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回 衛侯朔抗王入國 齊襄公出獵遇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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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戍卒,因久役在外,無不思家。
連稱密傳号令,各備幹糧,往貝邱行事,軍士人人樂從。
不在話下。
再說齊襄公于十一月朔日,駕車出遊。
止帶力士石之紛如,及幸臣孟陽一班,架鷹牽犬,準備射獵,不用一大臣相随。
先至姑棼,──原建有離宮,──遊玩竟日。
居民饋獻酒肉,襄公歡飲至夜,遂留宿焉。
次日,起駕往貝邱來。
見一路樹木蒙茸,藤蘿翳郁。
襄公駐車高阜,傳令舉火焚林,然後合圍校射,縱放鷹犬。
火烈風猛,狐兔之類,東奔西逸。
忽有大豕一隻,如牛無角,似虎無斑,從火中奔出,竟上高阜,蹲踞于車駕之前。
時衆人俱往馳射,惟孟陽立于襄公之側。
襄公顧孟陽曰:“汝為我射此豕。
”孟陽瞪目視之,大驚曰:“非豕也,乃公子彭生也!”襄公大怒曰:“彭生何敢見我?”奪孟陽之弓,親自射之,連發三矢不中。
那大豕直立起來,雙拱前蹄,效人行步,放聲而啼,哀慘難聞。
吓得襄公毛骨俱竦,從車中倒撞下來,跌損左足,脫落了絲文屦一隻,被大豕銜之而去,忽然不見。
髯翁有詩曰: 魯桓昔日死車中,今日車中遇鬼雄。
枉殺彭生應化厲,諸兒空自引雕弓。
徒人費與從人等,扶起襄公卧于車中,傳令罷獵,複回姑棼離宮住宿。
襄公自覺精神恍惚,心下煩躁。
時軍中已打二更,襄公因左足疼痛,展轉不寐,謂孟陽曰:“汝可扶我緩行幾步。
”先前墜車,匆忙之際,不知失屦,到此方覺。
問徒人費取讨。
費曰:“屦為大豕銜去矣。
”襄公心惡其言,乃大怒曰:“汝既跟随寡人,豈不看屦之有無?若果銜去,當時何不早言?”自執皮鞭,鞭費之背,血流滿地方止。
徒人費被鞭,含淚出門,正遇連稱引着數人打探動靜,将徒人費一索捆住,問曰:“無道昏君何在?”費曰:“在寝室。
”又問:“已卧乎?”曰:“尚未卧也。
”連稱舉刀欲砍,費曰:“勿殺我,我當先入,為汝耳目。
”連稱不信。
費曰:“我适被鞭傷,亦欲殺此賊耳。
”乃袒衣以背示之。
連稱見其血肉淋漓,遂信其言。
解費之縛,囑以内應。
随即招管至父引着衆軍士,殺入離宮。
且說徒人費翻身入門,正遇石之紛如,告以連稱作亂之事。
遂造寝室,告于襄公。
襄公驚惶無措。
費曰:“事已急矣!若使一人僞作主公,卧于床上,主公潛伏戶後,幸而倉卒不辨,或可脫也。
”孟陽曰:“臣受恩踰分,願以身代,不敢恤死。
”孟陽即卧于床,以面向内,襄公親解錦袍覆之。
伏身戶後,問徒人費曰:“汝将何如?”費曰:“臣當與紛如協力拒賊。
”襄公曰:“不苦背創乎?”費曰:“臣死且不避,何有于創?”襄公歎曰:“忠臣也!”徒人費令石之紛如,引衆拒守中門,自己單身挾着利刃,詐為迎賊,欲刺連稱。
其時衆賊已攻進大門,連稱挺劍當先開路。
管至父列兵門外,以防他變。
徒人費見連稱來勢兇猛,不暇緻詳,上前一步便刺。
誰知連稱身被重铠,刃刺不入。
卻被連稱一劍劈去,斷其二指,還複一劍,劈下半個頭顱,死于門中。
石之紛如便挺矛來鬥,約戰十馀合,連稱轉鬥轉進。
