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回憂中憂英使索複文病上病清後歸冥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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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說俄蒙交涉,尚無頭緒,英公使又來一照會,催索要求條件。
看官不必細猜,便可知是西藏交涉了。
先是英國駐京公使,曾奉到英政府訓令,向中政府提出抗議書,外交總長梁如浩,得過且過,并沒有放在心裡,因此未曾答複。
至此英使又來催逼,俄要規取蒙古,英自然觊觎西藏。
乃由外交部檢出原書,内開五大條件雲: (一)中國不得幹涉西藏之行政,并不得于西藏改設行省。
(二)中國政府,不得派無制限之兵隊,駐紮西藏各處。
(三)英國現已認定中國對于西藏有宗主權,應要求中國改訂新約。
(四)英政府前曾遵據條約,特設通信機關,後經中國軍隊擅行截斷,以杜絕印藏之交通。
(五)如中國政府,不承認以上各條件,英國政府,亦絕不承認中華民國之新共和政府。
陸征祥覽畢全文,暗想五條件中,隻第三四條,尚可答辯,此外三條,關系甚是重大,雖比俄蒙協約,稍為簡單,但欲争回西藏領土權,亦很費事。
況中俄交涉,正當緊急,專顧一面,尚恐不及,偏又來了這道催命符,這正所謂禍不單至呢。
當下皺着雙眉,躊躇了好一會,才到總統府中,呈明袁總統。
袁總統方閱外電;面上恰含有三分喜容,一見陸徵祥入内,便起身邀坐,徵祥行禮畢,尚未開口,袁總統已笑語道:“日前科布多全境,已報克複,今又得熱河來電,開魯縣也克複了。
”說畢,即将電文遞示。
陸征祥接過一瞧,無非是各軍會攻,斃匪頗衆,餘匪敗走,複将開魯克複等情。
随筆帶過蒙事,是省文之法。
因将電文複繳案上,随答袁總統道:“東西蒙尚稱得手,外蒙或容易辦理,但英使又來要求藏事,為之奈何?”袁總統道:“日前有抗議書到來,我已與英使朱爾典說明,俟俄、蒙交涉就緒即當酌商,難道今又來催逼麼?”袁與英使朱爾典氏交好頗密,故借口中叙出。
陸征祥聞言,便即取出照會,呈與袁總統詳閱。
袁總統閱畢,便道:“他既如此催逼,我不能不答複了。
明日開國務會議,酌定複詞,可好麼?”徵祥唯唯而出。
次日複至總統府,各國務員也陸續到來,會議半日,方裁決答複各詞,大緻如下: (一)中國按照一千九百零六年之中英西藏條約,除中國外,其他國皆無幹涉西藏内政之權,今謂中國無幹涉西藏内政之權,理由甚無根據。
至于改設行省一事,為民國必要之政務,各國既承認中華民國,即不能不承認中國改西藏為行省。
況中國對于西藏,并無即時改設行省之意,此中頗有誤會。
惟現在中國認定不許其他一切外國,幹涉西藏之領土權及其内政。
(二)查中國并無派遣無制限軍隊駐紮西藏之事。
惟按照一千九百零八年之通商條約,英國以市場之警察權及保護印、藏交通委任于中國,故中國于西藏緊要各處,當然派遣軍隊。
(三)中英關于西藏之交涉,已經兩次訂立條約,一切皆已規定明确,今日并無改訂新約之必要。
(四)中國政府從前并無有意斷阻英、藏交通之事,以後更當加意保護,斷不阻礙英、藏交通。
(五)承認中華民國是另一問題,不能與西藏問題,并為一談,深望英國先各國而承認中華民國。
複書發出,交付英使館,英使朱爾典氏,當去呈報英政府,一時未有複文。
中國政府,樂得眼前清淨。
嗣由川邊鎮撫使尹昌衡來電,報稱:川邊肅清。
政府諸公,越覺心慰。
袁總統也放下了心,好安穩過年了。
怎奈蒙、藏兩區,風潮暗緊,哲布尊丹巴原頑抗如故,就是達賴喇嘛,已複原封,心下尚是未足,也想與庫倫活佛,同做皇帝。
皇帝是人人要做,怪不得漢高有言,今而知皇帝之貴。
外蒙得此消息,乘機遣使,到了西藏,先拟迎達賴至庫,共商獨立事情。
達賴不肯應允,乃協議彼此聯絡,雙方稱帝。
當訂定蒙藏協約九條,其文雲: (一)西藏國皇帝達賴喇嘛,承認蒙古構成獨立國,且将一千九百十一年十一月九日所宣言之黃教首領哲布尊丹巴喇嘛,認為蒙古國皇帝。
(二)蒙古皇帝哲布尊丹巴喇嘛,承認西藏構成獨立國,且承認達賴喇嘛為西藏國皇帝。
