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康熙朝的機密奏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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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記》的故事中說到,康熙在韋小寶的部屬中派有密探,所以知道了韋小寶的許多秘密行動。
小說的故事有點誇張。
清初政治相當清明,取消了明朝東廠、西廠、内廠、錦衣衛等特務制度,皇帝并沒有私人特務。
一直到清亡,始終沒有特務系統。
雍正的“血滴子”隻是小說家言,并非事實。
但康熙對于臣子的動靜,地方上的民情,還是十分關心的,這是統治者所必須知道的情報。
從康熙朝開始,清廷建立了“密折奏事”的制度。
原來的制度是朝廷有一個“通政使”機關,凡是京官奏本,地方官的本章、題本,都先交到通政司,經審閱後再行轉呈。
康熙覺得這方式會導緻壅塞,洩露機密,所以命令特别親信的臣子專折奏聞。
專折不經通政司,直接呈給皇帝,密折的封面上并不寫明奏事者的姓名,隻寫“南書房謹封”字樣。
奏事者親自送到禦書房,面交太監,等皇帝批複之後,又親自到禦書房領回。
後來這奏折制度的範圍擴大。
并不限親信臣子才可密奏,一般地方督府、京中大員都可用折子向皇帝直接奏事。
到了雍正朝,更規定科道等官(中級官員)每天一人以密折輪流奏事,事無大小,都可照實奏告,即使沒有什麼事可說,也須說明為什麼沒有事可說。
這種方式擴大了皇帝的權力,同時使得各級官員不敢欺騙隐瞞。
從康熙朝的奏折中看來,奏折的内容主要是各地糧價、雨水、收成、民間輿論、官員的清貪。
可見康熙最關心的是百姓的經濟生活,以及治民的官員是否貪污。
當然,各地的造反叛亂,他也是十分注意的。
康熙在奏折上用朱筆批示,大多數是寫“知道了”三字,有時也有詳細指示。
從批示之中,可以見到康熙英明而謹慎,同時對待臣下和百姓都很寬仁。
王鴻緒的奏折 王鴻緒比康熙大九歲,江蘇華亭人,康熙十二年進士,做過翰林院編修、工部尚書、戶部尚書等大官,是康熙十分親信的臣子。
他呈給康熙的奏折上,隻寫“密奏。
臣王鴻緒謹奏”字樣,不寫官銜,所有公式套語完全不用。
他在京城做官,所密奏的大都是北京官員的情況。
康熙派遣親信探聽消息,起初所派的都是大臣,人數極為有限,并一再叮囑不可讓人知道。
他在給王鴻緒的親筆上谕中說: “京中地可聞之事,卿密書奏折,與請安封内奏聞,不可令人知道。
倘有瀉(洩)漏,甚有關系,小心,小心。
” “前歲南巡,有許多不肖之人騙蘇州女子。
朕到家裡方知。
今年又恐有如此行者。
爾細細打聽,凡有這等事,親手蜜蜜(密密)寫來奏聞。
此事再不可令人知道。
有人知道,爾即不便矣。
”(蘇州女子以美麗出名,大概有人乘着康熙南巡的機會,想選美進獻,或假借名義,欺騙蘇州女子的家屬。
) “已(以)後若有事,奏帖照南巡報例。
在宮中耳目衆,不免人知,不必奏。
” “有所聞見,照先密折奏聞。
” 王鴻緒受到皇帝委托,保證絕對不敢洩漏。
他在密折中說: “臣一介豎儒,曆蒙聖恩簡擢,毫無尺寸報效,愧悚無地。
茲于十三日卯刻入直内廷,恭接禦批并封内密谕,其時蔡查二臣未曾到。
臣虔開默誦,不勝感激惶悚之至。
伏念臣至愚昧,何足此數,乃仰荷逃邝,破格密加委任,惟有竭盡犬馬,力矢忠誠,以仰報聖恩于萬一。
至蒙恩谕諄誨,慮臣稍露風聲,關系甚大,臣益感而欲泣,永永時刻凜遵,三緘其口,雖親如父子兄弟,亦決不相告,自當慎之又慎,以仰副天心委任之至意也。
自後京中可聞之事,臣随時于恭請聖安帖内繕寫小折,密達禦覽。
緣系特奉密旨事宜,理合奏複。
謹奉。
”(康熙批:是。
) 王鴻緒所密奏的,大都是關于錢糧、馬政、鑄錢、鹽政等等财政經濟事務。
他對财經事務特别感興趣,所以後來長期做工部尚書和戶部尚書。
本來這些财經事務可以由正式奏本奏告皇帝,但密折中所奏的大都是弊端,侵犯到既得者的利益,似乎密奏較為妥善。
除财經弊端外,王鴻緒的密奏性質十分廣泛。
有幾個密折與“陳汝弼案”有關。
這案子起因于陳汝弼納賄三千兩銀子,後來發展為大案,由“議政大臣、九卿詹事科道等赴刑部衙門會審”。
王鴻緒參與會審,将審案經過詳細密奏康熙,其中說到滿官漢官之間的争辯: “……定陳汝弼‘情真立斬’,滿大人皆已依允。
李振裕與臣說:定罪未有口供,大人們應斟酌,且陳汝弼昨日所首字紙及書劄是什麼東西。
臣又雲:不是隐藏得的。
滿大人因令司官取來,念與衆大人聽……滿大人說,沒有關系,不必入在口供内。
