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七·姑妄聽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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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姑妄聽之三
族侄竹汀言:文安有傭工古北口外者,久無音問。
其父母值歲荒,亦就食口外,且覓子,亦久無音問。
後乃有人見之泰山下。
言昔至密雲東北,日已暮,風雲并作。
遙見山谷有燈光,漫往投止。
至則土屋數楹,圍以秫籬,有老妪應門,問其裡貫,入以告。
又遣問姓名年歲,并問:“曾有子出口否?子何名?年幾何歲?”具以實對。
忽有女子整衣出,延入上坐,拜而侍立;促老妪督婢治酒肴,意甚親昵。
莫測其由,起而固诘。
則失聲伏地曰:“兒不敢欺翁姑。
兒狐女也,嘗與翁姑之子為夫婦。
本出相悅,無相媚意。
不虞其愛戀過度,竟以瘵亡。
心恒愧悔,故誓不别适,依其墓以居。
今無意與翁姑遇,幸勿他往,兒尚能養翁姑。
”初甚駭怖,既而見其意真切,相持涕泣,留共居,狐女奉事無不至,轉勝于有子。
如是六七年,狐女忽遣老妪市一棺,且具锸畚。
怪問其故,欣然曰:“翁姑宜賀兒。
兒奉事翁姑,自追念逝者,聊盡寸心耳。
不期感動土神,聞于嶽帝。
嶽帝憫之,許不待丹成,解形證果。
今以遺蛻合窆,表同穴意也。
”引至側室,果一黑狐卧榻上,毛光如漆;舉之輕如葉,扣之乃作金石聲。
信其真仙矣。
葬事畢,又啟曰:“今隸碧霞元君為女官,當往泰山。
請共往。
”故相偕至此,僦屋與土人雜居。
狐女惟不使人見形,其供養仍如初也。
後不知其所終。
此與前所記狐女略相近,然彼有所為而為,故僅得逭誅;此無所為而為,故竟能成道。
天上無不忠不孝之神仙,斯言諒哉。
竹汀又言:有夜宿城隍廟廊者,聞殿中鬼語曰:“奉牒拘某婦。
某婦戀其病姑,不肯死,念念固結,神不離舍,不能攝取,奈何?”城隍曰:“愚忠愚孝,多不計成敗。
與命數争,徒自苦者,固不少;精誠之至,鬼神所不能奪者,挽回一二,間亦有之。
與強魂捍拒,其事迥殊,此宜申嶽帝取進止,毋遽以厲鬼往也。
”語訖,遂寂,後不知究竟能攝否。
然足知人定勝天,确有是理矣。
顧郎中德懋,世所稱判冥者也。
嘗自言平反一獄,頗自喜。
其姓名不敢洩,其事則有姑出其婦者,以小姑之讒,非其罪也。
姑性卞,倉卒度無挽回理;而母家親黨無一人,遂披缁尼庵,待姑意轉。
其夫憐之,時往視婦,亦不能無情。
庵旁有廢園,每約以夜伏破屋,而自逾牆缺私就之。
來往歲餘,為其師所覺。
師持戒嚴,以為污佛地,斥其夫勿來,來且逐婦。
夫遂絕迹。
婦竟郁郁死。
冥官謂既入空門,宜遵佛法,乃耽淫犯戒,當從僧律科斷,議付泥犁。
顧駁之曰:“尼犯淫戒,固有明刑。
然必初念皈依,中違誓願,科以僧律,百喙無詞。
此婦則無罪仳離,冀收覆水,恩非斷絕,志且堅貞。
徒以孤苦無歸,托身荒刹。
其為尼也,但可謂之毀容,未可謂之奉法;其在庵也,但可謂之借榻,不可謂之安禅。
若據其浮蹤,執為惡業,則瑤光奪婿,更以何罪相加?至其感念故夫,逾牆幽會,迹似‘贈以芍藥’,事均‘采彼蘼蕪’。