紛如漸漸退步,誤絆石階腳挫,亦被連稱一劍砍倒。
遂入寝室,侍衛先已驚散。
團花帳中,卧着一人,錦袍遮蓋。
連稱手起劍落,頭離枕畔,舉火燭之,年少無須。
連稱曰:“此非君也。
”使人遍搜房中,并無蹤影。
連稱自引燭照之,忽見戶檻之下,露出絲文屦一隻,知戶後藏躲有人,不是諸兒是誰?打開戶後看時,那昏君因足疼,做一堆兒蹲着。
那一隻絲文屦,仍在足上。
連稱所見之屦,乃是先前大豕銜去的,不知如何在檻下。
分明是冤鬼所為,可不畏哉!連稱認得諸兒,似雞雛一般,一把提出戶外,擲于地下。
大罵:“無道昏君!汝連年用兵,黩武殃民,是不仁也;背父之命,疏遠公孫,是不孝也;兄妹宣淫,公行不忌,是無禮也;不念遠戍,瓜期不代,是無信也。
仁、孝、禮、信,四德皆失,何以為人?吾今日為魯桓公報仇!”遂砍襄公為數段,以床褥裹其屍,與孟陽同埋于戶下。
計襄公在位隻五年。
史官評論此事,謂襄公疏遠大臣,親昵群小,石之紛如,孟陽,徒人費等,平日受其私恩,從于昏亂,雖視死如歸,不得為忠臣之大節。
連稱,管至父,徒以久戍不代,遂行篡弑,當是襄公惡貫已滿,假手二人耳。
彭生臨刑大呼:“死為妖孽,以取爾命!”大豕見形,非偶然也。
髯翁有詩詠費、石等死難之事。
詩雲: 捐生殉主是忠貞,費石千秋無令名。
假使從昏稱死節,飛廉崇虎亦堪旌。
又詩歎齊襄公雲: 方張惡焰君侯死,将熄兇威大豕狂。
惡貫滿盈無不斃,勸人作善莫商量。
連稱、管至父重整軍容,長驅齊國。
公孫無知預集私甲,一聞襄公兇信,引兵開門,接應連、管二将入城。
二将托言:“曾受先君僖公遺命,奉公孫無知即位。
”立連妃為夫人。
連稱為正卿,号為國舅。
管至父為亞卿。
諸大夫雖勉強排班,心中不服。
惟雍廪再三稽首,謝往日争道之罪,極其卑順。
無知赦之,仍為大夫。
高、國稱病不朝,無知亦不敢黜之。
至父勸無知懸榜招賢,以收人望。
因薦其族子管夷吾之才,無知使人召之。
未知夷吾肯應召否,且聽下回分解。
連稱密傳号令,各備幹糧,往貝邱行事,軍士人人樂從。
不在話下。
再說齊襄公于十一月朔日,駕車出遊。
止帶力士石之紛如,及幸臣孟陽一班,架鷹牽犬,準備射獵,不用一大臣相随。
先至姑棼,──原建有離宮,──遊玩竟日。
居民饋獻酒肉,襄公歡飲至夜,遂留宿焉。
次日,起駕往貝邱來。
見一路樹木蒙茸,藤蘿翳郁。
襄公駐車高阜,傳令舉火焚林,然後合圍校射,縱放鷹犬。
火烈風猛,狐兔之類,東奔西逸。
忽有大豕一隻,如牛無角,似虎無斑,從火中奔出,竟上高阜,蹲踞于車駕之前。
時衆人俱往馳射,惟孟陽立于襄公之側。
襄公顧孟陽曰:“汝為我射此豕。
”孟陽瞪目視之,大驚曰:“非豕也,乃公子彭生也!”襄公大怒曰:“彭生何敢見我?”奪孟陽之弓,親自射之,連發三矢不中。
那大豕直立起來,雙拱前蹄,效人行步,放聲而啼,哀慘難聞。
吓得襄公毛骨俱竦,從車中倒撞下來,跌損左足,脫落了絲文屦一隻,被大豕銜之而去,忽然不見。
髯翁有詩曰: 魯桓昔日死車中,今日車中遇鬼雄。
枉殺彭生應化厲,諸兒空自引雕弓。
徒人費與從人等,扶起襄公卧于車中,傳令罷獵,複回姑棼離宮住宿。
襄公自覺精神恍惚,心下煩躁。
時軍中已打二更,襄公因左足疼痛,展轉不寐,謂孟陽曰:“汝可扶我緩行幾步。
”先前墜車,匆忙之際,不知失屦,到此方覺。
問徒人費取讨。
費曰:“屦為大豕銜去矣。
”襄公心惡其言,乃大怒曰:“汝既跟随寡人,豈不看屦之有無?若果銜去,當時何不早言?”自執皮鞭,鞭費之背,血流滿地方止。
