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六·姑妄聽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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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六·姑妄聽之二
天下事,情理而已,然情理有時而互妨。
裡有姑虐其養媳者,慘酷無人理,遁歸母家。
母憐而匿别所,詭雲未見,因涉訟。
姑以朱老與比鄰,當見其來往,引為證。
朱私念言女已歸,則驅人就死;言女未歸,則助人離婚。
疑不能決,乞簽于神。
舉筒屢搖,簽不出,奮力再搖,簽乃全出,是神亦不能決也。
辛彤甫先生聞之曰:“神殊愦愦!十歲幼女,而日日加炮烙,恩義絕矣。
聽其逃死不為過。
” 戈孝廉仲坊,丁酉鄉試後,夢至一處,見屏上書絕句數首。
醒而記其兩句曰:“知是蓬萊第一仙,因何清淺幾多年?”壬子春,在河間見景州李生,偶話其事。
李駭曰:“此餘族弟屏上近人題梅花作也。
句殊不工,不知何以入君夢?前無因緣,後無征驗,《周官》六夢,竟何所屬乎?” 《新齊諧》(即《子不語》之改名)載雄雞卵事,今乃知竟實有之。
其大如指頂,形似閩中落花生,不能正圓,外有斑點,向日映之,其中深紅如琥珀,以點目眚,甚效。
德少司空成、汪副憲承霈皆嘗以是物合藥。
然不易得,一枚可以值十金。
阿少司農迪斯曰:“是雖罕睹,實亦人力所為。
”以肥壯雄雞閉籠中,縱群雌繞籠外,使相近而不能相接。
久而精氣抟結,自能成卵。
此亦理所宜然。
然雞秉巽風之氣,故食之發瘡毒。
其卵以盛陽不洩,郁積而成,自必蘊熱,不知何以反明目?又《本草》之所不載,醫經之所未言,何以知其能明目?此則莫明其故矣。
汪副憲曰:“有以蛇卵售欺者,但映日不紅,即為僞托。
亦不可不知也。
” 沈媪言:裡有趙三者,與母俱傭于郭氏。
母殁後年馀,一夕,似夢非夢,聞母語曰:“明日大雪,牆頭當凍死一雞,主人必與爾,爾慎勿食。
我嘗盜主人三百錢,冥司判為雞以償。
今生卵足數而去也。
”次日,果如所言。
趙三不肯食,泣而埋之。
反複窮诘,始吐其實。
此數年内事也。
然則世之供車騎受刲煮者,必有前因焉,人不知耳。
此輩之狡黠攘竊者,亦必有後果焉,人不思耳。
餘十一二歲時,聞從叔燦若公言:裡有齊某者,以罪戍黑龍江,殁數年矣。
其子稍長,欲歸其骨,而貧不能往,恒蹙然如抱深憂。
一日,偶得豆數升,乃悄以為末,水抟成丸;衣以赭土,詐為賣藥者以往,姑以绐取數文錢供口食耳。
乃沿途買其藥者,雖危證亦立愈。
轉相告語,頗得善價,竟藉是達戍所,得父骨,以箧負歸。
歸途于窩集遇三盜,急棄其資斧,負箧奔。
盜追及,開箧見骨,怪問其故。
涕泣陳述。
共憫而釋之,轉贈以金。
方拜謝間,一盜忽擗踴大恸曰:“此人孱弱如是,尚數千裡外求父骨。
我堂堂丈夫,自命豪傑,顧乃不能耶?諸君好住,吾今往肅州矣。