人本同衾,理殊失節。
陽律于未婚私媾,僅拟杖刑,猶容納贖。
茲之違禮,恐視彼為輕。
況已抑郁捐生,縱有微愆,足以蔽罪。
自應寬其薄罰,徑付轉輪。
準理酌情,似乎兩協。
”事上,冥王竟從其議。
此語真妄,無可證驗。
然據其所議,固持平之論矣。
又顧臨殁,自雲以多洩陰事,谪為社公。
姑存其說,亦足為輕談溫室者箴也。
庫爾喀喇烏蘇(庫爾客喇,譯言黑;烏蘇,譯言水也)台軍李印,嘗随都司劉德行山中。
見懸崖老松貫一矢,莫測其由。
晚宿郵舍,印乃言昔過是地,遙見一騎飛馳來,疑為瑪哈沁,伏深草伺之。
漸近,則一物似人非人,據馬上,馬乃野馬也。
知為怪,發一矢,中之。
嗡然如鐘聲,化黑煙去;野馬亦驚逸。
今此矢在樹,知為木妖也。
問:“頃見之何不言?”曰:“射時彼原未見我。
彼既有靈,恐聞之或報複,故甯默也。
”其機警多類此,一日,塔爾巴哈台押逋寇滿答爾至,命印接解。
以鐵杻醜貫手,以鐵鍊從馬腹橫鎖其足。
時已病,奄奄僅一息。
與之食,亦不甚咽;在馬上每欲倒擲下,賴絷足得不堕。
但慮其死,不慮其逃也。
至戈壁,兩馬相并,又作欲堕狀。
印舉手引之。
突挺然而起,以杻擊印仆馬下,即旋辔馳入戈壁去,戈壁東北連科布多(北路定邊副将軍所屬)綿亘數百裡,古無人迹,竟莫能追。
始知其病者僞也。
參将嶽濟,坐是獲重譴;印亦長枷。
既而伊犁複捕得滿答爾。
蓋額魯特來降者,賞赍最厚。
滿答爾貪餌而出,因就擒。
訊其何以敢再至。
則曰:“我罪至重,諒必不料我來;我随衆而來,亦必不疑其中有我。
”其所計良是,而不虞識其頂上箭瘢也。
以印之巧密,而卒為術愚;以滿答爾之深險,而卒以詐敗。
日以心鬥,誠不知其所窮。
然任智終遇其敵,未有千慮不一失者,則定理也。
李義山詩“空聞子夜鬼悲歌”,用晉時鬼歌子夜事也。
李昌谷詩“秋墳鬼唱鮑家詩”,則以鮑參軍有《嵩裡行》,幻窅其詞耳,然世固往往有是事。
田香沁言:嘗讀書别業。
一夕,風靜月明,聞有度昆曲者,亮折清圓,凄心動魄。
谛審之,乃《牡丹亭》叫畫一出也。
忘其所以,靜聽至終。
忽省牆外皆斷港荒陂,人迹罕至,此曲自何而來?開戶視之,惟蘆荻瑟瑟而已。
香沁又言:有老儒授徒野寺。
寺外多荒冢,暮夜或見鬼形,或聞鬼語。
老儒有膽,殊不怖。
其僮仆習慣,亦不怖也。
一夕,隔牆語曰:“鄰君已久,知先生不訝。
嘗聞吟詠,案上當有溫庭筠詩,乞錄其《達摩支曲》一首焚之。
”又小語曰:“末句‘邺城風雨連天草’,祈寫‘連’為‘粘’,則感極矣。
頃争此一字。
與人賭小酒食也。
”老儒适有溫集,遂舉投牆外。
約一食頃,忽木葉亂飛,旋飚怒卷,泥沙灑窗戶如急雨。
老儒笑且叱曰:“爾輩勿劣相,我籌之已熟。
兩相角賭,必有一負,負者必怨,事理之常。
然因改字以招怨,則吾詞曲;因其本書以招怨,則吾詞直。
聽爾輩狡狯,吾不愧也。
”語訖而風止。
褚鶴汀曰:“究是讀書鬼,故雖負氣求勝,而能為理屈。
然老儒不出此集,不更兩全乎?”王縠原曰:“君論世法也。
老儒解世法,不老儒矣。
” 司爨王媪言(即見醉鐘馗者):有樵者伐木山岡,力倦小憩。
遙見一人持衣數襲,沿路棄之,不省其何故。
谛視之,履險阻如坦途,其行甚速,非人可及;貌亦慘淡不似人,疑為妖魅。
登高樹瞰之,人已不見。
