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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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習,我正在看左拉的小說《娜娜》,這是一本我于三個多月前在圖書館借的書,當時周舟在常周舟看到我仍在看這本書便問道:“你怎麼還沒把這本書還了?” “我又續借了一次。

    ” “那也不該在你這裡這麼久呀。

    ”學校圖書借閱期限為一個月,在此基礎上可續借一次,限期仍是一個月,也就是說一本圖書在學生手裡至多保留兩個月,超過此期限将按每天一毛錢交納罰金。

     “我還沒看完,忘了應該哪天還。

    ” “不對吧,你以前對于哪天還書記得比我的生日還清楚,這次怎麼會忘呢,到底怎麼回事?”周舟堅持要把事情搞清楚。

     “沒騙你,真是忘還了。

    ” “瞎說,肯定另有原因。

    ”周舟堅信事出有因。

     “我把這本書買了。

    ”面對周舟的明察秋毫我隻好徹底坦白。

     “買了?”周舟不相信圖書館會把書賣給我。

     “我跟圖書館的老師說我把書弄丢了,賠給圖書館這本書定價三倍的錢。

    ”我如實道出。

     “為什麼?” “什麼為什麼?” “為什麼這麼做?” “因為我想要這本書。

    ” “你可以去書店買一本新的,幹嘛偏偏要花上三倍的價錢買一本舊書?” “不一樣。

    ”我把這本的定價給周舟看,封底清晰的印着:定價2.1元。

    “這本書我隻花了6塊錢便買到手,而去書店買一本新書至少需要20塊錢,用20塊錢我都可以在圖書館買3本書了。

    ” “你還買了什麼書?”周舟問道。

     于是我從書包中掏出一本人民文學出版社的《莫裡哀喜劇》,一本上海譯文出版社的《香水》,一本譯林出版社的《聖經故事》。

     周舟瞪大了眼睛看着這些書說:“你這麼做其它同學怎麼辦,他們看不到這些書了!” “不用你替他們着急,我買的這些書都是無人問津的。

    ” “你怎麼知道的?” “你看。

    ”我翻開一本書的封面,“這本書是85年出版的,距今已有十幾年,可是它除了紙張有些發黃外,根本沒有被人翻過的痕迹,我把它從書架上抽出的時候,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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