漢大人說:‘假裝身死’四字該去,昨日原是昏暈去了。
因删四字。
屠粹忠說:藏匿案卷及犯贓,得無‘立斬’之條。
議政大人說:改了罷。
舒辂因改‘立絞’。
科道說:仍照三法司監候絞罷。
滿班大人未有應者。
又
小說的故事有點誇張。
清初政治相當清明,取消了明朝東廠、西廠、内廠、錦衣衛等特務制度,皇帝并沒有私人特務。
一直到清亡,始終沒有特務系統。
雍正的“血滴子”隻是小說家言,并非事實。
但康熙對于臣子的動靜,地方上的民情,還是十分關心的,這是統治者所必須知道的情報。
從康熙朝開始,清廷建立了“密折奏事”的制度。
原來的制度是朝廷有一個“通政使”機關,凡是京官奏本,地方官的本章、題本,都先交到通政司,經審閱後再行轉呈。
康熙覺得這方式會導緻壅塞,洩露機密,所以命令特别親信的臣子專折奏聞。
專折不經通政司,直接呈給皇帝,密折的封面上并不寫明奏事者的姓名,隻寫“南書房謹封”字樣。
奏事者親自送到禦書房,面交太監,等皇帝批複之後,又親自到禦書房領回。
後來這奏折制度的範圍擴大。
并不限親信臣子才可密奏,一般地方督府、京中大員都可用折子向皇帝直接奏事。
到了雍正朝,更規定科道等官(中級官員)每天一人以密折輪流奏事,事無大小,都可照實奏告,即使沒有什麼事可說,也須說明為什麼沒有事可說。
這種方式擴大了皇帝的權力,同時使得各級官員不敢欺騙隐瞞。
從康熙朝的奏折中看來,奏折的内容主要是各地糧價、雨水、收成、民間輿論、官員的清貪。
可見康熙最關心的是百姓的經濟生活,以及治民的官員是否貪污。
當然,各地的造反叛亂,他也是十分注意的。
康熙在奏折上用朱筆批示,大多數是寫“知道了”三字,有時也有詳細指示。
從批示之中,可以見到康熙英明而謹慎,同時對待臣下和百姓都很寬仁。
王鴻緒的奏折 王鴻緒比康熙大九歲,江蘇華亭人,康熙十二年進士,做過翰林院編修、工部尚書、戶部尚書等大官,是康熙十分親信的臣子。
他呈給康熙的奏折上,隻寫“密奏。
臣王鴻緒謹奏”字樣,不寫官銜,所有公式套語完全不用。
他在京城做官,所密奏的大都是北京官員的情況。
康熙派遣親信探聽消息,起初所派的都是大臣,人數極為有限,并一再叮囑不可讓人知道。
他在給王鴻緒的親筆上谕中說: “京中地可聞之事,卿密書奏折,與請安封内奏聞,不可令人知道。
倘有瀉(洩)漏,甚有關系,小心,小心。
” “前歲南巡,有許多不肖之人騙蘇州女子。
朕到家裡方知。
今年又恐有如此行者。
爾細細打聽,凡有這等事,親手蜜蜜(密密)寫來奏聞。
此事再不可令人知道。
有人知道,爾即不便矣。
”(蘇州女子以美麗出名,大概有人乘着康熙南巡的機會,想選美進獻,或假借名義,欺騙蘇州女子的家屬。
) “已(以)後若有事,奏帖照南巡報例。
在宮中耳目衆,不免人知,不必奏。
” “有所聞見,照先密折奏聞。
” 王鴻緒受到皇帝委托,保證絕對不敢洩漏。
他在密折中說: “臣一介豎儒,曆蒙聖恩簡擢,毫無尺寸報效,愧悚無地。
茲于十三日卯刻入直内廷,恭接禦批并封内密谕,其時蔡查二臣未曾到。
臣虔開默誦,不勝感激惶悚之至。
伏念臣至愚昧,何足此數,乃仰荷逃邝,破格密加委任,惟有竭盡犬馬,力矢忠誠,以仰報聖恩于萬一。
至蒙恩谕諄誨,慮臣稍露風聲,關系甚大,臣益感而欲泣,永永時刻凜遵,三緘其口,雖親如父子兄弟,亦決不相告,自當慎之又慎,以仰副天心委任之至意也。
自後京中可聞之事,臣随時于恭請聖安帖内繕寫小折,密達禦覽。
緣系特奉密旨事宜,理合奏複。
謹奉。
”(康熙批:是。
) 王鴻緒所密奏的,大都是關于錢糧、馬政、鑄錢、鹽政等等财政經濟事務。
他對财經事務特别感興趣,所以後來長期做工部尚書和戶部尚書。
本來這些财經事務可以由正式奏本奏告皇帝,但密折中所奏的大都是弊端,侵犯到既得者的利益,似乎密奏較為妥善。
除财經弊端外,王鴻緒的密奏性質十分廣泛。
有幾個密折與“陳汝弼案”有關。
這案子起因于陳汝弼納賄三千兩銀子,後來發展為大案,由“議政大臣、九卿詹事科道等赴刑部衙門會審”。
王鴻緒參與會審,将審案經過詳細密奏康熙,其中說到滿官漢官之間的争辯: “……定陳汝弼‘情真立斬’,滿大人皆已依允。
李振裕與臣說:定罪未有口供,大人們應斟酌,且陳汝弼昨日所首字紙及書劄是什麼東西。
臣又雲:不是隐藏得的。
滿大人因令司官取來,念與衆大人聽……滿大人說,沒有關系,不必入在口供内。
漢大人說:‘假裝身死’四字該去,昨日原是昏暈去了。
因删四字。
屠粹忠說:藏匿案卷及犯贓,得無‘立斬’之條。
議政大人說:改了罷。
舒辂因改‘立絞’。
科道說:仍照三法司監候絞罷。
滿班大人未有應者。
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