由其棄衣之路,宛轉至山坳,則一虎伏焉。
知人為伥鬼,衣所食者之遺也。
急棄柴自岡後遁。
次日,聞某村某甲于是地死于虎矣。
路非人徑所必經,知其以衣為餌,導之至是也。
物莫靈于人,人恒以餌取物。
今物乃以餌取人,豈人弗靈哉!利汩其靈,故智出物下耳。
然是事一傳,獵者因循衣所在,得虎窟,合铳群擊,殪其三焉。
則虎又以智敗矣。
輾轉倚伏,機械又安有窮欤?或又曰:“虎至悍而至愚,心計萬萬不到此。
聞伥役于虎,必得代乃轉生。
是殆伥誘人自代,因引人捕虎報冤也。
”伥者人所化,揆諸人事,固亦有之。
又惜虎知伥助己,不知即伥害己矣。
梁豁堂言:有粵東大商,喜學仙,招納方士數十人,轉相神聖,皆曰沖舉可坐緻。
所費不資,然亦時時有小驗,故信之益笃。
一日,有道士來訪,雖敝衣破笠,而神竟落落,如獨鶴孤松。
與之言:微妙玄遠,多出意表。
試其法,則驅役鬼神,呼召風雨,如操券也;松鲈、台菌,吳橙、閩荔,如取攜也;星娥琴竽,玉女歌舞,猶仆隸也。
握其符,十洲三島,可以夢遊。
出黍顆之丹,點瓦石為黃金,百煉不耗。
粵商大駭服。
諸方士自顧不及,亦稽首稱聖師,皆願為弟子,求傳道。
道士曰:“然則擇日設壇,當一一授汝。
”至期,道士登座,衆拜訖。
道士問:“爾輩何求?”曰:“求仙。
”問:“求仙何以求諸我?”曰:“如是靈異,非真仙而何?”道士軒渠良久,曰:“此術也,非道也。
夫道者沖漠自然,與元氣為一,烏有如是種種哉!蓋三教之放失久矣。
儒之本旨,明體達用而已。
文章記誦,非也;談天說性,亦非也。
佛之本旨,無生無滅而已。
布施供養,非也;機鋒語錄,亦非也。
道之本旨,清淨沖虛而已。
章咒符箓,非也;爐火服餌,亦非也。
爾所見種種,是皆章咒符箓事,去爐火服餌,尚隔幾塵,況長生乎?然無所征驗,遽斥其非,爾必謂譽其所能,而毀其所不能,徒大言耳。
今示以種種能為,而告以種種不可為,爾庶幾知返乎!儒家釋家,情僞日增,門徑各别,可勿與辯也。
吾疾夫道家之滋僞,故因汝好道,姑一正之。
”因指諸方士曰:“爾之不食,辟谷丸也。
爾之前知,桃偶人也。
爾之燒丹,房中藥也。
爾之點金,縮銀法也。
爾之入冥,茉莉根也。
爾之召仙,攝靈鬼也。
爾之返魂,役狐魅也。
爾之搬運,五鬼術也。
爾之辟兵,鐵布衫也。
爾之飛躍,鹿盧跷也。
名曰道流,皆妖人耳。
不速解散,雷部且至矣。
”振衣欲起。
衆牽衣叩額曰:“下士沉迷,已知其罪;幸逢仙駕,是亦前緣。
忍不一度脫乎?”道士卻坐,顧粵商曰:“爾曾聞笙歌錦繡之中,有一人揮手飛升者乎?”顧諸方士曰:“爾曾聞炫術鬻财之輩,有一人脫屣羽化者乎?夫修道者須謝絕萬緣,堅持一念,使此心寂寂如死,而後可不死;使此氣綿綿不停,而後可長停。
然亦非枯坐事也。
仙有仙骨,亦有仙緣。
骨非藥物所能換,緣亦非情好所能結。
必積功累德,而後列名于仙籍,仙骨以生;仙骨既成,真靈自爾感通,仙緣乃湊。
此在爾輩之自度,仙家安有度人法乎?”因索紙大書十六字曰:“内絕世緣,外積陰骘;無怪無奇,是真秘密。
”投筆于案,聲如霹靂,已失所在矣。
表伯王洪生家,有狐居倉中,不甚為祟;然小兒女或近倉遊戲,辄被瓦擊。
一日,廚下得一小狐,衆欲捶殺以洩憤。
洪生曰:“是挑釁也。
人與妖鬥,甯有勝乎?”乃引至榻上,哺以果餌,親送至倉外。
