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回 鎮汝軍嶽雲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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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撫使張俊也。
大叫:“逆賊,欲走何處!”舞刀躍馬,直取徐文。
徐文戰力已乏,與俊才交兩合,措手不及,被張俊一刀斬于馬下,餘衆皆被張俊手下軍士生擒。
原彩張俊探知嶽飛提兵東下,先領本部人馬埋伏東山,邀截齊軍歸路,正此遇着。
張俊既斬了徐文,枭其首級,與嶽雲前軍會合。
嶽雲入軍中見張浚張俊喜曰:“将軍破敵之功不小,吾當奏聞朝廷。
”雲曰:“皆仗宣撫威力,小人何功焉。
”因辭張俊出,遂領兵回。
張俊亦部衆歸于本鎮。
時劉麟在濠州,聞猊敗走,又聞徐文戰死,已知難保。
連夜拔寨遁去。
過廬州,被楊沂中與王德率鐵騎乘勢追襲,劉麟軍馬喪折殆荊沂中急追至壽春而還。
孔彥舟聞嶽飛東下,亦解光州圍退走。
卻說牛臯與嶽雲得勝,人馬回見嶽飛。
嶽飛止賞衆将之功,嶽雲所建功績并隐而不錄。
遣人以捷音報知行在。
都督諸軍樞密使張浚已知嶽飛兵勝,探得近日破賊皆其長子嶽雲功勞,因歎曰:“嶽侯畏避恩榮,其子功居第一,皆隐而不紀,廉則廉矣,似未得其公也。
”乃具表奏聞朝廷。
表曰:嶽飛數年之間,複建康,讨曹成,平楊麼,其子嶽雲之功,實居第一,皆被其父隐而不錄,實非朝廷大公至正激勸人臣之道。
伏乞聖明,特賜加恩寵異,庶使邊疆将士能奮勵建功以自責效。
取進止。
紹興六年月日臣張浚謹言。
表進行在,高宗覽之大悅,謂廷臣曰:“朕知嶽飛父子忠勇,近日捷音來到,正當以優禮遇之。
”即差内侍赍诰敕升嶽雲為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
诏至,嶽飛不與受命,乃具表以辭雲。
表曰:河南北諸路招讨使臣嶽飛劄子奏:臣于今月二十六日準诰授臣子嶽雲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
臣聞君之馭臣,固不吝于厚賞;父之教子,豈可責以近功。
臣昨恭依睿算,與賊決戰于湖湘之間,雲随行迎敵,雖有薄效,未曾立到大功。
遽升橫列,仍領郡防,賞典過優,義不遑處。
所有诰命,臣不敢令雲祗受。
伏望聖慈,俯垂天鑒,追還異恩,庶使雲激勵懦庸,别圖報效。
取進止。
紹興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臣嶽飛謹言。
嶽飛三次具表辭男嶽雲官職,朝廷皆不準。
且說金國兀朮兵屯黎陽,聞知嶽飛提勝兵東下,大驚。
即差細作來嶽飛軍前體聽消息,卻被巡綽軍所縛,押入帳中見嶽飛。
嶽飛知其奸細,乃徉責之曰:“汝非吾軍中人張斌乎?我差汝幹事去,緣何被吾軍捉來?”諜者怕死,即詐認之。
嶽飛喝退左右,引近前謂之曰:“我前日使爾送蠟書去齊國,約定誘引西太子人馬來,使兩下合兵攻之。
爾去了便不回報,我複遣人會知齊主,并不見書下落。
原來是爾作事不機密矣。
汝罪該萬死。
吾今貸汝,複遣至齊問舉兵日期,宜以死報。
”諜者連聲許諾。
嶽飛即修了書,納于蠟丸中,将其人于股上剖開,以蠟丸填于股内,即将金槍藥塗之,外用綿帛縛定,又賞與銀數兩遣行,叮咛之曰:“再不許有誤。
