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回 嘉賢能榮升知府 請诰命恩報椿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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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回衙理事,自己乘轎進衙,複迎父母妻妾輩,然後拈香放告,谒憲拜客,忙碌數天。

     一日,挹香拜客歸來,忽有一人攔住了轎子,稱冤不住。

    挹香便命轎子住了,接了呈詞。

    原來是告為因貧賴婚,妄攀貴族之事。

    原告沈新之,幼定湖州烏程縣李又初之女為室,李姓因貧圖賴,别訂他姓,懇請伸冤一事。

    挹香看了呈詞,十分大怒,便向沈新之道:“你且回去,待本府傳齊人犯後,替你伸冤就是了。

    ”新之叩頭而去。

     再說挹香回衙,立刻行文,仰烏程縣速提李又初及原媒到案。

    這角文書出去,停了幾天,一幹人犯俱押解來杭。

    挹香立刻坐堂,将李又初審問,便道:“李又初,你的女兒已許沈氏,為何複結他姓?”又初禀道:“這是沈新之自己情願退婚,所以小人别對他氏的。

    ”挹香聽了大怒道:“胡說!他既情願退婚,為什麼還要到本府處來稱冤告狀?明明是你豔富欺貧。

    ”吩咐掌嘴一千。

    又初聽了,吓得叩頭如搗蒜一般。

    挹香道:“你既畏打一千,本府罰你一千妝奁銀子,送女與沈氏完婚。

    ”又初道:“一千銀子尚可遵斷,若說要女兒到沈氏,今已訂姻别姓,不可挽回的了。

    ”挹香聽了大怒道:“胡說!沈新之原媒幼訂,你尚且會圖賴,别訂之姻,難道不可回絕?罷了,本府替你行一角文書,仰烏程縣斷結此事。

    你回去速速将女兒送來,與沈新之成親。

    ”便提筆判日: 勘得沈新之與湖州李氏,幼結姻親,鴛聯早蔔;壯遭貧窘,燕好難赓。

    問嫁杏兮何時,空茁相思之草:歎◆梅之迨吉,誰迎解語之花。

    待字香閨,璧猶潔白;藏春繡閣,顔正嬌紅。

    而奈何競悔噬臍,不容坦腹。

    劈斷交柯之樹,分開并蒂之蓮。

    豔富欺貧,别翻蝶譜;憐新棄舊,另許鴛盟。

    堪恨二老之癡愚,割愛百年之伉俪,律有大法,例順人情。

    斷以完姻,同賦瑟琴之樂;絕其圖賴,不容尺寸之嫌。

    本府特以表陰陽之風化,非為豔花月之新聞也。

    此谳。

     挹香判完了,李又初隻得唯唯聽命。

    吾且表過。

    再說挹香一日在衙,忽報葉仲英、姚夢仙俱中了進士,夢仙二甲點了詞林,仲英三甲點了主事。

    挹香大喜,即修書二封,寄吳中賀喜。

    光陰迅速,莅任以來,已有二年之久。

    挹香意謂做了這一任杭州府,卸任之後,也可急流勇退了。

    那日寫了一封信,又修了一個本章,托鄒拜林代奏楓宸,請封父母。

    這一本奏上,聖上知道挹香是個賢能的邑宰,上憲保舉他為杭州知府的,如今上本求請封賜,孝思可嘉,十分歡喜。

    便親提禦筆,欽加挹香為盡先題補道,恩賜二品封典;其父诰授榮祿大夫,母封一品太夫人;正室鈕氏亦封二品夫人,其餘四妾俱封恭人。

    欽賜龍章,寵錫霞帔鳳冠,準其留任養親,盡心民瘼。

    這旨意出來,挹香的公私恩情俱可報答。

     再說挹香三子一女,俱已長成。

    吟梅已有八歲了,在着餘杭縣任上已經讀過三年書了。

    亦香、幼琴、小蘭俱是六歲了。

    挹香便請了一位仁庠秀士,在着衙門訓讀。

    喜得他們饒有父風,十分聰敏,挹香也甚快活。

    一日無事,吩咐家人端整轎子船隻,同了愛卿等五人,先往天竺進香,畢後,下船往西湖遊玩。

    果然真山真水,好景不凡。

    過了柳浪聞莺,又至蘇堤春曉、雷峰夕照、南屏晚鐘、平湖秋月等幾處遊玩了。

    挹香吩咐停船,也不帶着長随,獨自一人到岸上而來。

    拜谒嶽墳畢,又将秦桧等踢了幾腳,罵了一回。

    然後至蘇小墓前,見其四圍翠柳,一帶奇花,墓上蓋着一亭,翼然可望。

    挹香看了一回,見四顧無人,即倒身下拜。

    拜罷又題詩一律于碣上,以志憑吊。

    詩曰: 石馬孤嘶荊棘叢,昔時楊柳色全空。

     鮑仁未解花鈴惜,阮郁先求蝶路通。

     芳草欲癯千古綠,夕陽猶剩六朝紅。

     至今憑吊情何限,大有真娘墓上風。

     題畢,下面寫着“杭州知府事企真山人金挹香題。

    ”又至幾處遊玩一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