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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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說了一遍;說罷,伏地大哭。

      許遵見阿雲一個嬌滴滴的女子,被逼至此,未免動了可憐之心,就有意要開脫她,便引了一條例,說是因犯殺傷而自首的,得免所因之罪,請從末減。

    錄了全案招供報進京去,奉旨交司馬光、王安石議奏。

    安石說許遵議得不錯,應該照辦。

    司馬光憤然道:“婦謀殺夫,尚可末減麼?”安石道:“婦既自首,應從末減。

    ”司馬光道:“這例引得錯了。

    當日定例之意,原是指因為别樣罪緻殺傷的,如果自首了,可以将别樣罪減輕。

    現在此案,豈可以謀與殺分做兩事。

    因他到案直供,就不辦罪麼?”兩人相持不下,當即同請神宗判斷。

     神宗正在信用安石,自然左袒安石,要從末減。

    文彥博、富弼等,一齊谏阻,均不聽從,且将謀殺已傷,按問自首一條,增入律中,得減罪二等,發交刑部,垂為國法。

    侍禦史兼判刑部官劉述,封還诏旨,駁奏不已。

    安石大憤,暗唆王克臣參劾劉述。

    劉述索性連合劉琦、錢顗上了一本,說安石妄改祖宗成法,緻害天下大公。

     這種人豈可久在政府,紊亂綱紀,請早罷免,以慰天下。

    安石大怒,遂奏請仁宗,貶劉琦監處州鹽酒務,錢顗監益州鹽稅,并将劉述拘禁獄中。

    司馬光、範純仁上書力争,才将劉述貶為江州通判。

    就此一事,已可見王安石的堅僻怪張和他締結神宗的魔力了。

     安石在朝,每事皆占勝利,自然意氣揚揚,十分高興;當下又要推行他的青苗法了。

    那青苗法原不是安石起首的。

    因為陝西邊境,戍兵最多,轉運使李彥,惟恐糧儲不繼,令百姓有願用官錢的,可以趁春夏方種青苗之時自行計算,将來可以收若幹糧食,可以借若幹錢。

    等到秋冬收成後,即以糧食加利還官。

    辦了幾年,居然很有功效,倉廒存米不少。

    安石知道了,便要仿照而行,就要諸路常平、廣惠的錢谷做本錢,百姓有願預借的,按二分起息,每年随夏秋租稅,一同完納,且不必拘定還米谷。

    有願還錢的,亦聽其便;遇有荒年,且可展長期限,俟至熟年再還。

    照他說來,自然動聽,神宗哪有不準之理!安石即請朝廷酌量諸路錢谷多寡分别遣官提舉,每州選通判幕職官一員,專管收放,仍先河北、京東、淮北三路入手,等試辦有了頭緒,再行推廣。

    神宗見了此奏,立刻批準,先發内帑缗錢一百萬,從河北辦起。

    行不到一年,百姓已經叫苦連天。

     這時韓琦正任河北安撫使,百姓知道他是公正無私的好官,都到轅門上來遞呈,請免借青苗。

    韓琦遂即轉奏道:“臣奉到诏旨詳細推求,朝廷所以行青苗,原欲惠民不使兼并乘急,以邀倍息,公家本無所利其入。

    今觀所列條約,無論鄉村内居戶,借錢一千納還一千三百,豈非官家放債與富戶盤剝有何分别?與诏旨初意大相背謬。

     又章程上雖有不許強制抑勒之語,但不抑勒,上戶必不願借;下戶雖然願借,又恐無力償還,勢必着落保人賠償,以緻騷擾不休。

    臣伏見陛下,躬行節儉,以化天下,國家經常收入已足敷用,何必使興利之臣紛紛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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