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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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奔,心不能千思百想,喉嚨中的氣兒一斷,方才肯罷。

    正是:三分氣在千般用,一旦無常萬事休。

      這等看起來,利令志昏,當局者迷,看不破的居多。

    然而看得破了,難道教人不必要這個至寶麼?若說道為人總該不要,縱然有了,也該送與别人,那些天下的富人,沒有一個是的,天下的窮人,沒有一個不是的了。

    不是這等說,這個至寶,原是人世養生之物,貿遷有無,藉此以便食用,不可一日沒有,如何不要。

     但君子愛财,取之有道。

    故向日陳仲子的兄餓不食,原屬驕情;龐居士車金入海,更為不經。

    所以這個至寶,可以取可以無取,取了未免傷廉;可以與可以無與,與了未免傷惠。

    取與之間,須要看得清,見得大,不可把這個至寶看得太輕,亦不可把這個至寶看得太重。

    當取的便取,不當取的勿取。

    當與的便與,不當與的勿與。

    倘我手中有物,不可生輕忽心,把這個至寶任意揮灑,若是不是我的,不可生妄想心,圖謀别人的至寶。

    凡事要歸個适中,斟酌個一定不易的道理。

    古人說得好:“臨财毋苟得。

    ”得是原許人得的,不過教人不要輕易苟且得耳。

    揆諸理上,理上請得去;度諸情義,情義上也說得去。

    然後與之有名,取之無愧,心安意适。

    這等樣有了财物,用也是經用的,失也是不易失的。

     有一等人,說到個取字,笑容可掬,欣然樂從,即一時不便就取,還要想個取的法兒出來。

    必待取之而後快。

    說到個與字,眉頭打結,心内怏怏,即算一定要與的,還要遷延時日,與之終是肉疼,常把個患得患失的念頭,橫于胸中。

    朝思暮想,萬結于愁,無非欲得而恐失。

    甚至陰謀暗算,不顧天良,霸占強吞,怎知情理。

    不管鄉黨論談,親朋怨怼,任别人笑他罵他咒他恨他,隻是一味個要得而不要失。

    這等人的所作所為,是什麼意思?他的念頭無非要自己受用,并為子孫之計耳。

    但不知天命不于常,善則得之,不善則失之。

    設心不良,安能久享? 否極泰來,泰極否至。

    往往見器滿則傾,物極則反,禍起蕭牆,變生倉猝。

    半生得之而甚難,一旦失之而甚易。

    陰謀暗算的财物,化為烏有;霸占強吞的家産竟屬子虛。

    否則暗來暗去,漸漸消磨,蕩産罄家,一敗塗地。

    即使自身能保,難保後人。

    蓋刻薄成家,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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