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回 魯桓公夫婦如齊 鄭子亹君臣為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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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齊襄公啟書看之。

    書曰: 外臣申繻等,拜上齊侯殿下:寡君奉天子之命,不敢甯居,來議大婚。

    今出而不入,道路紛紛,皆以車中之變為言。

    無所歸咎,恥辱播于諸侯,請以彭生正罪。

     襄公覽畢,即遣人召彭生入朝。

    彭生自謂有功,昂然而入。

    襄公當魯使之面罵曰:“寡人以魯侯過酒,命爾扶持上車。

    何不小心伏侍,使其暴薨?爾罪難辭!”喝令左右縛之,斬于市曹。

    彭生大呼曰:“淫其妹而殺其夫,皆出汝無道昏君所為。

    今日又委罪于我!死而有知,必為妖孽,以取爾命!”襄公遽自掩其耳,左右皆笑。

    襄公一面遣人往周王處謝婚,并訂娶期。

    一面遣人送魯侯喪車回國,文姜仍留齊不歸。

     魯大夫申繻率世子同迎柩至郊,即于柩前行禮成喪,然後嗣位,是為莊公。

    申繻、颛孫生、公子溺、公子偃、曹沫一班文武,重整朝綱。

    庶兄公子慶父,庶弟公子牙、嫡弟季友,俱參國政。

    申繻薦施伯之才,亦拜上士之職。

    以明年改元,實周莊王之四年也。

     魯莊公集群臣商議,為齊迎婚之事。

    施伯曰:“國有三恥,君知之乎?”莊公曰:“何謂三恥?”施伯曰:“先君雖已成服,惡名在口,一恥也;君夫人留齊未歸,引人議論,二恥也;齊為仇國,況君在衰绖之中,乃為主婚,辭之則逆王命,不辭則贻笑于人,三恥也。

    ”魯莊公蹴然曰:“此三恥何以免之?”施伯曰:“欲人勿惡,必先自美;欲人勿疑,必先自信。

    先君之立,未膺王命。

    若乘主婚之機,請命于周,以榮名被之九泉,則一恥免矣。

    君夫人在齊,宜以禮迎之,以成主公之孝,則二恥免矣。

    惟主婚一事,最難兩全;然亦有策。

    ”莊公曰:“其策何如?”施伯曰:“可将王姬館舍,築于郊外,使上大夫迎而送之,君以喪辭。

    上不逆天王之命,下不拂大國之情,中不失居喪之禮,如此,則三恥亦免矣。

    ”莊公曰:“申繻言汝‘智過于腹’。

    果然!”遂一一依策而行。

     卻說魯使大夫颛孫生至周,請迎王姬;因請以黻冕圭璧,為先君泉下之榮。

    周莊王許之,擇人使魯,錫桓公命,周公黑肩願行,莊王不許,别遣大夫榮叔。

    原來莊王之弟王子克,有寵于先王,周公黑肩曾受臨終之托。

    莊王疑黑肩有外心,恐其私交外國,樹成王子克之黨,所以不用。

    黑肩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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