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一·灤陽續錄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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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我誕育否耶?”曰:“是不可知也。

    夫胎者,兩精相搏,翕合而成者也。

    媾合之際,陽精至而陰精不至,陰精至而陽精不至,皆不能成。

    皆至矣,時有先後,則先至者氣散不攝,亦不能成。

    不先不後,兩精并至,陽先沖而陰包之,則陽居中為主而成男;陰先沖而陽包之,則陰居中為主而成女。

    此化生自然之妙,非人力所能為。

    故有一合即成者,有千百合而終不成者。

    故曰不可知也。

    ”問:“孿生何也?”曰:“兩氣并盛,遇而相沖,正沖則歧而二,偏沖則其一陽多而陰少,陽即包陰;其一陰多而陽少,陰即包陽。

    故二男二女者多,亦或一男一女也。

    ”問:“精必歡暢而後至。

    幼女新婚,畏縮不暇,乃有一合而成者,陰精何以至耶?”曰:“燕爾之際,兩心同悅,或先難而後易,或貌瘁而神怡。

    其情既洽,其精亦至,故亦偶一遇之也。

    ”問:“既由精合,必成于月信落紅以後,何也?”曰:“精如谷種,血如土膏。

    舊血敗氣,新血生氣,乘生氣乃可養胎也。

    吾曾侍仙妃,竊聞講生化之源,故粗知其概。

    ‘愚夫婦所知能,聖人有所不知能’,此之謂矣。

    ”後士人年過三十,須暴長。

    狐忽歎曰:“是鬑鬑者如芒刺,人何以堪!見辄生畏豈夙緣盡耶!”初謂其戲語,後竟不再來。

    魚門多髯,任子田因其納姬,說此事以戲之。

    魚門素聞此事,亦為失笑。

    既而曰:“此狐實大有詞辯,君言之未詳。

    ”遂具述其論如右。

    以其頗有理緻,因追憶而錄存之。

     《呂覽》稱黎丘之鬼,善幻人形。

    是誠有之。

    餘在烏魯木齊,軍吏巴哈布曰:甘肅有杜翁者,饒于資。

    所居故曠野,相近多狐獾穴。

    翁惡其中夜嗥呼,悉熏而驅之。

    俄而其家人見内室坐一翁,廳事又坐一翁,凡行坐之處,又處處有一翁來往,殆不下十餘。

    形狀聲音衣服如一,摒擋指揮家事,亦複如一。

    阖門大擾,妻妾皆閉門自守。

    妾言翁腰有繡囊可辨,視之無有,蓋先盜之矣。

    有教之者曰:“至夜必入寝,不納即返者翁也,堅欲入者即妖也。

    ”已而皆不納即返。

    又有教之者曰:“使坐于廳事,而舁器物以過,詐仆碎之。

    嗟惜怒叱者翁也,漠然者即妖也。

    ”已而皆嗟惜怒叱。

    喧呶一晝夜,無如之何。

    有一妓,翁所昵也,十日恒三四宿其家。

    聞之,詣門曰:“妖有黨羽,凡可以言傳者必先知,凡可以物驗者必幻化。

    盍使至我家,我故樂籍,無所顧惜。

    使壯士執巨斧立榻旁,我裸而登榻,以次交接,其間反側曲伸,疾徐進退,與夫撫摩偎倚,口舌所不能傳,耳目所不能到者,纖芥異同,我自意會,雖翁不自知,妖決不能知也。

    我呼曰:‘斫!’即速斫,妖必敗矣。

    ”衆從其言,一翁啟衾甫入,妓呼曰:“斫!”斧落,果一狐腦裂死。

    再一翁稍趑趄,妓呼曰:“斫!”果驚竄去。

    至第三翁,妓抱而喜曰:“真翁在此,餘并殺之可也。

    ”刀杖并舉,殪其大半,皆狐與獾也。

    其逃者遂不複再至。

    禽獸夜鳴,何與人事?此翁必掃其穴,其擾實自取。

    狐獾既解化形,何難見翁陳訴,求免播遷?遽逞妖惑,其死亦自取也。

    計其智數,蓋均出此妓下矣。

    吳青纡前輩言:橫街一宅,舊雲有祟,居者多不安。

    宅主病之,延僧作佛事。

    入夜放焰口時,忽二女鬼現燈下,向僧作禮曰:“師等皆飲酒食肉,誦經禮忏殊無益;即焰口施食,亦皆虛抛米谷,無佛法點化,鬼弗能得。

    煩師傳語主人,别延道德高者為之,則幸得超生矣。

    ”僧怖且愧,不覺失足落座下,不終事,滅燭去。

    後先師程文恭公居之,别延僧禅誦,音響遂絕。

    此宅文恭公殁後,今歸滄州李臬使随軒。

     表兄安伊在言:縣人有與狐女昵者,多以其婦夜合之資,買簪珥脂粉贈狐女。

    狐女常往來其家,惟此人見之,他人不見也。

    一日,婦诟其夫曰:“爾财自何來,乃如此用?”狐女忽暗中應曰:“汝财自何來,乃獨責我?”聞者皆絕倒。

    餘謂此自伊在之寓言,然亦足見惟無瑕者可以責人。

     賽商鞅者,不欲著其名氏裡貫,老諸生也。

    挈家寓京師。

    天資刻薄,凡善人善事,必推求其疵 ,故得此名。

    錢敦堂編修殁,其門生為經紀棺衾,贍恤妻子,事事得所。

    賽商鞅曰:“世間無如此好人。

    此欲博古道之名,使要津聞之,易于攀援奔競耳。

    ”一貧民母死于路,跪乞錢買棺,形容枯槁,聲音酸楚。

    人競以錢投之。

    賽商鞅曰:“此指屍斂财,屍亦未必其母。

    他人可欺,不能欺我也。

    ”過一旌表節婦坊下,仰視微哂曰:“是家富貴,仆從如雲,豈少秦宮、馮子都耶!此事須核,不敢遽言非,亦不敢遽言是也。

    ”平生操論皆類此。

    人皆畏而避之,無敢延以教讀者,竟困頓以殁。

    殁後,妻孥流落,不可言狀。

    有人于酒筵遇一妓,舉止尚有士風。

    訝其不類倚門者,問之,即其小女也,亦可哀矣。

    先姚安公曰:“此老生平亦無大過,但務欲其識加人一等,故不覺至是耳。

    可不戒哉!”乾隆壬午九月,門人吳惠叔邀一扶乩者至,降仙于餘綠意軒中。

    下壇詩曰:“沉香亭畔豔陽天,鬥酒曾題詩百篇。

    二八嬌娆親捧硯,至今身帶禦爐煙。

    ”“滿城風葉薊門秋,五百年前感舊遊。

    偶與蓬萊仙子遇,相攜便上酒家樓。

    ”餘曰:“然則青蓮居士耶?”批曰:“然。

    ”趙春澗突起問曰:“大仙鬥酒百篇,似不在沉香亭上。

    楊貴妃馬嵬隕玉,年已三十有八,似爾時不止十六歲。

    大仙平生足迹,未至漁陽,何以忽感舊遊?天寶至今,亦不止五百年,何以大仙誤記?”乩惟批“我醉欲眠”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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