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九·灤陽續錄一
關燈
小
中
大
仙欤?
先師何勵庵先生,諱琇,雍正癸醜進士,官至宗人府主事。
宦途坎坷,貧病以終。
著有《樵香小記》,多考證經史疑義,今著錄《四庫全書》中。
為詩頗喜陸放翁。
一日,作《詠懷》詩曰:“冷署蕭條早放衙,閑官風味似山家。
偶來舊友尋棋局,絕少餘錢落畫叉。
淺碧好儲消夏酒,嫣紅已到殿春花。
鏡中頻看頭如雪,愛惜流光倍有加。
”為餘書于扇上。
姚安公見之,沉吟曰:“何摧抑哀怨乃爾,殆神志已頹乎?”果以是年夏秋間謝世。
古雲詩谶,理或有之。
趙鹿泉前輩言:呂城,吳呂蒙所築也。
夾河兩岸,有二土神祠。
其一為唐汾陽王郭子儀,已不可解。
其一為袁紹部将顔良,更不省其所自來。
土人祈禱,頗有靈應。
所屬境周十五裡,不許置一關帝祠,置則為禍。
有一縣令不信,值顔祠社會,親往觀之,故令伶人演《三國志》雜劇。
狂風忽起,卷蘆棚苫蓋至空中,鬥擲而下,伶人有死者,所屬十五裡内,瘟疫大作,人畜死亡;令亦大病幾殆。
餘謂兩軍相敵,各為其主,此勝彼敗,勢不并存。
此以公義殺人,非以私恨殺人也。
其間以智勇之略,敗于意外者,其數在天,不得而尤人。
以驽下之才,敗于勝己者,其過在己,亦不得而尤人。
張睢陽厲鬼殺賊,以社稷安危,争是一郡,是為君國而然,非為一己而然也。
使功成事定之後,殁于戰陣者皆挾以為仇,則古來名将,無不為鬼所殛矣,有是理乎!且顔良受殲已久,越一二千年,曾無靈響,何忽今日而為神?何忽今日而報怨?揆以天理,殆必不然。
是蓋廟祝師巫,造為詭語,山妖水怪,因民聽熒惑而依托之。
劉敬叔《異苑》曰:“丹陽縣有袁雙廟,真第四子也。
真為桓宣武誅,便失所在。
太元中,形見于丹陽,求立廟。
未即就功,大有虎災。
被害之家,辄夢雙至,催功甚急。
百姓立祠,于是猛暴用息。
常以二月晦,鼓舞祈祠,其日恒風雨。
至元嘉五年,設奠訖,村人邱都于廟後見一物,人面鼍身,葛巾,七孔端正而有酒氣。
未知為雙之神,為是物憑也。
”餘謂來必風雨,其為水怪無疑,然則是事古有之矣。
舅氏張公夢征(亦字尚文,諱景說)言:滄州吳家莊東一小庵,歲久無僧,恒為往來憩息地。
有月作人,每于庵前遇一人招之坐談,頗相投契。
漸與赴市沽飲,情益款洽。
偶詢其鄉貫居址,其人愧謝曰:“與君交厚,不敢欺,實此庵中老狐也。
”月作人亦不怖畏,來往如初。
一日複遇,挈鳥铳相授曰:“餘狎一婦,餘弟亦私與狎,是盜嫂也。
禁之不止,毆之則餘力不敵,憤不可忍,将今夜伺之于路岐,與決生死。
聞君善用铳,俟交鬥時,乞發以擊彼,感且不朽。
月明如晝,君望之易辨也。
”月作人諾之,即所指處伏草間。
既而私念曰:“其弟無禮,誠當死。
然究所媚之外婦,彼自有夫,非嫂也。
骨肉之間,宜善處置,必緻之死,不太忍乎?彼兄弟猶如此,吾時與往來,倘有睚眦,慮且及我矣。
”因乘其糾結不解,發一铳而兩殺之。
《棠棣》之詩曰:“兄弟阋于牆,外禦其侮。
”家庭交構,未有不歸于兩傷者。
舅氏恒舉此事為子侄戒,蓋是人負兩狐歸,嘗目睹也。
司庖楊媪言:其鄉某甲将死,囑其婦曰:“我生無餘資,身後汝母子必凍餓。
四世單傳,存此幼子。
今與汝約:不拘何人,能為我撫孤則嫁之,亦不限服制月日,食盡則行。
”囑訖,閉目不更言,惟呻吟待盡。
越半日,乃絕。
