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回賀振雄首劾禍國賊羅文幹立辭檢察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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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人,所能輕議。
今大總統德望冠于當世,内受國會之推戴,外受列強之承認,削平内亂,鞏固國交,凡所以對内對外,不敢稍避險阻者,無非欲保全國家。
今輕議變更國體,萬一清室之中,或有一二無知之徒,内連亂黨,外結強鄰,乘機主張複辟,陷我大總統于至困難之地位,而國家亦将随之傾覆,該國賊等雖萬死不足以蔽其辜。
伏查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申令有雲,“民主共和,載在約法,邪詞惑衆,厥有常刑。
嗣後如有造作讕言,著書立說,及開會集議以紊亂國憲者,即照内亂罪從嚴懲辦,以固國本而遏亂萌。
”明令具在,凡行政司法各機關,允宜一體遵守。
今楊度、孫毓筠等,倡導邪說,紊亂國憲,未經呈報内務部核準,公然在石驸馬大街,設立籌安會事務所,傳布種種印刷物,實屬弁髦法紀,罪不容誅。
檢察廳代表國家,有擁護法權懲治奸邪之責,若竟置若罔聞,則法令等于虛設,法之不存,國何以立?誨凜匹夫有責之義,心所謂危,不敢安于緘默,用特據實告發,泣懇遵照民國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申令,立将楊度、孫毓筠等按照内亂罪,從嚴懲治,以弭大患。
國民幸甚!民國幸甚! 看官,你道這賀振雄、李誨兩人,是何等出身?原來兩人都籍隸湖南,賀振雄曾加入革命,頗有文名,至是留寓都門,不得一官,因此郁憤得很,特借這籌安會,暢罵一番,借發牢騷。
李誨是李燮和族弟,與燮和志趣,不甚相合,所以也上書彈劾,居然有大義滅親的意思。
兩人先後進呈,眼巴巴的望着消息,且各抄錄數份,分送各報館。
哪知《民視報》、《亞細亞報》中,非但不登載原文,反各列一條時評,冷嘲熱諷,譏诮他不識時務,迂謬可笑。
确是迂儒,确是謬論。
隻有《順天時報》,照文登錄,一字不遺。
想是挂外國招牌。
過了一日,籌安會的門首,竟站着許多警兵,荷槍鹄立,盤查出入,似替那會中朋友,竭力保護。
賀振雄無權無力,隻好悶坐寓中,長籲短歎。
獨李誨是曾任湖南省議員,且因他族兄列居顯要,平時與京中大老,頗相往來,于是複上書内務部道: 孫毓筠等倡導邪說,紊亂國憲,公然在石驸馬大街,設立籌安會事務所,如其遵照集會結社律,已經呈報大部,似此顯違約法,背叛民國之國體,大部萬無核準之理,如其未經呈報大部核準,竟行設立,藐視法律,亦即藐視大部,二者無論誰屬,大部均應立予封禁,交法庭懲治。
頃過籌安會門首,見有警兵鹄立,盤查出入,以私人之會所,而有國家之公役,為之服務,亦屬異聞。
若雲為稽察而設,則大部既已明知,乃竟置若罔聞,實難辭玩視法令之責。
去歲宋育仁倡議複辟,經大部遞解回籍,交地方官察看。
以此例彼,情罪更重,若故為寬縱,何以服人?何以為國?為此急不擇言,冒昧上呈。
