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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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過了兩個星期,我的代理人才為我安排了一次和《每日雜志》總編輯的會見。

    這是個一心要把美國淹沒在消息海洋裡的雜志社,每天在拼命地向讀者兜售信息和假消息,桃色新聞和假新聞以及文化知識、通俗哲學等等東西。

    在美國,電影雜志、冒險叢書、體育月刊和有關釣魚。

    打獵、喜劇之類的刊物是為藍領工人們出版的,而出類拔萃的雜志則是那些傾向于專門介紹文學評論和先鋒電影給學者們研讀的刊物,所有這些出版物都是不同階層的人們的餐前開胃品,都靠自由職業的作者們每天炮制出來,因為即使是最小的雜志社每個月也要出版50萬字以上的印刷品。

     《每日雜志》社的人都好像瘋瘋癫癫的書呆子,沒有歸屬感,然而他們卻出版了利潤可觀的刊物,和他們截然相反的是我們這些聯邦政府機構裡的雇員,個個身心健全,人人都在高高興興地忙忙碌碌,但是工作的效率卻都低得難以置信。

     我的代理人告訴我,哥哥阿迪向他提出要為我找份兼職的工作,恰巧該雜志的主編埃迪-蘭舍是阿迪在密蘇裡大學時代的同學,阿迪已跟他打過招呼,請他關照我了,可是,蘭舍在對我面試的頭兩分鐘就已明白我根本就不是幹這份差使的料。

    這一點我心裡也很清楚,我甚至連“一本雜志的背景”指的是什麼都莫名其妙,真見鬼!奇怪的是蘭舍沒把這個當回事,他絲毫不在乎有沒有工作經驗之類的陳規。

    他要找的是那種多少有點精神分裂症的人,後來他告訴我,我正是在這方面得分最高。

     埃迪-蘭舍也是一位小說家,曾出版過一本小說,這是一本我一年前最喜歡看的小說。

    他告訴我他也看過我的小說,而且十分欣賞它,還說該小說在我得到這份職業中起了關鍵性的作用。

     在埃迪-蘭舍的布告欄上有一條從《早晨時代報》上剪下來的頭條新聞:核戰争給華爾街的災難!他看見我在浏覽那份剪報,就問我:“你能否寫篇短篇小說描述一個人對該消息的憂慮?” “沒問題,”我一口答應了下來,并且馬上就寫了一個年輕的總經理在原子彈落下來後擔心他的股票會大跌的故事。

    我沒有嘲弄小說中的主人公,也沒有暗示他的神經是否正常,全篇都是平鋪直叙。

    如果你接受核戰争很可能爆發這個前提,就會認為小說中的人物真實可信;如果你不接受這個前提,你就會認為這個人物滑稽可笑,是庸人自擾。

     蘭舍很欣賞這個短篇,說:“你是個為我們的雜志增加銷售量的天才!我的設想就是要把它寫得模棱兩可,讓笨蛋和聰明人都喜歡它,你寫得真是絕了!”他停頓了好一會兒,又輕描淡寫地添上一句:“你和你哥哥阿迪的差别太大了!” 我笑一笑說:“是的,我知道,其實你和他的差别不也很大嗎?” 蘭舍哈哈大笑起來,說:“我們是大學時代最要好的朋友,他是我所認識的人中最忠厚的一個。

    當他要我在對你面試的時候關照你時,我大吃一驚,這是我們認識多年來他首次要我幫忙。

    ” “他隻是為了我才肯這麼做的。

    ”我不無内疚地說。

     “他是我今生中所認識的最正直的人。

    ”蘭舍感慨萬分地說。

     我和蘭舍都心照不宣的是:我們都是屬于能夠存活下來的人。

    換句話來說就是:我們都不是真正的人,在某種意義上,我們都是以要從事的寫作為借口,招搖撞騙,大言不慚地活下去的騙子,其實所有甯屈不死的人都有自己的一套與衆不同的充滿說服力的借口。

     我始料不及(蘭舍則胸有成竹)的是我居然成了使雜志受歡迎的作者。

    我既會寫迎合公衆心理的驚險小說,又會寫戰争題材的英雄故事,還會為第一流的雜志寫一些穿插着不太露骨的色情描寫的愛情故事,我甚至會寫些華而不實的用來嘩衆取寵的影評和一些嚴肅認真枯燥乏味的書評,然後又從另一個角度再寫一篇熱情洋溢的評論來引誘人們親自去閱讀這些“好作品”。

     我寫這些文章一律不署真名,這絕對不表示我對自己的作品感到難為情。

    我心裡非常明白這些雖然都是杜撰出來的繡花枕頭,然而畢竟是自己一字一句編造而成的東西。

    我一生中再也沒有值得自豪的技能了——在軍隊時不是個好士兵,在賭博中赢少輸多,平日裡沒有業餘愛好,更沒有一技之長來防身,既不會修車,也不會種花,打字的速度不快,連收受賄賂也笨手笨腳……不錯,我的确是一名作家,而且曾經把寫作當成了一種神聖不可亵渎的宗教,可惜這種創作生涯沒有一丁點實用價值,于是我利用自己的創作大才搖身一變,成了一名編織假故事的大手筆,尤其是寫這些雜七雜八的玩意兒還能使我每個月平均賺到400美元左右,足以使我的一家人合法地過上豐衣足食的好日子,我怎麼能不自鳴得意?此外,在雜志社的兼職還激發了我的創作熱情,如水到渠成一般,我又開始了第二部小說的寫作。

    埃迪-蘭舍也在着手寫一本新書,我們把在雜志社上班的大部分時間用來談論彼此的新小說,隻是在議論夠了之後才提提雜志上的文章。

     我們很快就成了莫逆之交。

    在我當了六個月的兼職作家之後,他提議我出任一本雜志的全職編輯,可是我不願意放棄每個月能收受2000到3000美元賄賂的預備役工作。

    受賄的事已經持續了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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