”語訖,揮手西行。
其徒呼使别妻子,終不反顧,蓋所感者深矣。
惜人往風微,無傳于世。
餘作《灤陽消夏錄》諸書,亦竟忘之。
癸醜三月三日,宿海澱直廬,偶然憶及,因錄以補志乘之遺。
倘亦潛德未彰,幽靈不泯,有以默啟餘衷乎! 李蟠木言:其鄉有灌園叟,年六十馀矣。
與客作數人同屋寝,忽聞其啞啞作顫聲,又呢呢作媚語,呼之不應。
一夕,燈未盡,見其布衾蠕蠕掀簸,如有人交接者,問之亦不言。
既而白晝或忽趨僻處,或無故閉門。
怪而觇之,辄有瓦石飛擊。
人方知其為魅所據。
久之不能自諱,言初見一少年至園中,似曾相識,而不能記憶;邀之坐,問所自來,少年言:“有一事告君,祈君勿拒。
君四世前與我為密友,後忽藉胥魁勢豪奪我田。
我訴官,反遭笞。
郁結以死,訴于冥官。
主者以契交隙末,當以歡喜解冤。
判君為我婦二十年。
不意我以業重,遽堕狐身,尚有四年未了。
比我煉形成道,君已再入輪回,轉生今世。
前因雖昧,舊債難消;夙命牽纏。
遇于此地。
業緣湊合,不能待君再堕女身,便乞相償,完此因果。
”我方駭怪,彼遽噓我以氣,惘惘然如醉如夢,已受其污。
自是日必一兩至,去後亦自悔恨,然來時又帖然意肯,竟自忘為老翁,不知其何以故也。
一夜,初聞狎昵聲,漸聞呻吟聲,漸聞悄悄乞緩聲,漸聞切切求免聲;至雞鳴後,乃噭然失聲。
突梁上大笑曰:“此足抵笞三十矣。
”自是遂不至。
後葺治草屋,見梁上皆白粉所畫圈,十圈為一行。
數之,得一千四百四十,正合四年之日數。
乃知為所記淫籌。
計其來去,不滿四年,殆以一度抵一日矣。
或曰:“是狐欲媚此叟,故造斯言。
”然狐之媚人,悅其色,攝其精耳。
雞皮鶴發,有何色之可悅?有何精之可攝?其非相媚也明甚。
且以扶杖之年,講分桃之好,逆來順受,亦太不情。
其為身異性存,夙根未泯,自然相就,如磁引針,亦明甚。
狐之所雲,殆非虛語。
然則怨毒糾結,變端百出,至三生之後而未已,其亦慎勿造因哉! 文水李秀升言:其鄉有少年山行,遇少婦獨騎一驢,紅裙藍帔,貌頗娴雅,屢以目側睨。
少年故謹厚,慮或招嫌,恒在其後數十步,俯首未嘗一視。
至林谷深處,婦忽按辔不行,待其追及,語之曰:“君秉心端正,大不易得。
我不欲害君,此非往某處路,君誤随行。
可于某樹下繞向某方,斜行三四裡即得路矣。
”語訖,自驢背一躍,直上木杪,其身漸漸長丈馀,俄風起葉飛,瞥然已逝。
再視其驢,乃一狐也,少年悸幾失魂。
殆飛天夜叉之類欤?使稍與狎昵,不知作何變怪矣。
癸醜會試,陝西一舉子于号舍遇鬼,驟發狂疾。
衆掖出婦寓,鬼亦随出,自以首觸壁,皮骨皆破。
避至外城,鬼又随至,卒以刃自刺死。
未死間,手書片紙付其友,乃“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八字。
雖不知所為何事,其為冤報則鑿鑿矣。
南皮郝子明言:有士人讀書僧寺,偶便旋于空院,忽有飛瓦擊其背。
俄聞屋中語曰:“汝輩能見人,人則不能見汝輩。
不自引避,反嗔人耶?”方駭愕間,屋内又語曰:“小婢無禮,當即笞之,先生勿介意。