有某乙聞其有色,遣媒妁請如約。
婦雖許婚,以尚足自活,不忍行。
數月後,不能舉火,乃成禮。
合卺之夜,已滅燭就枕,忽聞窗外歎息聲。
婦識其謦咳,知為故夫之魂,隔窗嗚咽,語之曰:“君有遺言,非我私嫁。
今夕之事,于勢不得不然,君何以為祟?”魂亦嗚咽曰:“吾自來視兒,非來祟汝。
因聞汝啜泣卸妝,念貧故使汝至于此,心脾凄動,不覺喟然耳。
”某乙悸甚,急披衣起曰:“自今以往,所不視君子如子者,有如日。
”靈語遂寂。
後某乙耽玩豔妻,足不出戶。
而婦恒惘惘如有失。
某乙倍愛其子以媚之,乃稍稍笑語。
七八載後,某乙病死,無子,亦别無親屬。
婦據其資,延師教子,竟得遊泮。
又為納婦,生兩孫。
至婦年四十餘,忽夢故夫曰:“我自随汝來,未曾離此。
因吾子事事得所,汝雖日與彼狎昵,而念念不忘我,燈前月下,背人彈淚。
我皆見之,故不欲稍露形聲,驚爾母子。
今彼已轉輪,汝壽亦盡,餘情未斷,當随我同歸也。
”數日果微疾,以夢告其子,不肯服藥,荏苒遂卒。
其子奉棺合葬于故夫,從其志也。
程子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是誠千古之正理,然為一身言之耳。
此婦甘辱一身,以延宗祀,所全者大,似又當别論矣。
楊媪能舉其姓氏裡居,以碎璧歸趙,究非完美,隐而不書。
憫其遇,悲其志,為賢者諱也。
又吾鄉有再醮故夫之三從表弟者,兩家所居,距一牛鳴地。
嫁後仍以親串禮回視其姑,三數日必一來問起居,且時有贍助,姑賴以活。
殁後,出資斂葬,歲恒遣人祀其墓。
又京師一婦,少寡,雖頗有姿首,而針黹烹饪,皆非所能。
乃謀于翁姑,僞稱己女,鬻為宦家妾,竟養翁姑終身。
是皆堕節之婦,原不足稱;然不忘舊恩,亦足勵薄俗。
君子與人為善,固應不沒其寸長。
講學家持論務嚴,遂使一
宦途坎坷,貧病以終。
著有《樵香小記》,多考證經史疑義,今著錄《四庫全書》中。
為詩頗喜陸放翁。
一日,作《詠懷》詩曰:“冷署蕭條早放衙,閑官風味似山家。
偶來舊友尋棋局,絕少餘錢落畫叉。
淺碧好儲消夏酒,嫣紅已到殿春花。
鏡中頻看頭如雪,愛惜流光倍有加。
”為餘書于扇上。
姚安公見之,沉吟曰:“何摧抑哀怨乃爾,殆神志已頹乎?”果以是年夏秋間謝世。
古雲詩谶,理或有之。
趙鹿泉前輩言:呂城,吳呂蒙所築也。
夾河兩岸,有二土神祠。
其一為唐汾陽王郭子儀,已不可解。
其一為袁紹部将顔良,更不省其所自來。
土人祈禱,頗有靈應。
所屬境周十五裡,不許置一關帝祠,置則為禍。
有一縣令不信,值顔祠社會,親往觀之,故令伶人演《三國志》雜劇。
狂風忽起,卷蘆棚苫蓋至空中,鬥擲而下,伶人有死者,所屬十五裡内,瘟疫大作,人畜死亡;令亦大病幾殆。
餘謂兩軍相敵,各為其主,此勝彼敗,勢不并存。
此以公義殺人,非以私恨殺人也。
其間以智勇之略,敗于意外者,其數在天,不得而尤人。
以驽下之才,敗于勝己者,其過在己,亦不得而尤人。
張睢陽厲鬼殺賊,以社稷安危,争是一郡,是為君國而然,非為一己而然也。
使功成事定之後,殁于戰陣者皆挾以為仇,則古來名将,無不為鬼所殛矣,有是理乎!且顔良受殲已久,越一二千年,曾無靈響,何忽今日而為神?何忽今日而報怨?揆以天理,殆必不然。
是蓋廟祝師巫,造為詭語,山妖水怪,因民聽熒惑而依托之。
劉敬叔《異苑》曰:“丹陽縣有袁雙廟,真第四子也。
真為桓宣武誅,便失所在。
太元中,形見于丹陽,求立廟。