(三)蒙、藏兩國和衷共濟,互行谘詢,以講求黃教繁榮之方法。
(四)蒙、藏兩國将來若有内憂外患時,互相援助,永矢不渝。
(五)兩國政府,對于遊曆領土之公私人,互相設法保護
看官不必細猜,便可知是西藏交涉了。
先是英國駐京公使,曾奉到英政府訓令,向中政府提出抗議書,外交總長梁如浩,得過且過,并沒有放在心裡,因此未曾答複。
至此英使又來催逼,俄要規取蒙古,英自然觊觎西藏。
乃由外交部檢出原書,内開五大條件雲: (一)中國不得幹涉西藏之行政,并不得于西藏改設行省。
(二)中國政府,不得派無制限之兵隊,駐紮西藏各處。
(三)英國現已認定中國對于西藏有宗主權,應要求中國改訂新約。
(四)英政府前曾遵據條約,特設通信機關,後經中國軍隊擅行截斷,以杜絕印藏之交通。
(五)如中國政府,不承認以上各條件,英國政府,亦絕不承認中華民國之新共和政府。
陸征祥覽畢全文,暗想五條件中,隻第三四條,尚可答辯,此外三條,關系甚是重大,雖比俄蒙協約,稍為簡單,但欲争回西藏領土權,亦很費事。
況中俄交涉,正當緊急,專顧一面,尚恐不及,偏又來了這道催命符,這正所謂禍不單至呢。
當下皺着雙眉,躊躇了好一會,才到總統府中,呈明袁總統。
袁總統方閱外電;面上恰含有三分喜容,一見陸徵祥入内,便起身邀坐,徵祥行禮畢,尚未開口,袁總統已笑語道:“日前科布多全境,已報克複,今又得熱河來電,開魯縣也克複了。
”說畢,即将電文遞示。
陸征祥接過一瞧,無非是各軍會攻,斃匪頗衆,餘匪敗走,複将開魯克複等情。
随筆帶過蒙事,是省文之法。
因将電文複繳案上,随答袁總統道:“東西蒙尚稱得手,外蒙或容易辦理,但英使又來要求藏事,為之奈何?”袁總統道:“日前有抗議書到來,我已與英使朱爾典說明,俟俄、蒙交涉就緒即當酌商,難道今又來催逼麼?”袁與英使朱爾典氏交好頗密,故借口中叙出。
陸征祥聞言,便即取出照會,呈與袁總統詳閱。
袁總統閱畢,便道:“他既如此催逼,我不能不答複了。
明日開國務會議,酌定複詞,可好麼?”徵祥唯唯而出。
次日複至總統府,各國務員也陸續到來,會議半日,方裁決答複各詞,大緻如下: (一)中國按照一千九百零六年之中英西藏條約,除中國外,其他國皆無幹涉西藏内政之權,今謂中國無幹涉西藏内政之權,理由甚無根據。
至于改設行省一事,為民國必要之政務,各國既承認中華民國,即不能不承認中國改西藏為行省。
況中國對于西藏,并無即時改設行省之意,此中頗有誤會。
惟現在中國認定不許其他一切外國,幹涉西藏之領土權及其内政。
(二)查中國并無派遣無制限軍隊駐紮西藏之事。
惟按照一千九百零八年之通商條約,英國以市場之警察權及保護印、藏交通委任于中國,故中國于西藏緊要各處,當然派遣軍隊。
(三)中英關于西藏之交涉,已經兩次訂立條約,一切皆已規定明确,今日并無改訂新約之必要。
(四)中國政府從前并無有意斷阻英、藏交通之事,以後更當加意保護,斷不阻礙英、藏交通。
(五)承認中華民國是另一問題,不能與西藏問題,并為一談,深望英國先各國而承認中華民國。
複書發出,交付英使館,英使朱爾典氏,當去呈報英政府,一時未有複文。
中國政府,樂得眼前清淨。
嗣由川邊鎮撫使尹昌衡來電,報稱:川邊肅清。
政府諸公,越覺心慰。
袁總統也放下了心,好安穩過年了。
怎奈蒙、藏兩區,風潮暗緊,哲布尊丹巴原頑抗如故,就是達賴喇嘛,已複原封,心下尚是未足,也想與庫倫活佛,同做皇帝。
皇帝是人人要做,怪不得漢高有言,今而知皇帝之貴。
外蒙得此消息,乘機遣使,到了西藏,先拟迎達賴至庫,共商獨立事情。
達賴不肯應允,乃協議彼此聯絡,雙方稱帝。
當訂定蒙藏協約九條,其文雲: (一)西藏國皇帝達賴喇嘛,承認蒙古構成獨立國,且将一千九百十一年十一月九日所宣言之黃教首領哲布尊丹巴喇嘛,認為蒙古國皇帝。
(二)蒙古皇帝哲布尊丹巴喇嘛,承認西藏構成獨立國,且承認達賴喇嘛為西藏國皇帝。
(三)蒙、藏兩國和衷共濟,互行谘詢,以講求黃教繁榮之方法。
(四)蒙、藏兩國将來若有内憂外患時,互相援助,永矢不渝。
(五)兩國政府,對于遊曆領土之公私人,互相設法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