然空屋多我輩所居,先生凡遇此等處,宜面牆便旋,勿對門窗,則兩無觸忤矣。
”此狐可謂能克己。
餘嘗謂僮仆吏役與人争角而不勝,其長恒引以為辱,世态類然。
夫天下至可恥者,莫過于悖理。
不問理之曲直,而務求我所隸屬,人不能犯以為榮,果足為榮也耶?昔有屬官私其胥魁,百計袒護。
餘戲語之曰:“吾侪身後,當各有碑志一篇,使蓋棺論定,撰文者奮筆書曰:‘公秉正不阿,于所屬吏役,犯法者一無假借。
’人必以為榮,諒君亦以為榮也。
又或奮筆書曰:‘公平生喜庇吏役,雖受赇骫法,亦一一曲為諱匿。
’人必以為辱,諒君亦以為辱也。
何此時乃以辱為榮,以榮為辱耶?”先師董文恪曰:“凡事不可載入行狀,即斷斷不可為。
”斯言諒矣。
侍鹭川言(侍氏未詳所出,疑本侍其氏,明洪武中,凡複姓皆令去一字,因為侍氏也):有賈于淮上者,偶行曲巷,見一女姿色明豔,殆類天人。
私訪其近鄰。
曰:“新來未匝月,隻老母攜婢數人同居,未知為何許人也。
”賈因賂媒媪觇之。
其母言:“杭州金姓,同一子一女往依其婿。
不幸子遘疾,卒于舟;二仆又乘隙竊資逃。
茕茕孤嫠,懼遭強暴,不得已稅屋權住此,待親屬來迎。
尚未知其肯來否?”語訖,泣下。
媒舔以既無所歸,又無地主,将來作何究竟,有女如是,何不于此地求佳婿,暮年亦有所依。
母言:“甚善,我亦不求多聘币。
但弱女嬌養久,亦不欲草草。
有能制衣飾奁具約值千金者,我即許之。
所辦仍是渠家物,我惟至彼一閱視,不取纖芥歸也。
”媒以告賈,賈私計良得。
旬日内,趣辦金珠錦繡,殚極華美;一切器用,亦事事精好。
先親迎一日,邀母來觀,意甚惬足。
次日,箫鼓至門,乃堅閉不啟。
候至數刻,呼亦不應。
詢問鄰舍,又未見其移居。
不得已逾牆入視,則阒無一人。
偏索諸室,惟破床堆髑髅數具,乃知其非人。
回視家中,一物不失,然無所用之,重鬻僅能得半價。
懊喪不出者數月,竟莫測此魅何所取。
或曰:“魅本無意惑賈。
賈妄生窺伺,反往觇魅,魅故因而戲弄之。
”是于理當然。
或又曰:“賈富而悭,心計可以析秋毫。
犯鬼神之忌,故魅以美色颠倒之。
”是亦理所宜有也。
《宣室志》載隴西李生左乳患癰,一日癰潰,有雉自乳飛出,不知所之。
《聞奇錄》載崔堯封外甥李言吉左目患瘤,剖之有黃雀鳴噪而去。
其事皆不可以理解。
劄閣學郎阿親見其親串家小婢項上生瘡,瘡中出一白蝙幅。
知唐人記二事非虛,豈但“六合之外,存而不論”哉? 曹慕堂宗丞有乩仙所畫《醉锺馗圖》,餘題以二絕句曰:“一夢荒唐事有無,吳生粉本幾臨摹;紛紛畫手多新樣,又道先生是酒徒。
”“午日家家蒲酒香,終南進士亦壺觞;太平時節無妖厲,任爾閑遊到醉鄉。
”畫者題者,均弄筆狡狯而已。
一日,午睡初醒,聽窗外婢媪悄語說鬼:有王媪家在西山,言曾月夕守瓜田,遙見雙燈自林外冉冉來,人語嘈雜,乃一大鬼醉欲倒,諸小鬼掖之踉跄行。
安知非醉锺馗乎?天地之大,無所不有。
随意畫一人,往往遇一人與之肖;随意命一名,往往有一人與之同。
無心暗合,是即化工之自然也。
相傳魏環極先生嘗讀書山寺,凡筆墨幾榻之類,不待拂拭,自然無塵。
初不為意,後稍稍怪之。