這呈文送入内務部,好幾天不得音信,依然似石沉大海一般,惟聞總檢察廳長羅文幹,卻挂冠去職,挈領眷屬,出京回籍去了。
潔身遠引,吾愛之重之。
原來羅文幹身任廳長,平時頗守公奉法,備著廉勤,及聞籌安會設立,已罵楊度等為誤國賊,有心讦發。
可巧李誨的呈文,又複遞入,他讀一句,歎一語,至讀完以後,竟憤激的了不得,到司法部中,去谒司法總長章宗祥,略叙數語,便将李誨原呈奉閱。
章宗祥披覽後,忽爾皺眉,忽爾搖首,到了看畢,向羅文幹冷笑道:“這等文字,倸他什麼?”羅文幹聽了此語,不禁還問道:“總長以籌安會為正當麼?”章宗祥道:“國家隻恐不安,能籌安了,豈不是我輩幸福?”羅文幹越忍耐不住,又道:“他是鼓吹帝制的。
”章宗祥道:“我與你同任司法,老實對你說,你我隻自盡職務罷了。
昨日内務總長朱桂老,朱啟钤字桂莘。
也曾說李誨多事,把他呈文撕毀。
羅兄,你想這事可辦麼?”李誨呈内務部文,就章宗祥口中叙明。
說得羅文幹啞口無言,遲了半晌,方答出一個“是”字。
随即告辭歸寓,躊躇了一夜,竟于翌晨起床,繕就一封因病告假書,着人送至辦公處,一面收拾行囊,整備啟行。
等到乞假邀準,遂帶着眷屬數人,夤夜出京,飄然自去。
小子有詩贊道: 舉世昏昏我獨醒,出都從此避羶腥。
試看一棹南歸日,猶見清風送客亭。
羅廳長去後,在京各官,有無變動情形,且至下回再叙。
---------- 讀賀振雄呈文,令人一快,讀李誨呈文,令人愉快。
賀呈在指斥籌安會,罵得淋漓酣暢,令楊度等無以自容,足為趨炎附勢者戒。
李呈則引證袁氏申令,陽斥籌安會,隐攻袁總統,非特楊度等聞而知愧,即老袁聞之,亦當憶念前言,不敢自悖。
然而楊度等之厚顔如故,袁總統之厚顔亦如故,即達官顯宦,俱置若罔聞,幾不識廉恥為何事。
于此得一羅廳長,能皭然不滓,引身自去,較諸彭澤辭官,尤為高潔。
斯世中有斯人,安得不極力表揚,為吾國民作一榜樣耶?
今大總統德望冠于當世,内受國會之推戴,外受列強之承認,削平内亂,鞏固國交,凡所以對内對外,不敢稍避險阻者,無非欲保全國家。
今輕議變更國體,萬一清室之中,或有一二無知之徒,内連亂黨,外結強鄰,乘機主張複辟,陷我大總統于至困難之地位,而國家亦将随之傾覆,該國賊等雖萬死不足以蔽其辜。
伏查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申令有雲,“民主共和,載在約法,邪詞惑衆,厥有常刑。
嗣後如有造作讕言,著書立說,及開會集議以紊亂國憲者,即照内亂罪從嚴懲辦,以固國本而遏亂萌。
”明令具在,凡行政司法各機關,允宜一體遵守。
今楊度、孫毓筠等,倡導邪說,紊亂國憲,未經呈報内務部核準,公然在石驸馬大街,設立籌安會事務所,傳布種種印刷物,實屬弁髦法紀,罪不容誅。
檢察廳代表國家,有擁護法權懲治奸邪之責,若竟置若罔聞,則法令等于虛設,法之不存,國何以立?誨凜匹夫有責之義,心所謂危,不敢安于緘默,用特據實告發,泣懇遵照民國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申令,立将楊度、孫毓筠等按照内亂罪,從嚴懲治,以弭大患。
國民幸甚!民國幸甚! 看官,你道這賀振雄、李誨兩人,是何等出身?原來兩人都籍隸湖南,賀振雄曾加入革命,頗有文名,至是留寓都門,不得一官,因此郁憤得很,特借這籌安會,暢罵一番,借發牢騷。