待殺了兀朮,與齊主成得事後,我當重保爾官職。
”諜者唯唯拜謝而出,漏夜走回黎陽見兀朮,取出蠟書遞與兀朮。
兀朮看了大驚,誠恐軍中有變,連夜領兵北去。
歸至本國,将嶽飛與劉豫約書奏聞金主。
熙宗大怒,遣人前至汴京,诘問劉豫用兵無功之罪。
劉豫恐懼,進表伏罪。
自是始有廢豫之意。
大叫:“逆賊,欲走何處!”舞刀躍馬,直取徐文。
徐文戰力已乏,與俊才交兩合,措手不及,被張俊一刀斬于馬下,餘衆皆被張俊手下軍士生擒。
原彩張俊探知嶽飛提兵東下,先領本部人馬埋伏東山,邀截齊軍歸路,正此遇着。
張俊既斬了徐文,枭其首級,與嶽雲前軍會合。
嶽雲入軍中見張浚張俊喜曰:“将軍破敵之功不小,吾當奏聞朝廷。
”雲曰:“皆仗宣撫威力,小人何功焉。
”因辭張俊出,遂領兵回。
張俊亦部衆歸于本鎮。
時劉麟在濠州,聞猊敗走,又聞徐文戰死,已知難保。
連夜拔寨遁去。
過廬州,被楊沂中與王德率鐵騎乘勢追襲,劉麟軍馬喪折殆荊沂中急追至壽春而還。
孔彥舟聞嶽飛東下,亦解光州圍退走。
卻說牛臯與嶽雲得勝,人馬回見嶽飛。
嶽飛止賞衆将之功,嶽雲所建功績并隐而不錄。
遣人以捷音報知行在。
都督諸軍樞密使張浚已知嶽飛兵勝,探得近日破賊皆其長子嶽雲功勞,因歎曰:“嶽侯畏避恩榮,其子功居第一,皆隐而不紀,廉則廉矣,似未得其公也。
”乃具表奏聞朝廷。
表曰:嶽飛數年之間,複建康,讨曹成,平楊麼,其子嶽雲之功,實居第一,皆被其父隐而不錄,實非朝廷大公至正激勸人臣之道。
伏乞聖明,特賜加恩寵異,庶使邊疆将士能奮勵建功以自責效。
取進止。
紹興六年月日臣張浚謹言。
表進行在,高宗覽之大悅,謂廷臣曰:“朕知嶽飛父子忠勇,近日捷音來到,正當以優禮遇之。
”即差内侍赍诰敕升嶽雲為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
诏至,嶽飛不與受命,乃具表以辭雲。
表曰:河南北諸路招讨使臣嶽飛劄子奏:臣于今月二十六日準诰授臣子嶽雲左武大夫忠州防禦使。
臣聞君之馭臣,固不吝于厚賞;父之教子,豈可責以近功。
臣昨恭依睿算,與賊決戰于湖湘之間,雲随行迎敵,雖有薄效,未曾立到大功。
遽升橫列,仍領郡防,賞典過優,義不遑處。
所有诰命,臣不敢令雲祗受。
伏望聖慈,俯垂天鑒,追還異恩,庶使雲激勵懦庸,别圖報效。
取進止。
紹興六年八月二十九日臣嶽飛謹言。
嶽飛三次具表辭男嶽雲官職,朝廷皆不準。
且說金國兀朮兵屯黎陽,聞知嶽飛提勝兵東下,大驚。
即差細作來嶽飛軍前體聽消息,卻被巡綽軍所縛,押入帳中見嶽飛。
嶽飛知其奸細,乃徉責之曰:“汝非吾軍中人張斌乎?我差汝幹事去,緣何被吾軍捉來?”諜者怕死,即詐認之。
嶽飛喝退左右,引近前謂之曰:“我前日使爾送蠟書去齊國,約定誘引西太子人馬來,使兩下合兵攻之。
爾去了便不回報,我複遣人會知齊主,并不見書下落。
原來是爾作事不機密矣。
汝罪該萬死。
吾今貸汝,複遣至齊問舉兵日期,宜以死報。
”諜者連聲許諾。
嶽飛即修了書,納于蠟丸中,将其人于股上剖開,以蠟丸填于股内,即将金槍藥塗之,外用綿帛縛定,又賞與銀數兩遣行,叮咛之曰:“再不許有誤。
待殺了兀朮,與齊主成得事後,我當重保爾官職。
”諜者唯唯拜謝而出,漏夜走回黎陽見兀朮,取出蠟書遞與兀朮。
兀朮看了大驚,誠恐軍中有變,連夜領兵北去。
歸至本國,将嶽飛與劉豫約書奏聞金主。
熙宗大怒,遣人前至汴京,诘問劉豫用兵無功之罪。
劉豫恐懼,進表伏罪。
自是始有廢豫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