徒人費被鞭,含淚出門,正遇連稱引着數人打探動靜,将徒人費一索捆住,問曰:“無道昏君何在?”費曰:“在寝室。
”又問:“已卧乎?”曰:“尚未卧也。
”連稱舉刀欲砍,費曰:“勿殺我,我當先入,為汝耳目。
”連稱不信。
費曰:“我适被鞭傷,亦欲殺此賊耳。
”乃袒衣以背示之。
連稱見其血肉淋漓,遂信其言。
解費之縛,囑以内應。
随即招管至父引着衆軍士,殺入離宮。
且說徒人費翻身入門,正遇石之紛如,告以連稱作亂之事。
遂造寝室,告于襄公。
襄公驚惶無措。
費曰:“事已急矣!若使一人僞作主公,卧于床上,主公潛伏戶後,幸而倉卒不辨,或可脫也。
”孟陽曰:“臣受恩踰分,願以身代,不敢恤死。
”孟陽即卧于床,以面向内,襄公親解錦袍覆之。
伏身戶後,問徒人費曰:“汝将何如?”費曰:“臣當與紛如協力拒賊。
”襄公曰:“不苦背創乎?”費曰:“臣死且不避,何有于創?”襄公歎曰:“忠臣也!”徒人費令石之紛如,引衆拒守中門,自己單身挾着利刃,詐為迎賊,欲刺連稱。
其時衆賊已攻進大門,連稱挺劍當先開路。
管至父列兵門外,以防他變。
徒人費見連稱來勢兇猛,不暇緻詳,上前一步便刺。
誰知連稱身被重铠,刃刺不入。
卻被連稱一劍劈去,斷其二指,還複一劍,劈下半個頭顱,死于門中。
石之紛如便挺矛來鬥,約戰十馀合,連稱轉鬥轉進。
紛如漸漸退步,誤絆石階腳挫,亦被連稱一劍砍倒。
遂入寝室,侍衛先已驚散。
團花帳中,卧着一人,錦袍遮蓋。
連稱手起劍落,頭離枕畔,舉火燭之,年少無須。
連稱曰:“此非君也。
”使人遍搜房中,并無蹤影。
連稱自引燭照之,忽見戶檻之下,露出絲文屦一隻,知戶後藏躲有人,不是諸兒是誰?打開戶後看時,那昏君因足疼,做一堆兒蹲着。
那一隻絲文屦,仍在足上。
連稱所見之屦,乃是先前大豕銜去的,不知如何在檻下。
分明是冤鬼所為,可不畏哉!連稱認得諸兒,似雞雛一般,一把提出戶外,擲于地下。
大罵:“無道昏君!汝連年用兵,黩武殃民,是不仁也;背父之命,疏遠公孫,是不孝也;兄妹宣淫,公行不忌,是無禮也;不念遠戍,瓜期不代,是無信也。
仁、孝、禮、信,四德皆失,何以為人?吾今日為魯桓公報仇!”遂砍襄公為數段,以床褥裹其屍,與孟陽同埋于戶下。
計襄公在位隻五年。
史官評論此事,謂襄公疏遠大臣,親昵群小,石之紛如,孟陽,徒人費等,平日受其私恩,從于昏亂,雖視死如歸,不得為忠臣之大節。
連稱,管至父,徒以久戍不代,遂行篡弑,當是襄公惡貫已滿,假手二人耳。
彭生臨刑大呼:“死為妖孽,以取爾命!”大豕見形,非偶然也。
髯翁有詩詠費、石等死難之事。
詩雲: 捐生殉主是忠貞,費石千秋無令名。
假使從昏稱死節,飛廉崇虎亦堪旌。
又詩歎齊襄公雲: 方張惡焰君侯死,将熄兇威大豕狂。
惡貫滿盈無不斃,勸人作善莫商量。
連稱、管至父重整軍容,長驅齊國。
公孫無知預集私甲,一聞襄公兇信,引兵開門,接應連、管二将入城。
二将托言:“曾受先君僖公遺命,奉公孫無知即位。
”立連妃為夫人。
連稱為正卿,号為國舅。
管至父為亞卿。
諸大夫雖勉強排班,心中不服。
惟雍廪再三稽首,謝往日争道之罪,極其卑順。
無知赦之,仍為大夫。
高、國稱病不朝,無知亦不敢黜之。
至父勸無知懸榜招賢,以收人望。
因薦其族子管夷吾之才,無知使人召之。
未知夷吾肯應召否,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