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青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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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這邊刮,這很好。

    山谷這邊的坡上陽光很亮,而右邊有陰影。

    如果我們守在那邊,那些畜生們就不會過早地發現我們。

    來!” 他檢查他的“利迪”,看兩個槍膛是否一切正常,并把馬率到南面的山坡那兒去。

    我照他的樣子檢查了我的獵熊槍。

    塞姆注意到了,馬上勒住他的馬問道: “您難道也要參加,先生?” “當然。

    ” “如果您不想在十分鐘之内被碾成肉泥,就最好還是算了吧!一隻野牛可不是一隻金絲雀,人可以讓它站在手指上唱歌。

    在您敢于同這樣危險的野獸較量之前,這大岩山的風風雨雨您還得多經曆幾次。

    ” “可是我要……” “别說了,聽我的!”他用一種從沒對我用過的語氣打斷我的話,“我可不想為您的性命負責任。

    您在這兒會被死神一口吞下去。

    以後您想什麼時候幹再幹吧,現在我可決不容許您違抗我!” 若不是我們之間關系不錯,我肯定會回他幾句厲害的。

    但現在,我默默地把馬騎到他身後森林邊緣的陰影裡,他則用和緩了一些的口氣解釋道: “照我看,一共有二十頭牛。

    要是有千百頭牛橫掃草原,那您就看吧!我曾經遇到過一萬頭以上的牛群。

    它們是印第安人的食糧,可白人把它們搶走了。

    印第安人知道愛惜這種野獸,因為它使他們有的吃;他們需要多少,就打多少。

    可是白人見了數不清的牛都要發瘋了,就像一頭猛獸,吃飽之後還要殺死更多獵物——隻是為了看到流血。

    再這樣下去,就不會再有野牛,用不了多久,也就沒有印第安人了!真可惜啊!對野馬來說也一樣,過去的馬群,一群有上千隻,現在如果能有幸看到上百匹的一群,你就會樂壞了。

    ” 這時我們到了離牛群四百來步的地方,它們還不曾發現我們,霍肯斯勒住了馬。

    牛群沿着山谷緩緩上行,埋頭吃草。

    走在最前面的是一頭老公牛,它那龐大的個頭兒真令我吃驚,身高肯定超過兩米,身長肯定超過三米。

    那時我還不會推斷一頭野牛的體重,今天我可以說,這頭牛可能重達一千五百公斤,它長了多少肉和骨頭啊!它跳到了一個泥潭裡,在裡面惬意地打起滾兒來。

     “這是頭牛,”塞姆耳語道,“一群裡最危險的一頭。

    誰要和它打架,得事先寫好遺囑。

    我打右邊後頭那頭小母牛。

    注意看我把子彈打到它哪個地方!從肩葉後面斜着打進心髒,這樣最好,除了打眼睛,這是最有把握的打法。

    但射眼睛不是獵人的做法,沒有一個聰明人會從正面打野牛的。

    您呆在這兒,帶着馬藏在灌木叢裡!如果它們看見我,要逃跑,就會從這裡經過。

    在我回來或者叫您之前,您可千萬别離開這個地方!” 他等我在灌木叢中藏好,就繼續慢慢地、輕輕地向前騎。

    關于人們怎麼打野牛,我讀過很多的書,書上描寫的狩獵和在現實中經曆的狩獵是有區别的。

    今天是我有生以來第一次看見野牛。

    迄今為止我射殺過的所有野獸都無法跟眼前這些危險的龐然大物相比。

    因此你可能以為,我會完全聽從塞姆的命令,不參與進去。

    但事實恰恰相反;起初我隻想觀察,偷看,可這會兒我感到一種強烈而不可抗拒的沖動,非要跟着幹不可。

    塞姆打算從一頭小母牛下手。

    呸!我想,這可稱不上有膽量,真正的男子漢就要選最強壯的公牛! 我的馬明顯變得不安起來,它蹦哒着,蹄子直在地上刨——原來它也沒見過野牛,害怕了,想要逃跑,我幾乎勒不住它。

