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回平大憝群臣進爵立幼主太後臨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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皺眉道:“大将軍生前,與江州屢有龃龉,奈何往依?”應答道:“正為江州平日異趨,所以宜往。

    彼時大将軍兵馬強盛,江州尚不肯阿附,識見高出常人,今見我困阨,必然相憐,不緻加害。

    若荊州守文拘謹,怎能意外行事呢?”王應雖少智過乃父,但天道惡淫,豈容豎子漏網?含不肯依言,竟與應載一扁舟,往奔荊州。

    荊州刺史王舒,遣兵出迎。

    俟含父子入城,立命拿下,縛住手足,投諸江中,眼見是葬身魚腹了。

    江州刺史王彬,卻密具舟楫,靜待王含父子,日久不至,料知竄死,卻引為己恨。

    王含為逆,何足深惜,彬亦未知大體。

    錢鳳走至阖廬洲,為周光所殺,函首詣阙,自贖前愆。

    沈充奔回吳興,聞故吳内史張茂妻陸氏,招茂舊部,在途中守候充至,将執充脔割,為夫複仇。

    茂為充所殺,見三十五回。

    充不敢竟歸,繞道奔竄,竟緻失路,誤入故将周儒家。

    儒誘充入複壁中,因笑語充道:“我今日得三千戶侯了。

    ”充始知為儒所賺,乃流涕與語道:“汝能顧義活我,我必厚報,若為利殺我,我死必令汝滅族,不要後悔。

    ”儒竟殺充,傳首建康。

    充子勁,例當坐誅,為鄉人錢舉所匿,幸得免死。

    後來勁竟滅周氏,如充所言。

    充為叛賊,顧能作厲鬼耶? 晉廷因叛黨悉平,當然解嚴。

    有司發掘王敦屍首,焚去衣冠,扶屍跪着,枭去首級,與沈充首同懸高橋。

    郗鑒入奏明帝道:“前朝誅楊駿等人,皆先加官刑,後聽私殡。

    臣以為逆敦既伏王誅,不妨使全私義,可聽敦家收葬,借示皇恩。

    ”明帝準如所請,乃将敦首取下,聽令葬埋。

    敦黨周撫鄧嶽,相偕出亡。

    撫弟光拟給兄路資,陰圖執嶽。

    撫怒道:“我與鄧伯山同亡,如欲害鄧,甯先殺我。

    ”伯山即嶽表字,俄而嶽至,撫即趨出,遙與嶽語道:“快去!快去!我弟尚不相容,何論他人。

    ”嶽回身返走。

    撫亦取得資斧,追及鄧嶽,同竄入西陽蠻中。

    後來再經大赦,才得東還。

     明帝加封王導為始興公,溫峤為建甯公,卞壷為建興公,庾亮為永昌公,劉遐為泉陵公,蘇峻為邵陵公,郗鑒為高平侯,應詹為觀陽侯,卞敦為益陽侯,趙胤為湘南侯,下此按功晉秩,不勝殚述。

    有司奏稱王彬等為敦親族,均應除名,複诏謂:“司徒導大義滅親,應宥及百世,況彬等皆司徒近支,毋庸再問。

    ”大義滅親四字,恐導不足當此。

    惟王敦綱紀,悉令除籍,參佐并皆禁锢。

    溫峤又上疏解免道: 王敦剛愎不仁,忍行殺戮,親任小人,疏遠君子,朝廷所不能制,骨肉所不能阻,處其朝者,恒懼危亡,故士人結舌,道路以目,誠賢人君子,道窮數盡,遵養時晦之辰也。

    且敦為大逆之日,拘錄人士,自免無路,原其私心,豈遑宴處?如陸玩、羊曼、劉胤、蔡谟、郭璞,常與臣言,備知之矣。

    必其贊導兇悖,自當正以典刑,如其枉陷奸黨,還宜施之以寬。

    臣以玩等之誠,聞于聖聽,當受同賊之責,苟默而不言,實負其心。

    陛下仁聖含弘,思求允中,臣階緣博納,于非其事,誠在愛才,不忘忠益,謹昧死上聞! 明帝覽疏,頗加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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