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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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的是什麼禮物,她堅持對我保密,我也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絕對不說将送什麼禮物給她。

    我很自信送給她的這份禮物保證她會中意,那就是用現款買的一隻小小的鑽石戒指,這是我送給她的第一件貨真價實的珠寶。

    我連結婚的時候也沒有給她送過戒指,在共同生活的這段漫長的歲月裡,我們兩人都不再相信資産階級的那些廢話。

    十年以來,她已變化不少,而我對她的愛依然如故,我知道鑽戒一定會使她開心。

     聖誕節的前夜,孩子們幫她裝飾聖誕樹,我則躲在廚房裡寫作。

    維麗對我最近遇到的棘手事一無所知,我不願意讓她的聖誕節蒙上陰影。

    我為新小說寫了好幾頁之後,就去客廳欣賞聖誕樹。

     這棵聖誕樹漂亮極了,墨綠色的樹上點綴着用銀色絲帶串起來的紅色、藍色和金色相間的小鈴铛,樹冠的最高處閃爍着一顆碩大的星星。

    維麗從來不使用燈飾,她喜歡用傳統的式樣來裝點打扮聖誕樹。

     孩子們都很興奮,我們花了很長時間才把他們哄上床睡覺,但是小家夥們老是忍不住偷偷溜出來。

    在這一年一度的平安夜裡,我們也很樂意原諒他們這些天真可愛的犯規行為。

    他們終于困了,睡着了。

    我悄悄走進房去檢查他們是否真的進入了夢鄉,隻見一個個為了迎接聖誕老人的到來,都洗了澡,換上了幹淨的睡衣,還梳了頭。

    他們看起來是那麼漂亮,我簡直不敢相信他們就是我的孩子。

    此時此刻,我由衷地感謝維麗,覺得自己非常幸福。

     我回到了廳裡,維麗正在愉快地把已經包裝好的紮着美麗彩帶的聖誕禮物一件一件地堆放在聖誕樹下,好像數量很多。

    我走過去,把送給她的盒子也放在樹下。

     我裝模作樣地對她說:“我沒有能力送你很多東西,僅是這麼一點點,聊表心意。

    ”我知道她連做夢都不可能想到自己得到的是一隻真正的鑽戒! 她微笑着吻我,沒有追問是什麼東西,她從不真正關心自己在聖誕節将得到什麼禮物,隻喜歡為别人,特别是為孩子們,其次是為我和她娘家的父母兄弟姐妹買禮物。

    這次,孩子們每人都有四五件之多。

    她還特意為最大的兒子買了一輛他盼望已久的特棒的雙輪自行車,我則有點遺憾她買了這輛車,因為作為父親的我責無旁貸,必須把它安裝好,而我對此卻一竅不通。

     維麗開了瓶酒并做了幾塊三明治,我把大紙箱打開,取出自行車的不同部件排列在客廳的地闆上,又攤開三張圖文并茂的安裝指南。

    我看了一眼那莫名其妙的圖解,趕快求饒道:“我舉手投降!” “别犯傻了!”維麗說着就盤腿坐在地闆上,一邊呷酒,一邊仔細地研究圖解,然後就着手幹了起來。

    在這方面我是白癡一個,隻能夠跑跑龍套,幹些遞螺絲刀,找老虎鉗,幫她抓緊部件以使她把它們擰在一起之類的下手活。

    等我們把這部車全部安裝完畢,已經快淩晨三點鐘了。

    這時我們也把酒喝光了,得趕快休息一下讓緊張到了極點的神經松弛下來,否則孩子們一睡醒就會直奔客廳而來,其實就算現在馬上入睡,我們充其量也隻能睡三四個小時左右,然後就要開車到維麗的娘家去參加一整天歡樂熱鬧的慶祝活動。