自是兒女輩往來其地,不複擊矣,此不戰而屈人也。
又舅氏安公五占,居縣東留福莊。
其鄰家二犬,一夕吠甚急。
鄰婦出視無一人,惟聞屋上語曰:“汝家犬太惡,我不敢下。
有逃婢匿汝家竈内,煩以煙熏之,當自出。
”婦大駭,
其父母值歲荒,亦就食口外,且覓子,亦久無音問。
後乃有人見之泰山下。
言昔至密雲東北,日已暮,風雲并作。
遙見山谷有燈光,漫往投止。
至則土屋數楹,圍以秫籬,有老妪應門,問其裡貫,入以告。
又遣問姓名年歲,并問:“曾有子出口否?子何名?年幾何歲?”具以實對。
忽有女子整衣出,延入上坐,拜而侍立;促老妪督婢治酒肴,意甚親昵。
莫測其由,起而固诘。
則失聲伏地曰:“兒不敢欺翁姑。
兒狐女也,嘗與翁姑之子為夫婦。
本出相悅,無相媚意。
不虞其愛戀過度,竟以瘵亡。
心恒愧悔,故誓不别适,依其墓以居。
今無意與翁姑遇,幸勿他往,兒尚能養翁姑。
”初甚駭怖,既而見其意真切,相持涕泣,留共居,狐女奉事無不至,轉勝于有子。
如是六七年,狐女忽遣老妪市一棺,且具锸畚。
怪問其故,欣然曰:“翁姑宜賀兒。
兒奉事翁姑,自追念逝者,聊盡寸心耳。
不期感動土神,聞于嶽帝。
嶽帝憫之,許不待丹成,解形證果。
今以遺蛻合窆,表同穴意也。
”引至側室,果一黑狐卧榻上,毛光如漆;舉之輕如葉,扣之乃作金石聲。
信其真仙矣。
葬事畢,又啟曰:“今隸碧霞元君為女官,當往泰山。
請共往。
”故相偕至此,僦屋與土人雜居。
狐女惟不使人見形,其供養仍如初也。
後不知其所終。
此與前所記狐女略相近,然彼有所為而為,故僅得逭誅;此無所為而為,故竟能成道。
天上無不忠不孝之神仙,斯言諒哉。
竹汀又言:有夜宿城隍廟廊者,聞殿中鬼語曰:“奉牒拘某婦。
某婦戀其病姑,不肯死,念念固結,神不離舍,不能攝取,奈何?”城隍曰:“愚忠愚孝,多不計成敗。
與命數争,徒自苦者,固不少;精誠之至,鬼神所不能奪者,挽回一二,間亦有之。
與強魂捍拒,其事迥殊,此宜申嶽帝取進止,毋遽以厲鬼往也。
”語訖,遂寂,後不知究竟能攝否。
然足知人定勝天,确有是理矣。
顧郎中德懋,世所稱判冥者也。
嘗自言平反一獄,頗自喜。
其姓名不敢洩,其事則有姑出其婦者,以小姑之讒,非其罪也。
姑性卞,倉卒度無挽回理;而母家親黨無一人,遂披缁尼庵,待姑意轉。
其夫憐之,時往視婦,亦不能無情。
庵旁有廢園,每約以夜伏破屋,而自逾牆缺私就之。
來往歲餘,為其師所覺。
師持戒嚴,以為污佛地,斥其夫勿來,來且逐婦。
夫遂絕迹。
婦竟郁郁死。
冥官謂既入空門,宜遵佛法,乃耽淫犯戒,當從僧律科斷,議付泥犁。
顧駁之曰:“尼犯淫戒,固有明刑。
然必初念皈依,中違誓願,科以僧律,百喙無詞。
此婦則無罪仳離,冀收覆水,恩非斷絕,志且堅貞。
徒以孤苦無歸,托身荒刹。
其為尼也,但可謂之毀容,未可謂之奉法;其在庵也,但可謂之借榻,不可謂之安禅。
若據其浮蹤,執為惡業,則瑤光奪婿,更以何罪相加?至其感念故夫,逾牆幽會,迹似‘贈以芍藥’,事均‘采彼蘼蕪’。
人本同衾,理殊失節。
陽律于未婚私媾,僅拟杖刑,猶容納贖。
茲之違禮,恐視彼為輕。
況已抑郁捐生,縱有微愆,足以蔽罪。
自應寬其薄罰,徑付轉輪。
準理酌情,似乎兩協。
”事上,冥王竟從其議。
此語真妄,無可證驗。
然據其所議,固持平之論矣。