未即就功,大有虎災。
被害之家,辄夢雙至,催功甚急。
百姓立祠,于是猛暴用息。
常以二月晦,鼓舞祈祠,其日恒風雨。
至元嘉五年,設奠訖,村人邱都于廟後見一物,人面鼍身,葛巾,七孔端正而有酒氣。
未知為雙之神,為是物憑也。
”餘謂來必風雨,其為水怪無疑,然則是事古有之矣。
舅氏張公夢征(亦字尚文,諱景說)言:滄州吳家莊東一小庵,歲久無僧,恒為往來憩息地。
有月作人,每于庵前遇一人招之坐談,頗相投契。
漸與赴市沽飲,情益款洽。
偶詢其鄉貫居址,其人愧謝曰:“與君交厚,不敢欺,實此庵中老狐也。
”月作人亦不怖畏,來往如初。
一日複遇,挈鳥铳相授曰:“餘狎一婦,餘弟亦私與狎,是盜嫂也。
禁之不止,毆之則餘力不敵,憤不可忍,将今夜伺之于路岐,與決生死。
聞君善用铳,俟交鬥時,乞發以擊彼,感且不朽。
月明如晝,君望之易辨也。
”月作人諾之,即所指處伏草間。
既而私念曰:“其弟無禮,誠當死。
然究所媚之外婦,彼自有夫,非嫂也。
骨肉之間,宜善處置,必緻之死,不太忍乎?彼兄弟猶如此,吾時與往來,倘有睚眦,慮且及我矣。
”因乘其糾結不解,發一铳而兩殺之。
《棠棣》之詩曰:“兄弟阋于牆,外禦其侮。
”家庭交構,未有不歸于兩傷者。
舅氏恒舉此事為子侄戒,蓋是人負兩狐歸,嘗目睹也。
司庖楊媪言:其鄉某甲将死,囑其婦曰:“我生無餘資,身後汝母子必凍餓。
四世單傳,存此幼子。
今與汝約:不拘何人,能為我撫孤則嫁之,亦不限服制月日,食盡則行。
”囑訖,閉目不更言,惟呻吟待盡。
越半日,乃絕。
有某乙聞其有色,遣媒妁請如約。
婦雖許婚,以尚足自活,不忍行。
數月後,不能舉火,乃成禮。
合卺之夜,已滅燭就枕,忽聞窗外歎息聲。
婦識其謦咳,知為故夫之魂,隔窗嗚咽,語之曰:“君有遺言,非我私嫁。
今夕之事,于勢不得不然,君何以為祟?”魂亦嗚咽曰:“吾自來視兒,非來祟汝。
因聞汝啜泣卸妝,念貧故使汝至于此,心脾凄動,不覺喟然耳。
”某乙悸甚,急披衣起曰:“自今以往,所不視君子如子者,有如日。
”靈語遂寂。
後某乙耽玩豔妻,足不出戶。
而婦恒惘惘如有失。
某乙倍愛其子以媚之,乃稍稍笑語。
七八載後,某乙病死,無子,亦别無親屬。
婦據其資,延師教子,竟得遊泮。
又為納婦,生兩孫。
至婦年四十餘,忽夢故夫曰:“我自随汝來,未曾離此。
因吾子事事得所,汝雖日與彼狎昵,而念念不忘我,燈前月下,背人彈淚。
我皆見之,故不欲稍露形聲,驚爾母子。
今彼已轉輪,汝壽亦盡,餘情未斷,當随我同歸也。
”數日果微疾,以夢告其子,不肯服藥,荏苒遂卒。
其子奉棺合葬于故夫,從其志也。
程子謂餓死事小,失節事大。
是誠千古之正理,然為一身言之耳。
此婦甘辱一身,以延宗祀,所全者大,似又當别論矣。
楊媪能舉其姓氏裡居,以碎璧歸趙,究非完美,隐而不書。
憫其遇,悲其志,為賢者諱也。
又吾鄉有再醮故夫之三從表弟者,兩家所居,距一牛鳴地。
嫁後仍以親串禮回視其姑,三數日必一來問起居,且時有贍助,姑賴以活。
殁後,出資斂葬,歲恒遣人祀其墓。
又京師一婦,少寡,雖頗有姿首,而針黹烹饪,皆非所能。
乃謀于翁姑,僞稱己女,鬻為宦家妾,竟養翁姑終身。
是皆堕節之婦,原不足稱;然不忘舊恩,亦足勵薄俗。
君子與人為善,固應不沒其寸長。
講學家持論務嚴,遂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