    那麼我是放棄這次打獵呢,還是向哪頭野牛發動進攻呢?我沒有沖動,而是冷靜地思考着。

    是或不是——這在轉瞬之間決定了。

     塞姆已到了離牛群三百步的地方。

    這會兒他催馬奔向牛群,馳過那頭大牛,接近他提到的那頭小母牛。

    小母牛愣了一下,延誤了逃跑的時機,塞姆趕上了它。

    我看到他在騎馬掠過它的時候射中了它。

    它抽搐着,垂下了頭。

    我不能确定它是否真的倒下了,因為我的眼睛被另外一個場面吸引住了。

     那頭巨大的公牛一躍而起,向着霍肯斯直沖過去。

    多麼強壯的畜生啊!那麼大的頭,隆起的腦殼,寬闊的額頭,雖然短但卻很粗壯的牛角彎曲着伸向前方,脖子和胸脯兒上長着那麼濃密蓬亂的鬃毛!背部那個高高的隆起顯示了它那原始的力。

    是的,這是頭危險的動物!看到它,實在是想用它那獸性的巨大力量試試人類的本領。

     幹,還是不幹?我不知道。

    或許是我的紅鬃白馬不聽我的指揮了?它從灌木叢中沖将出來,要向左跑,可我卻将它拽向右邊,向着那公牛飛奔過去,公牛聽到響聲,便轉向我這邊,一看見我,頭一低,打算用牛角撞過來。

    塞姆在那邊拼命大叫,我沒有時間去看他。

    我的槍難以派上用場。

    因為首先,公牛站的位置讓我不好開槍,第二,馬不肯聽我的話,它吓得徑直向逼近的牛角沖了過去。

    為了把它挑起來,公牛将兩條後腿向側面一甩,腦袋則猛地向上一頂。

    我用上了全身的力量,才使馬勉強躲開。

    它一個騰躍掠過公牛的屁股,刹那之間,牛角擦着我的腿頂了過去。

    我們這一躍直沖着公牛打過滾的泥潭而去,我趕快把腳抽出馬镫——幸虧我這樣做了,因為馬一打滑,我們往下就倒。

    我今天還想不通當時一切怎會發生得那麼快,但我轉瞬間已好端端地站在泥潭邊上了,槍還緊緊地握在手裡。

    公牛掉頭轉向我們,龐然之軀又撲向白馬,白馬剛剛吃力地站起來,想逃跑。

    這時野牛恰好把脅部暴露在我面前,我給槍上了膛——現在,我這支沉重的獵槍頭一次要在危急關頭接受考驗了。

    再躍一次,野牛就要撲到白馬了。

    我扣動了扳機,那公牛在跑動中一下停住了。

    是被這一槍震住了還是被我打中了,這我不知道,我立刻又給了它第二槍,它慢慢地擡起頭,發出一聲可怕的吼叫,搖晃了幾下,随後便就地癱倒了,我可以為勝利高聲歡呼,但是還有更緊要的事等着我去做。

    牛群早就逃開了,我的馬沒有騎手,正向着右側狂奔,我又看見,在山谷那一邊,塞姆-霍肯斯正策馬而逃,後面跟着一頭個頭兒不小的公牛。

     要知道,野牛一旦被激怒,就不肯放過它的對手,而且跑的速度接近于一匹馬;這時它會顯示出一種出人意料的勇氣、狡詐和持久力。

    那頭公牛也是這樣,在那騎手身後窮追不舍,為了擺脫它,霍肯斯必須冒險扭轉方向,這,會使馬疲憊不堪,堅持不了多久,他們亟需幫助。

    我無暇顧及我那頭野牛是否真死了,趕快給獵熊槍上好膛,然後向塞姆那邊奔去。

    塞姆看到了,想迎過來接受我的幫助,便扭轉了馬頭。

    這一舉動有些草率,因為野牛追得很緊,這樣一來馬就正好橫在它面前了。

    隻見公牛低下了犄角,隻一頂,就把馬連同馬背上的人一并挑了起來。

    他們翻倒在地,可它仍不肯善罷甘休,繼續暴怒地向他們撞去。

    塞姆拼命地高叫救命,我離他還有一百五十步遠但卻不能有片刻遲疑。

    如果再近些開槍可能會更準,但我要是一猶豫,塞姆說不定就完了;如果我此時開槍即使我打得不夠準,至少能夠把猛獸從朋友那裡引開。

     于是我立定了,把槍架在左肩上,瞄準,開槍!——野牛擡起頭,仿佛要傾聽什麼似的;随後它慢慢地轉過身來,看見了我,向我沖過來,但速度慢下來了,這使我得以将射空的槍膛重新填滿。

