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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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人,必是宮中親王。

    前日有數騎追趕過去,适間又有四騎前來,追問康王可曾由此過去。

    我已對他道:”康王過去已有兩日,你們追不着了。

    ‘來騎舉鞭擊鞍道:“可惜!可惜!’相偕而去,官人且安心,容進酒飯。

    ”康王問老妪姓名,老妪答道:“妾之子李若水,官居侍郎,前日有信來家,言‘虜勢猖獗,倘有疏虞,惟以一死報答朝廷’。

    吾兒得為忠臣,妾亦無恨了。

    ”  說罷,即進酒飯。

    康王飯畢,辭謝欲行。

    老妪道:“天下事尚可為,幸官人努力!” 因出金數兩,贈于康王,作為川資。

    康王受金,相向泣别而行,因得脫歸,其中殆有天意,非人力所能為。

     至是即位南京,以黃潛善為中書侍郎,王伯彥同知樞密院事。

    授張邦昌太保,封同安郡王,五日一赴都堂,參決大事,未幾,複加太傅。

    罷尚書左丞耿南仲,右丞馮澥,用呂妤問為尚書右丞,召李綱為尚書右仆射,兼中書侍郎。

    置禦營司,總齊軍政,命黃潛善為禦營使,汪伯彥為副使,王淵為都統制,劉光世為提舉:韓世忠為左軍統制,張俊為前軍統制,楊維忠主管殿前公事,竄誤國罪臣李邦彥至濤州,吳敏至柳州,蔡懋至英州,李棁、宇文虛中、鄭望之、李邺等,皆安置廣南諸州。

     又以宣仁太後高氏,從前保護哲宗功在社稷,令國史館改正誣謗,播告天下。

     追貶蔡卞、蔡确、刑恕諸人。

    禦史中丞張澂,疏論耿南仲主和之罪,将南仲竄死南雄州。

    宗澤入見,力陳興複大計。

    李綱亦奉诏到來,兩人涕泣而言。

    高宗倒也很為感動。

      那黃潛善、汪伯彥卻暗忌宗澤,推說江防要隘,無過于襄陽,奏請宗澤鎮守。

      高宗遂命宗澤知襄陽府。

    李綱聞得黃、汪二人交相讒謗,力辭相位。

    高宗道:“卿之忠義,朕所深知,幸無固辭?”李綱頓首泣謝道:“今日欲還二聖,撫四方,安内攘外,責在陛下與宰相。

    愚陋如臣,如何能負此重任。

    必欲臣暫執朝廷,臣願首陳十事。

    如蒙陛下采擇施行,臣方敢擔任。

    ”高宗道:“卿有何意見?盡可直言。

     凡是可行的,朕無有不依之理。

    ”李綱遂逐條陳說,是哪十條呢? 一議國是;二議巡幸;三議赦令;四議僭逆;五議僞命;六議戰;七議守;八議本政;九議久任;士議修德。

     高宗聞得這十議,不加可否,但言明日當頒議施行。

     李綱退出,到了次日,頒出八議,惟僭逆、僞命二事留中。

     李綱又剀切上言,大略說:“張邦昌在政府十年。

    欽宗即位,首擢為相,宜如何以死守節,乃敢乘國勢危急,受金人冊立,晏然處于宮禁;若不加罪,何以示四方;所有邦昌時僞命臣僚,亦置而不問,何以曆天下士大夫之節。

    乞申睿斷,毋失民望!”高宗見了李綱這一道奏章,還不肯加罪張邦昌,召黃潛善、汪伯彥入内計議。

     黃潛善素與邦昌交好,極力替他辯白。

    高宗又召呂妤問問道:“卿在圍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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