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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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了公座,把辛泰帶到案前。

    柳毅問道:“辛泰,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白天香果系你打死,就招承了罷!省得你受刑罰!”辛泰回道:“犯人實系冤枉,但縣主老爺一見即用重刑,小人當受不起,隻得強招。

    實望解至府堂,或可洗冤。

    孰料太爺仍用重刑,使招前案。

    解到省來,幸上台大人少存哀矜,着二位太爺眼同會審。

    隻求太爺原情推理,犯人就死也甘心。

    ”柳毅問道:“當日上集時,是你兩個同去的嗎?”辛泰回道:“是同去的。

    ”柳毅又問道:“下集時,是你兩個回來的?可是你先來的?”辛泰回道:“散集時,犯人約白天香同走。

    他還在那裡吃酒,把褂子一個交給犯人。

    犯人就先回到家來,把褂子交給他女人了。

    犯人回家吃過了飯,等到二更多天,并不見白天香回來,又去接了他有二裡地,也沒見蹤影。

    及至次日早上,白天香已死在路溝裡了。

    焦氏告犯人圖财害命,縣主老爺差人來拿時,不知是何緣故,卻從犯人後邊屋梁上搜出白天香的褡子一個、褲子一條,弄假成真。

    此中須費太老爺的心思判斷。

    ” 吉州府道:“依你所供,現有真贓,還不招承!拉下去,給我重夾!”柳毅道:“且住!其間定有緣故,待小弟再仔細問他。

    ”又問道:“辛泰,你上集時隻你兩個同走,可還有别人?”辛泰回道:“隻俺兩個,并無别人。

    ”柳毅又問道:“下集時,你曾見旁人沒見旁人?”辛泰回道:“犯人在城裡并沒見旁人,出城走到一座廟前,見石官屯石岩,他的超号叫做銅錘石二。

    他曾問我:“白天香為何不同你回來?【犯人答道:“他還在店裡吃酒哩!】隻說這幾句話,犯人就回家來了。

    ” 柳毅向吉州府說道:“事系委曲,把辛泰暫且寄監,待小弟禀明大人,再為審奪。

    ”柳毅據着辛泰的供詞,禀了提刑,遂即親出了一張火票,行到吉水縣來:票仰吉安府吉水縣差役将石官屯銅錘石二拿獲解省,毋得有誤!特示。

     吉水縣見了臬台的火票,就差三班捕快,把石二拿住,星夜解進省來,仍同吉安府在城隍廟裡會審。

     柳毅一見石二的相貌,勃然大怒,罵道:“你這無王法的奴才。

    圖财害命,贻累好人,該當何罪!”石二回道:“白天香是辛泰害的,與小人何涉?”柳毅道:“你還要誣賴嗎?白天香系你打死,推入溝中,他的褂子、褲子是你暗地送在辛家屋梁上去。

    本司悉打聽得确,如何還要瞞我?”石二見說出真情,畏其明斷,料難逃過,沒用十分夾打,早把真情吐出。

    柳毅吩咐給監,把個吉安府愧慚得無縫可鑽。

     柳毅差了兩個得當衙役,上石二家去起贓。

    他斷的白天香的銀子尚沒花完。

    又從櫃中搜出銅錘兩個,上刻“銅錘賊”三字,才知石二原來是個大盜。

    柳毅把這兩個銅錘存在提刑庫裡,把石二問成大辟,給白天香償命,又把銅錘、一幹人犯究出發遣。

     喚過焦氏來吩咐道:“你夫仇已報,辛泰終系被屈。

    兩家原是鄰居,這仇怨何時可解?依本府看來,你家過的,辛家窮若,不如把辛泰認為義子,幫助他一切日用。

    俟辛泰娶妻生子時,叫他給你一個承祀,如此才可解冤。

    ”焦氏回道:“太老爺吩咐,小婦人敢不聽從!”柳毅就當堂批了一張斷狀給辛泰拿着,叫焦氏立時遞了遵依。

    其斷狀雲:斷得焦氏為夫鳴冤,雖非故射墉集;辛泰無辜被累,終屬央及池魚。

    訟獄既息,釁隙應杜。

    分白家之餘财,贍彼孤寡,權當謝罪。

    過辛門之一子,續茲宗脈,亦足酬恩。

    聯異姓為同室,何得視若秦越;化結怨為報德,庶幾無啟戈矛。

    倘或更口,執此鳴官。

     柳毅審了這起官司,聲名從此大振。

    回到衙門,向螭娘謝道:“這段公案,幸得夫人的指示,是以能脫人罪網。

    ”螭娘答道:“妾等别無能幹,似此小事,尚能代為辦理。

    ” 未知虓兒後來如何,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