    等我上好槍膛,它已經離我至多還有三十步遠了。

    它已經跑不動了,跌跌撞撞的,但仍低着頭,充血的雙眼恐怖地直瞪着,向我逼來。

    就像一場勢不可擋的災難,它越逼越近了。

    我單膝點地,架上槍。

    這一舉動令野牛站住了,它稍稍擡起頭,以便将我看得更清楚,于是它那雙陰險的眼睛暴露在我的兩支槍膛前。

    我将一顆子彈射進它的右眼,另一顆射進它的左眼——片刻的渾身抽搐之後,這龐然大物倒在了地上。

     我立刻跳起來,要趕到塞姆那兒去,但這已經沒必要了,“他已經跑了過來。

     “嗨!”我向他喊道:“您還活着?沒有受重傷嗎?” “根本沒有”,他回答:“隻是摔得右胯骨疼,或者是左邊,要是我沒搞錯的話。

    我也弄不太清楚”。

     “您的馬呢?” “完了,雖然還活着,但牛把它的身體撞裂了。

    為了讓它少受點兒罪,我們得開槍打死它。

     “可憐的畜生。

    牛死了嗎?” “但願,我們檢查一下。

    ” 确信牛已經沒有一絲活氣之後,霍肯斯大大地松了口氣。

     “見鬼,這頭老公牛可真難纏,要是頭母牛,會對我溫和一些。

    當然了,你不能要求公牛像淑女似的,嘿嘿嘿嘿!” “它怎麼會蠢得想要跟您作對呢?” “你沒看見嗎?” “沒有。

    ” “是這麼回事:我射倒那頭母牛的時候擋住了這頭公牛的路,它老大的不樂意,就把我當成進攻目标了。

    雖然我把利迪裡面的第二顆槍子兒喂了它,可好像還是不能讓它放明白點兒。

    它向我表示了令我沒法抗拒的好感,逼得我連子彈都來不及裝。

    我把槍扔了,它這會兒根本用不上,而且這樣我還可以用兩隻手更好地帶馬,如果我沒搞錯的活。

    可憐的老馬已經盡了力,可是不能救自己的命。

    ” “您最後那次掉頭要了它的命——您本來應該繞個大彎兒的,那樣馬就可能得救了。

    ” “得救?您說話像個老頭兒,一個‘青角’可不該這樣。

    ” “呸,‘青角’也有‘青角’的好處!” “對,要是沒有您在這兒,我就像我的馬一樣被捅漏了撕碎了躺在那兒了。

    我們得到馬兒那兒去看看。

    ” 我們發現那馬的情形很糟,它的内髒都吊在撕裂的身體外面了,疼得它直喘粗氣,塞姆把他扔掉的槍撿回來,上了膛,給了馬解除痛苦的一槍,然後卸下缰繩和馬鞍,說道: “現在我可以自己當馬了,自己馱着鞍子了——碰上了野牛,就會這樣。