     “我們上床去睡吧。

    ”我伸了個懶腰建議道。

     維麗的身子一歪,躺倒在地闆上說:“我就睡在這裡了。

    ” 我也在她的身邊躺下來,和她一起側睡着并緊摟在一塊。

    我們兩個躺在地闆上隻覺得既勞累又幸福,朦朦胧胧地沉浸在一種甜蜜的滿足中,漸漸步入夢鄉。

    突然,一陣巨大的敲門聲把我們吓得跳起來,維麗滿面驚訝,疑惑地看了我一眼。

     刹時間,由于心中有鬼,我的腦海裡立刻閃現出一連串駭人的鏡頭:一定是聯邦調查局的人故意等到聖誕前夜,在我放松警惕之際來突擊檢查,而且随身帶有逮捕證。

    他們翻出了我藏在家裡的15000美元後,準備把我關進監獄,同時又提出:如果我坦白還可以放我一馬,讓我和妻子過完這個聖誕節,否則就要我在他們面前身敗名裂——維麗因為我在她最注重的聖誕節被捕而怨恨我,孩子們驚恐地放聲大哭,心靈受到了永久的創傷…… 我的臉色一定很難看,維麗關切地問我哪裡不舒服。

    又一陣強烈的敲門聲傳來,維麗趕緊走出去開門。

    我聽見她和人交談的聲音,于是自己走去廚房拿藥吃。

    她很快就穿過客廳朝我這裡走來,懷裡抱着四大瓶牛奶。

     “是送牛奶的工人,”她邊說邊把牛奶放進冰箱,“他提早送牛奶來是為了趕在他的孩子們醒來以前回到家。

    他在門口看見燈光,就敲門祝賀我們聖誕快樂。

    他可真是個好人!” 我無力地坐在椅子上。

    維麗放好牛奶,坐到我的大腿上,溫柔地撫摸着我說:“我敢打賭你一定以為是哪個瘋瘋癫癫的鄰居或惡棍來敲門,你總是擔心天會塌下來。

    ”她深情地吻着我,勸我上床睡一會兒,于是我們相擁着上了床。

    造愛後,她在我的耳邊悄語:“我愛你!”“我也愛你!”我同樣輕輕地說。

     躺在黑暗中,我無聲地嘲笑自己是西方世界最最沒有膽量的一個小毛賊了。

     聖誕節過後三天,一個陌生的男人走進我辦公室,問我是不是約翰-墨林。

    我做出答複後,他交給了我一封折疊起來的信,然後一聲不響地走了出去。

    我打開信,上面用古英文的粗體字母印着: 美國地區法院 然後用一般的大寫印刷體印着: 紐約南區 再用普通印刷體打印上我的姓名、地址,後面又用大寫字母打印道:“祝賀你”。

     信上寫着:“我們命令你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做出拒絕,必須出席由美利堅合衆國人民團體組成的大陪審團聽證會。

    ”信中寫明了時間與地點,末尾注明:“被指控犯了美國法律的第18條”。

    信裡還特别強調如果我拒絕出席,将會被指控為藐視法庭而受到法律的懲罰。

     我起碼知道了自己所觸犯的是“美國法律的第18條”——一條聞所未聞,不知道具體内容的法律。

    我又将信看了一遍,這回被信的第一個句子吸引住了。

    作為一個著書者,我很賞識它的語法,制定法典的人一定是從英國的舊法律中照搬過來的,他們從來都能夠做到簡明扼要,使人絕對不會誤解。

    我把該信再看了一遍:“我們命令你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做出拒絕,必須出席由美利堅合衆國人民團體組成的大陪審團聽證會。

    ” 真太精彩了,隻有莎士比亞才可能寫得出這麼精确的句子! 事情終于發生了,我有一種如釋重負的感覺,竟會有這種反常的心态,連我自己也感到好笑。

    這場官司不管是輸是赢,隻希望能盡早結束。

    下班後,我打電話到拉斯維加斯科裡的辦公室,告訴他過一個星期我必須出席大陪審團聽證會的事。

    他叫我放心,說是第二天就會飛來紐約,屆時将在紐約的旅館住我家裡打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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