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情中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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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十七 情中仇 刑于寡妻 《南齊書·謝朓傳》:謝眺,字元晖。

    南齊明帝建武四年(公元年),他被朝廷任命管理南徐州事務,曾告發王敬則謀反,甚得明帝的嘉獎與賞賜。

    王敬則的女兒是謝朓的妻子,時常懷揣刀刃,要找謝朓報殺父之仇。

    謝眺躲着不敢見她。

    待到謝眺升為吏部郎時,沈昭略對他說:“您的人品與地望,足以擔當此職。

    隻是遺憾您現今卻遭受寡妻的刑罰。

    ”謝朓被政敵誣告下獄,臨刑前歎息說:“我沒親手殺死王敬則公,但王公卻是因我而死啊!” 非姻也仇也 《黟縣志》:胡春嬌是城南胡應遷的女兒,許配給汪家兒子為妻。

    胡應遷因事被汪家淩辱,以緻抱憤而死,于是春嬌不肯嫁給汪家。

    汪家率衆前來搶親,春嬌閉門斷發,以示決絕之心。

    汪家上訴官府。

    春嬌當堂訴說:“我與汪家不是姻親,而是仇人。

    我誓不事奉仇人。

    ”縣令對她的這番言語十分贊賞,順從了她的志節。

    從此,春嬌自食其力,一精一心撫養侄兒胡宗淮,終享天年,八十四歲高齡才去世。

    縣令為她旌表門庭。

     推婦堕井 《雲南通志》:永昌施甸長官司,是舊廣彜州,其地名為鐵毛嘴,有口枯井,深不可測。

    明代弘治戊午(公元年)冬天,有位姓莊的指揮官出外打獵,放鷹隼去追捕野雞,結果鷹隼與野雞都掉進了枯井中。

    莊指揮率衆趕到井邊,鷹隼與野雞一下從井内飛了出來;但忽然聽到井中傳出嗚嗚的聲音。

    仔細察聽,原來是人的聲音。

    莊指揮命手下人放下繩索,将井内人拉出;一看,是位婦人。

    隻見她所穿衣服遇風便破碎,已經氣息奄奄了。

    給她喂粥,一個多月後,她才說她是大理人楊拱的妻子張氏,跟從丈夫到施甸經商。

    丈夫素來厭惡她,于是騙說送她回娘家省親;行至這口枯井邊,突然将她手腳捆綁起來,推人井内,又扔下大石塊,幸虧被井壁突出部分擋住,得以免死。

    後來她掙斷了繩索,捧井底泥水喝,苦熬了四十多天,連頭發也快掉光了。

    莊指揮将此事上訴于直指官。

    直指抓來楊拱,痛打了一頓,并将張氏送回家。

     集将使擇 《談薮》:金兀術見有個部卒的妻子很美,便殺死部卒,霸占了他的妻子,并且對她十分寵愛。

    金兀術佩有一把極為鋒利的匕首,平日睡覺時也枕在頭邊。

    有一天,金兀術正安睡時,那位部卒之妻偷取匕首就要行刺。

    金兀術驚醒後責問,部卒妻坦然回答:“我要殺死你!”金兀術再問:“這是為什麼?” 部卒妻慷慨答道:“我丈夫被你殺害,我要為他報仇!”金兀術沉默了好一會兒才說:“我不忍心殺掉你。

    我為你再找一個丈夫吧!”随即便集合諸将,讓部卒妻從中自由選擇新丈夫。

     部卒妻選中了其中一人,金兀術就将她嫁給了那位将領。

     因兒複仇 《齊東野語》:吳愈,字季謙,起初做鄂州邑尉時,常常抓獲一些劫盜,進行審訊。

    說是往年有位某郡副長官,乘船過江時被強盜殺害。

    強盜見他的妻子有姿色,便脅逼說:“你能順從我嗎?”那位官員妻子回答說:“你能順從我,我也順從你。

    不然就殺死我算了!”強盜問她有何條件,官員妻說:“我跟随丈夫多年,如今到這種地步,也沒什麼可說的了。

    我隻有一個兒子,才出生幾個月,我想把他飄浮到江中,或許能有好心人,将他救起哺養,但願能為丈夫留下根苗。

    你答應我這樣做,我跟從你決無反悔”。

    強盜應允了。

    于是,官員妻便将兒子裝進一個黑漆團盒,塞進衣物,并在兒子身邊放置二斤銀子,然後推到江水中飄流而去。

     十多年過去了。

    有一大,強盜撐船到了鄂州地面,帶家室到某寺廟設供進香。

    來到一間僧房,官員妻突然看見架子上放着一個黑漆團盒,不禁大驚,差點暈倒。

    官員妻騙那強盜說:“我的病又發作了,想在這裡休息一會兒,不要來打擾我。

    ” 強盜出去了。

    官員妻乘機秘密地詢問僧人從哪裡得到這個盒子,僧人說是某年某月某日,在江邊揀到此盒,裡面裝有嬰兒,還有銀兩;于是将嬰兒收養撫育,為他四處求乳覓食,而今已經長大了。

    僧人叫來那個養子,官員妻仔細端詳,見他酷似其父,于是便對僧人講述事情的始末,并且告訴說,隻要到官府将此事告發,捕獲強盜,就可以立功受賞,這樁冤案也可以昭雪了。

    僧人前往鄂州邑尉吳愈處告發。

    吳愈發兵一舉捕獲了強盜,并取回官員的兒子還給那官員妻。

    吳愈因此也升了官。

     王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