    ” “那您上哪兒再弄一匹馬來呢?”我問道。

     “這是最用不着操心的,我會再抓一匹,如果我沒搞錯的話,嘿嘿嘿嘿!” “一匹野馬?” “對。

    野牛來了,它們開始向南方遷移,那用不了多久野馬也就該露面了,這我清楚。

    ” “您抓馬的時候,我可以跟着嗎?” “怎麼不可以?這個您也該見識見識,不過現在讓我們看看那頭老公牛去吧,也許它還活着,命可硬呢。

    ” 我們走過去時,那畜生已經死了,靜靜地躺在那兒,我們可以更好地打量它那巨大的軀體了。

    塞姆的目光交替落在牛和我身上,做出一副難以描摹的嘴臉,搖着頭。

     “想不通,真是想不通!您知道您打中它哪兒了嗎?打得正是地方!這是個極老道的家夥,要是我,在發神經和它打一架之前,肯定得考慮十遍。

    您知道您是什麼嗎,先生?” “是什麼呢?” “是天底下最莽撞的人。

    ” “啊哈,還沒有人跟我這麼說過。

    ” “那您現在總算從我這兒聽到了,我不是命令您不要去碰野牛,躲起來嗎?您為什麼不聽我的話?” “我自己也不知道。

    ” “胡鬧!您做事兒既沒理由兒又不考慮,這還不是莽撞嗎?” “我想不是,還是有充分的理由的。

    ” “那就得知道那是個什麼理由。

    ” “也許是因為,您給我下達了命令,而我又不願意讓人支使。

    ” “原來如此!人家是為了您好,提醒您避開危險,您倒偏偏往危險上撞。

    ” “我到西部來,不是為了來躲避這兒的危險的。

    ” “好啊!可您還是個‘青角’,必須得小心謹慎。

    如果您不願意聽我的,您為什麼偏要打這個大家夥而不找頭母牛呢?” “因為這樣更有騎士風度。

    ” “騎士風度!這位‘青角’要充當騎士!太棒了,如果我沒搞錯的話,嘿嘿嘿嘿!” 塞姆捧腹大笑,邊笑邊接着說: “聽着,先生,抛棄您這種愚蠢的虛榮心吧!一個真正的牛仔做事,不問是不是夠騎士風度,而是問是不是有用。

    ” “今天就是這種情況啊。

    ” “今天!為什麼?” “我選公牛,因為它比母牛的肉多多了。

    ” 他看了我片刻,臉上露出不解,驚異的神情,接着又豁然了。

     “肉多多了?這個年輕人是為了肉才打公牛的,嘿嘿嘿嘿!我想,您大概連我的勇氣也懷疑吧,因為我選了頭母牛?” “這倒沒有,雖然我認為盯住一頭強壯的動物更勇敢。

    ” “為了吃公牛肉嗎?您多聰明啊,先生!”這頭公牛肯定有十八到二十歲了,一張皮、好多骨頭、筋兒,而它的肉硬得像鞣過的皮子,就算您烤上、煮上幾天,也還是啃不動。

    每個有經驗的牛仔都會選母牛不選公牛,因為母牛的肉更細,什兒更多。

    您看您這個‘青角’,我沒空兒注意您,您是怎麼莽莽撞撞對這頭公牛發動進攻的?” 我就給他講了一遍。

    講完之後,他睜大了眼睛看着我,又搖搖頭,最後要求我道: “到那邊把您的馬弄回來,我們需要它來馱肉。

    ” 這個命令我聽從了。

    老實說,他的表現使我很失望。

    聽了我的描述,他竟不置一辭。

    我以為我該得到一個哪怕是小小的承認,可他卻什麼都沒說,而是派我去找馬。

    盡管如此,我沒生他的氣,我畢竟不是一個為了得到稱贊才做事的人。

     等我把馬帶回來時,塞姆跪在他打死的母牛跟前,熟練地把大腿上的皮剝掉,正在往下割裡脊肉。

     “這樣,”他說,“今晚我們就有烤肉吃了,這塊裡脊用您的馬馱,隻有您、迪克、威爾和我有份兒,别的人要是也想吃,就讓他們到這兒來運這頭牛吧。

    ” “如果在這之前它沒被秃鹫和其它野獸吃光的話。

    ” “您這會兒又是多麼聰明啊!”他諷刺道。

    “我們當然要用樹枝把它蓋起來,再壓上石頭。

    這樣就隻有熊或别的大個兒猛獸才能碰到它。

    ” 于是我們從旁邊的灌木上砍下結實的枝子,又搬來大石頭。

    我們把牛蓋好,肉馱在我的馬背上。

     “那公牛怎麼辦呢?”我問道。

     “公牛?能用它幹什麼呢?” “它對我們一點兒用處也沒有嗎?” “毫無用處。

    ” “牛皮也沒用嗎?” “你是鞣革工嗎?我可不是!” “我從書中讀到過把打死的野牛的牛皮藏起來。

    ” “怎麼,您讀到過嗎?喏,如果您讀過,那大概就是真的,人們關于大西部的描寫,都是真的,千真萬确的,嘿嘿嘿嘿!确實有為了得到毛皮而打野獸的牛仔,這我也幹過。

    可這不在我們眼下操心的範圍之内,我們可不能為這麼沉重的牛皮耗費力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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