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回 周襄王避亂居鄭 晉文公守信降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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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他何用!”命衆軍亂箭攢射。

    可憐如花夷女,與太叔帶半載歡娛,今日死于萬箭之下。

    胡曾先生詠史詩雲: 逐兄盜嫂據南陽,半載歡娛并罹殃。

     淫逆倘然無速報,世間不複有綱常。

     魏犨帶二屍以報郤溱,溱曰:“何不檻送天子,明正其戮?”魏犨曰:“天子避殺弟之名,假手于晉,不如速誅之為快也!”郤溱歎息不已,乃埋二屍于神農澗之側。

    一面安撫溫民,一面使人報捷于陽樊。

     晉文公聞太叔和隗氏俱已伏誅,乃命駕親至王城,朝見襄王奏捷。

    襄王設醴酒以飨之,複大出金帛相贈。

    文公再拜謝曰:“臣重耳不敢受賜。

    但死後得用隧葬,臣沐恩于地下無窮矣。

    ”襄王曰:“先王制禮,以限隔上下,止有此生死之文,朕不敢以私勞而亂大典。

    叔父大功,朕不敢忘!”乃割畿内溫、原、陽樊、攢茅四邑,以益其封。

    文公謝恩而退。

    百姓攜老扶幼,填塞街市,争來識認晉侯,歎曰:“齊桓公今複出也!”晉文公下令,兩路俱班師,大軍屯于太行山之南,使魏犨定陽樊之田,颠颉定攢茅之田,栾枝定溫之田,晉侯親率趙衰定原之田。

    為何定原之田,文公親往?那原乃周卿士原伯貫之封邑,原伯貫兵敗無功,襄王奪其邑以與晉,伯貫現在原城,恐其不服,所以必須親往。

    颠颉至攢茅,栾枝至溫,守臣俱攜酒食出迎。

     卻說魏犨至陽樊,守臣蒼葛謂其下曰:“周棄岐、豐,馀地幾何!而晉複受四邑耶?我與晉同是王臣,豈可服之。

    ”遂率百姓,持械登城。

    魏犨大怒,引兵圍之,大叫:“早早降順,萬事俱休!若打破城池,盡皆屠戮!”蒼葛在城上答曰:“吾聞‘德以柔中國,刑以威四夷。

    ’今此乃王畿之地,畿内百姓,非王之宗族,即王之親戚。

    晉亦周之臣子,忍以兵威相劫耶?”魏犨感其言,遣人馳報文公。

    文公緻書于蒼葛,略曰: 四邑之地,乃天子之賜,寡人不敢違命。

    将軍若念天子之姻親,率以歸國,亦惟将軍之命是聽。

     因谕魏犨緩其攻,聽陽民遷徙。

    蒼葛得書,命城中百姓:“願歸周者去,願從晉者留。

    ”百姓願去者大半,蒼葛盡率之,遷于轵村。

    魏犨定其疆界而還。

     再說文公同趙衰略地至原。

    原伯貫绐其下曰:“晉兵圍陽樊,盡屠其民矣!”原人恐懼,共誓死守,晉兵圍之。

    趙衰曰:“民所以不服晉者,不信故也。

    君示之以信,将不攻而下矣。

    ”文公曰:“示信若何?”趙衰對曰:“請下令,軍士各持三日之糧,若三日攻原不下,即當解圍而去。

    ”文公依其言。

    到第三日,軍吏告禀:“軍中隻有今日之糧了!”文公不答。

    是日夜半,有原民缒城而下,言:“城中已探知陽樊之民,未嘗遭戮,相約于明晚獻門。

    ”文公曰:“寡人原約攻城以三日為期,三日不下,解圍去之。

    今滿三日矣,寡人明早退師。

    爾百姓自盡守城之事,不必又懷二念。

    ”軍吏請曰:“原民約明晚獻門,主公何不暫留一日,拔一城而歸?即使糧盡,陽樊去此不遠,可馳取也。

    ”文公曰:“信,國之寶也,民之所憑也。

    三日之令,誰不聞之?若複留一日,是失信矣!得原而失信,民尚何憑于寡人?”黎明,即解原圍。

    原民相顧曰:“晉侯甯失城,不失信,此有道之君!”乃争建降旗于城樓,缒城以追文公之軍者,紛紛不絕。

    原伯貫不能禁止,隻得開城出降。

    髯仙有詩雲: 口血猶含起戰戈,誰将片語作山河? 去原畢竟原來服,谲詐何如信義多? 晉軍行三十裡,原民追至,原伯貫降書亦到。

    文公命紮住車馬,以單車直入原城,百姓鼓舞稱慶。

    原伯貫來見,文公待以王朝卿士之禮,遷其家于河北。

    文公擇四邑之守曰:“昔子餘以壺飧從寡人于衛,忍饑不食,此信士也。

    寡人以信得原,還以信守之。

    ”使趙衰為原大夫,兼領陽樊。

    又謂郤溱曰:“子不私其族,首同栾氏通款于寡人,寡人不敢忘。

    乃以郤溱為溫大夫,兼守攢茅。

    各留兵二千戍其地而還。

    後人論文公納王示義,伐原示信,乃圖伯之首事也。

     畢竟何時稱伯,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