰:“四族相攻,兵及寝門,何以待之?”晏嬰奏曰:“栾、高怙累世之寵,專行不忌,已非一日。

    高止之逐,闾邱之死,國人胥怨,今又伐寝門,罪誠不宥。

    但陳、鮑不候君命,擅興兵甲、亦不為無罪也。

    惟君裁之!”景公曰:“栾、高之罪,重于陳、鮑,宜去之。

    誰堪使者?”晏嬰對曰:“大夫王黑可使也。

    ”景公傳命,使王黑以公徒助陳、鮑攻栾、高,栾、高兵敗,退于大衢。

    國人惡栾高者,皆攘臂助戰。

    高彊酒猶未醒,不能力戰。

    栾施先奔東門,高彊從之。

    王黑同陳、鮑追及,又戰于東門。

    栾、高之衆,漸漸奔散,乃奪門而出,遂奔魯國。

    陳、鮑逐兩家妻子,而分其家财。

     晏嬰謂陳無宇曰:“子擅命以逐世臣,又專其利,人将議子。

    何不以所分得者,悉歸諸公,子無所利,人必以讓德稱子,所得多矣。

    ”無宇曰:“多謝指教!無宇敢不從命。

    ”于是将所分食邑及家财,盡登簿籍,獻于景公。

    景公大悅。

    景公之母夫人曰孟姬,無宇又私有所獻。

    孟姬言于景公曰:“陳無宇誅翦強家,以振公室,利歸于公,其讓德不可沒也。

    何不以高唐之邑賜之?”景公從其言,陳氏始富。

    陳無宇有心要做好人,言:“群公子向被高虿所逐,實出無辜,宜召而複之。

    ”景公以為然。

    無宇以公命召子山、子商、子周等,凡幄幕器用,及從人之衣屦,皆自出家财,私下完備,遣人分頭往迎。

    諸公子得歸故國,已自歡喜,及見器物畢具,知是陳無宇所賜,感激無已。

    無宇又大施恩惠于公室,凡公子公孫之無祿者,悉以私祿分給之。

    又訪求國中之貧約孤寡者,私與之粟。

    凡有借貸,以大量出,以小量入。

    貧不能償者,即焚其券。

    國中無不頌陳氏之德,願為效死而無地也。

    史臣論:陳氏厚施于民,乃異日移國之漸,亦由君不施德,故臣下得借私恩小惠,以結百姓之心耳。

    有詩雲: 威福君權敢上侵,辄将私惠結民心。

     請看陳氏移齊計,隻為當時感德深。

     景公用晏嬰為相國,嬰見民心悉歸陳氏,私與景公言之,勸景公寬刑薄斂,興發補助,施澤于民,以挽留人心。

    景公不能從。

     話分兩頭。

    再說楚靈王成章華之宮,諸侯落成者甚少,聞晉築虒祁宮,諸侯皆賀,大有不平之意,召伍舉商議,欲興師以侵中原。

    伍舉曰:“王以德義召諸侯,而諸侯不至,是其罪也。

    以土木召諸侯,而責其不至,何以服人?必欲用兵以威中華,必擇有罪者征之。

    方為有名。

    ”靈王曰:“今之有罪者何國?”伍舉奏曰:“蔡世子般弑其君父,于今九年矣。

    王初合諸侯,蔡君來會,是以隐忍不誅。

    然弑逆之賊,雖子孫猶當伏法,況其身乎?蔡近于楚,若讨蔡而兼其地,則義利兩得矣。

    ”說猶未了,近臣報:“陳國有訃音到,言陳侯溺已薨。

    公子留嗣位。

    ”伍舉曰:“陳世子偃師,名在諸侯之策;今立公子留,置偃師于何地?以臣度之,陳國必有變矣。

    ” 畢竟陳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

     【史料來源】 《國語·楚語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