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有可以尖叫的權利(代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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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要寫序了,熟悉我的人都知道,這對我是一件超痛苦的事。

    我曾自我解嘲,說誰誰誰的書比我賣得好,是人家會寫“散文”的緣故。

    不過我是真的散不起來,我腦子裡的形容詞少得可憐,遊離于故事之外,将自己的前生後世吃喝拉撒絮絮叨叨一百遍,實在不是我的作風,也非我所擅長。

     我所擅長的事,和《左耳》中的黎吧啦一樣,在于遺忘。

    關于我,其實有一個天大的小秘密,那就是——我的記性一直很壞。

     我會忘掉很多的事情,從前的,現在的,甚至剛剛發生的。

    每一次出門,我都會忘掉帶東西,比如手機充電器、數碼相機、存儲卡,或者是我的手套以及一雙發誓不可以忘記帶的鞋子。

    我忘掉很多的人,他們或許前兩天還在跟我發短消息,但是當我們再見面的時候,我會一臉茫然且萬分抱歉地問道:“請問您……”我總是想不起他或她的名字,或者記不起他或她的模樣,要不就幹脆忘掉我們為什麼會認識,有過什麼樣的交集。

     沒有人的時候,我會悄悄地想:“這會不會是一個很大的毛病,需要醫治?” 但是我一直沒有空去醫治,我的記性開始越來越壞,壞到我自己看我自己剛剛寫完的小說的時候會問自己:“這些字,為什麼會是這個樣子的呢?” 真的有些糟糕,你說是不是? 不過還好,我是個天生樂觀的人。

    我總是樂呵呵地好脾氣地去買第n個充電器,n張存儲卡,新的手套和無數雙穿了一次就再也穿不上的鞋。

    我總是一次次試圖去記住那些和我擦肩而過的人,在忽然靈光一閃想起他們的名字的時候哈哈大笑起來。

     所以,千萬不要問我為什麼寫了這麼多字,這些字到底從何而來,因為結果可想而知,問了也是白問的呀。

     所以,關于我自己的很多事情,其實,我都是聽來的。

     我早已經想不起五歲那一年,當我還是個小孩子的時候,我坐在院子裡的樹陰下練習寫我的名字,我安安靜靜地很乖很乖地寫着那些複雜的筆劃,我的爸爸從樹後面走出來,給我變桔子吃,他那時候年輕英俊,很多人說他長得像“高倉健”。

    而我是他最寵愛的女兒,除了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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