又顧臨殁,自雲以多洩陰事,谪為社公。
姑存其說,亦足為輕談溫室者箴也。
庫爾喀喇烏蘇(庫爾客喇,譯言黑;烏蘇,譯言水也)台軍李印,嘗随都司劉德行山中。
見懸崖老松貫一矢,莫測其由。
晚宿郵舍,印乃言昔過是地,遙見一騎飛馳來,疑為瑪哈沁,伏深草伺之。
漸近,則一物似人非人,據馬上,馬乃野馬也。
知為怪,發一矢,中之。
嗡然如鐘聲,化黑煙去;野馬亦驚逸。
今此矢在樹,知為木妖也。
問:“頃見之何不言?”曰:“射時彼原未見我。
彼既有靈,恐聞之或報複,故甯默也。
”其機警多類此,一日,塔爾巴哈台押逋寇滿答爾至,命印接解。
以鐵杻醜貫手,以鐵鍊從馬腹橫鎖其足。
時已病,奄奄僅一息。
與之食,亦不甚咽;在馬上每欲倒擲下,賴絷足得不堕。
但慮其死,不慮其逃也。
至戈壁,兩馬相并,又作欲堕狀。
印舉手引之。
突挺然而起,以杻擊印仆馬下,即旋辔馳入戈壁去,戈壁東北連科布多(北路定邊副将軍所屬)綿亘數百裡,古無人迹,竟莫能追。
始知其病者僞也。
參将嶽濟,坐是獲重譴;印亦長枷。
既而伊犁複捕得滿答爾。
蓋額魯特來降者,賞赍最厚。
滿答爾貪餌而出,因就擒。
訊其何以敢再至。
則曰:“我罪至重,諒必不料我來;我随衆而來,亦必不疑其中有我。
”其所計良是,而不虞識其頂上箭瘢也。
以印之巧密,而卒為術愚;以滿答爾之深險,而卒以詐敗。
日以心鬥,誠不知其所窮。
然任智終遇其敵,未有千慮不一失者,則定理也。
李義山詩“空聞子夜鬼悲歌”,用晉時鬼歌子夜事也。
李昌谷詩“秋墳鬼唱鮑家詩”,則以鮑參軍有《嵩裡行》,幻窅其詞耳,然世固往往有是事。
田香沁言:嘗讀書别業。
一夕,風靜月明,聞有度昆曲者,亮折清圓,凄心動魄。
谛審之,乃《牡丹亭》叫畫一出也。
忘其所以,靜聽至終。
忽省牆外皆斷港荒陂,人迹罕至,此曲自何而來?開戶視之,惟蘆荻瑟瑟而已。
香沁又言:有老儒授徒野寺。
寺外多荒冢,暮夜或見鬼形,或聞鬼語。
老儒有膽,殊不怖。
其僮仆習慣,亦不怖也。
一夕,隔牆語曰:“鄰君已久,知先生不訝。
嘗聞吟詠,案上當有溫庭筠詩,乞錄其《達摩支曲》一首焚之。
”又小語曰:“末句‘邺城風雨連天草’,祈寫‘連’為‘粘’,則感極矣。
頃争此一字。
與人賭小酒食也。
”老儒适有溫集,遂舉投牆外。
約一食頃,忽木葉亂飛,旋飚怒卷,泥沙灑窗戶如急雨。
老儒笑且叱曰:“爾輩勿劣相,我籌之已熟。
兩相角賭,必有一負,負者必怨,事理之常。
然因改字以招怨,則吾詞曲;因其本書以招怨,則吾詞直。
聽爾輩狡狯,吾不愧也。
”語訖而風止。
褚鶴汀曰:“究是讀書鬼,故雖負氣求勝,而能為理屈。
然老儒不出此集,不更兩全乎?”王縠原曰:“君論世法也。
老儒解世法,不老儒矣。
” 司爨王媪言(即見醉鐘馗者):有樵者伐木山岡,力倦小憩。
遙見一人持衣數襲,沿路棄之,不省其何故。
谛視之,履險阻如坦途,其行甚速,非人可及;貌亦慘淡不似人,疑為妖魅。
登高樹瞰之,人已不見。
由其棄衣之路,宛轉至山坳,則一虎伏焉。
知人為伥鬼,衣所食者之遺也。
急棄柴自岡後遁。
次日,聞某村某甲于是地死于虎矣。
路非人徑所必經,知其以衣為餌,導之至是也。
物莫靈于人,人恒以餌取物。
今物乃以餌取人,豈人弗靈哉!利汩其靈,故智出物下耳。
然是事一傳,獵者因循衣所在,得虎窟,合铳群擊,殪其三焉。