李誨是李燮和族弟,與燮和志趣,不甚相合,所以也上書彈劾,居然有大義滅親的意思。
兩人先後進呈,眼巴巴的望着消息,且各抄錄數份,分送各報館。
哪知《民視報》、《亞細亞報》中,非但不登載原文,反各列一條時評,冷嘲熱諷,譏诮他不識時務,迂謬可笑。
确是迂儒,确是謬論。
隻有《順天時報》,照文登錄,一字不遺。
想是挂外國招牌。
過了一日,籌安會的門首,竟站着許多警兵,荷槍鹄立,盤查出入,似替那會中朋友,竭力保護。
賀振雄無權無力,隻好悶坐寓中,長籲短歎。
獨李誨是曾任湖南省議員,且因他族兄列居顯要,平時與京中大老,頗相往來,于是複上書内務部道: 孫毓筠等倡導邪說,紊亂國憲,公然在石驸馬大街,設立籌安會事務所,如其遵照集會結社律,已經呈報大部,似此顯違約法,背叛民國之國體,大部萬無核準之理,如其未經呈報大部核準,竟行設立,藐視法律,亦即藐視大部,二者無論誰屬,大部均應立予封禁,交法庭懲治。
頃過籌安會門首,見有警兵鹄立,盤查出入,以私人之會所,而有國家之公役,為之服務,亦屬異聞。
若雲為稽察而設,則大部既已明知,乃竟置若罔聞,實難辭玩視法令之責。
去歲宋育仁倡議複辟,經大部遞解回籍,交地方官察看。
以此例彼,情罪更重,若故為寬縱,何以服人?何以為國?為此急不擇言,冒昧上呈。
這呈文送入内務部,好幾天不得音信,依然似石沉大海一般,惟聞總檢察廳長羅文幹,卻挂冠去職,挈領眷屬,出京回籍去了。
潔身遠引,吾愛之重之。
原來羅文幹身任廳長,平時頗守公奉法,備著廉勤,及聞籌安會設立,已罵楊度等為誤國賊,有心讦發。
可巧李誨的呈文,又複遞入,他讀一句,歎一語,至讀完以後,竟憤激的了不得,到司法部中,去谒司法總長章宗祥,略叙數語,便将李誨原呈奉閱。
章宗祥披覽後,忽爾皺眉,忽爾搖首,到了看畢,向羅文幹冷笑道:“這等文字,倸他什麼?”羅文幹聽了此語,不禁還問道:“總長以籌安會為正當麼?”章宗祥道:“國家隻恐不安,能籌安了,豈不是我輩幸福?”羅文幹越忍耐不住,又道:“他是鼓吹帝制的。
”章宗祥道:“我與你同任司法,老實對你說,你我隻自盡職務罷了。
昨日内務總長朱桂老,朱啟钤字桂莘。
也曾說李誨多事,把他呈文撕毀。
羅兄,你想這事可辦麼?”李誨呈内務部文,就章宗祥口中叙明。
說得羅文幹啞口無言,遲了半晌,方答出一個“是”字。
随即告辭歸寓,躊躇了一夜,竟于翌晨起床,繕就一封因病告假書,着人送至辦公處,一面收拾行囊,整備啟行。
等到乞假邀準,遂帶着眷屬數人,夤夜出京,飄然自去。
小子有詩贊道: 舉世昏昏我獨醒,出都從此避羶腥。
試看一棹南歸日,猶見清風送客亭。
羅廳長去後,在京各官,有無變動情形,且至下回再叙。
---------- 讀賀振雄呈文,令人一快,讀李誨呈文,令人愉快。
賀呈在指斥籌安會,罵得淋漓酣暢,令楊度等無以自容,足為趨炎附勢者戒。
李呈則引證袁氏申令,陽斥籌安會,隐攻袁總統,非特楊度等聞而知愧,即老袁聞之,亦當憶念前言,不敢自悖。
然而楊度等之厚顔如故,袁總統之厚顔亦如故,即達官顯宦,俱置若罔聞,幾不識廉恥為何事。
于此得一羅廳長,能皭然不滓,引身自去,較諸彭澤辭官,尤為高潔。
斯世中有斯人,安得不極力表揚,為吾國民作一榜樣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