則虎又以智敗矣。
輾轉倚伏,機械又安有窮欤?或又曰:“虎至悍而至愚,心計萬萬不到此。
聞伥役于虎,必得代乃轉生。
是殆伥誘人自代,因引人捕虎報冤也。
”伥者人所化,揆諸人事,固亦有之。
又惜虎知伥助己,不知即伥害己矣。
梁豁堂言:有粵東大商,喜學仙,招納方士數十人,轉相神聖,皆曰沖舉可坐緻。
所費不資,然亦時時有小驗,故信之益笃。
一日,有道士來訪,雖敝衣破笠,而神竟落落,如獨鶴孤松。
與之言:微妙玄遠,多出意表。
試其法,則驅役鬼神,呼召風雨,如操券也;松鲈、台菌,吳橙、閩荔,如取攜也;星娥琴竽,玉女歌舞,猶仆隸也。
握其符,十洲三島,可以夢遊。
出黍顆之丹,點瓦石為黃金,百煉不耗。
粵商大駭服。
諸方士自顧不及,亦稽首稱聖師,皆願為弟子,求傳道。
道士曰:“然則擇日設壇,當一一授汝。
”至期,道士登座,衆拜訖。
道士問:“爾輩何求?”曰:“求仙。
”問:“求仙何以求諸我?”曰:“如是靈異,非真仙而何?”道士軒渠良久,曰:“此術也,非道也。
夫道者沖漠自然,與元氣為一,烏有如是種種哉!蓋三教之放失久矣。
儒之本旨,明體達用而已。
文章記誦,非也;談天說性,亦非也。
佛之本旨,無生無滅而已。
布施供養,非也;機鋒語錄,亦非也。
道之本旨,清淨沖虛而已。
章咒符箓,非也;爐火服餌,亦非也。
爾所見種種,是皆章咒符箓事,去爐火服餌,尚隔幾塵,況長生乎?然無所征驗,遽斥其非,爾必謂譽其所能,而毀其所不能,徒大言耳。
今示以種種能為,而告以種種不可為,爾庶幾知返乎!儒家釋家,情僞日增,門徑各别,可勿與辯也。
吾疾夫道家之滋僞,故因汝好道,姑一正之。
”因指諸方士曰:“爾之不食,辟谷丸也。
爾之前知,桃偶人也。
爾之燒丹,房中藥也。
爾之點金,縮銀法也。
爾之入冥,茉莉根也。
爾之召仙,攝靈鬼也。
爾之返魂,役狐魅也。
爾之搬運,五鬼術也。
爾之辟兵,鐵布衫也。
爾之飛躍,鹿盧跷也。
名曰道流,皆妖人耳。
不速解散,雷部且至矣。
”振衣欲起。
衆牽衣叩額曰:“下士沉迷,已知其罪;幸逢仙駕,是亦前緣。
忍不一度脫乎?”道士卻坐,顧粵商曰:“爾曾聞笙歌錦繡之中,有一人揮手飛升者乎?”顧諸方士曰:“爾曾聞炫術鬻财之輩,有一人脫屣羽化者乎?夫修道者須謝絕萬緣,堅持一念,使此心寂寂如死,而後可不死;使此氣綿綿不停,而後可長停。
然亦非枯坐事也。
仙有仙骨,亦有仙緣。
骨非藥物所能換,緣亦非情好所能結。
必積功累德,而後列名于仙籍,仙骨以生;仙骨既成,真靈自爾感通,仙緣乃湊。
此在爾輩之自度,仙家安有度人法乎?”因索紙大書十六字曰:“内絕世緣,外積陰骘;無怪無奇,是真秘密。
”投筆于案,聲如霹靂,已失所在矣。
表伯王洪生家,有狐居倉中,不甚為祟;然小兒女或近倉遊戲,辄被瓦擊。
一日,廚下得一小狐,衆欲捶殺以洩憤。
洪生曰:“是挑釁也。
人與妖鬥,甯有勝乎?”乃引至榻上,哺以果餌,親送至倉外。
自是兒女輩往來其地,不複擊矣,此不戰而屈人也。
又舅氏安公五占,居縣東留福莊。
其鄰家二犬,一夕吠甚急。
鄰婦出視無一人,惟聞屋上語曰:“汝家犬太惡,我不敢下。
有逃婢匿汝家竈内,煩以煙熏之,當自出。
”婦大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