一日晚歸,門尚未啟,聞室中窸窣有聲;從隙竊觇,見一人方整饬書案。
驟入掩之,其人瞥穿後窗去。
急呼令近,其人遂拱立窗外,意甚恭謹。
問:“汝何怪?”磬折對曰:“某狐之習儒者也。
以公正人,不敢近,然私敬公,故日日竊執仆隸役。
幸公勿訝。
”先生隔窗與語,甚有理緻。
自是雖不敢入室,然遇先生不甚避,先生亦時時與言。
一日,偶問:“汝視我能作聖賢乎?”曰:“公所講者道學,與聖賢各一事也。
聖賢依乎
裡有姑虐其養媳者,慘酷無人理,遁歸母家。
母憐而匿别所,詭雲未見,因涉訟。
姑以朱老與比鄰,當見其來往,引為證。
朱私念言女已歸,則驅人就死;言女未歸,則助人離婚。
疑不能決,乞簽于神。
舉筒屢搖,簽不出,奮力再搖,簽乃全出,是神亦不能決也。
辛彤甫先生聞之曰:“神殊愦愦!十歲幼女,而日日加炮烙,恩義絕矣。
聽其逃死不為過。
” 戈孝廉仲坊,丁酉鄉試後,夢至一處,見屏上書絕句數首。
醒而記其兩句曰:“知是蓬萊第一仙,因何清淺幾多年?”壬子春,在河間見景州李生,偶話其事。
李駭曰:“此餘族弟屏上近人題梅花作也。
句殊不工,不知何以入君夢?前無因緣,後無征驗,《周官》六夢,竟何所屬乎?” 《新齊諧》(即《子不語》之改名)載雄雞卵事,今乃知竟實有之。
其大如指頂,形似閩中落花生,不能正圓,外有斑點,向日映之,其中深紅如琥珀,以點目眚,甚效。
德少司空成、汪副憲承霈皆嘗以是物合藥。
然不易得,一枚可以值十金。
阿少司農迪斯曰:“是雖罕睹,實亦人力所為。
”以肥壯雄雞閉籠中,縱群雌繞籠外,使相近而不能相接。
久而精氣抟結,自能成卵。
此亦理所宜然。
然雞秉巽風之氣,故食之發瘡毒。
其卵以盛陽不洩,郁積而成,自必蘊熱,不知何以反明目?又《本草》之所不載,醫經之所未言,何以知其能明目?此則莫明其故矣。
汪副憲曰:“有以蛇卵售欺者,但映日不紅,即為僞托。
亦不可不知也。
” 沈媪言:裡有趙三者,與母俱傭于郭氏。
母殁後年馀,一夕,似夢非夢,聞母語曰:“明日大雪,牆頭當凍死一雞,主人必與爾,爾慎勿食。
我嘗盜主人三百錢,冥司判為雞以償。
今生卵足數而去也。
”次日,果如所言。
趙三不肯食,泣而埋之。
反複窮诘,始吐其實。
此數年内事也。
然則世之供車騎受刲煮者,必有前因焉,人不知耳。
此輩之狡黠攘竊者,亦必有後果焉,人不思耳。
餘十一二歲時,聞從叔燦若公言:裡有齊某者,以罪戍黑龍江,殁數年矣。
其子稍長,欲歸其骨,而貧不能往,恒蹙然如抱深憂。
一日,偶得豆數升,乃悄以為末,水抟成丸;衣以赭土,詐為賣藥者以往,姑以绐取數文錢供口食耳。
乃沿途買其藥者,雖危證亦立愈。
轉相告語,頗得善價,竟藉是達戍所,得父骨,以箧負歸。
歸途于窩集遇三盜,急棄其資斧,負箧奔。
盜追及,開箧見骨,怪問其故。
涕泣陳述。
共憫而釋之,轉贈以金。
方拜謝間,一盜忽擗踴大恸曰:“此人孱弱如是,尚數千裡外求父骨。
我堂堂丈夫,自命豪傑,顧乃不能耶?諸君好住,吾今往肅州矣。
”語訖,揮手西行。
其徒呼使别妻子,終不反顧,蓋所感者深矣。
惜人往風微,無傳于世。
餘作《灤陽消夏錄》諸書,亦竟忘之。
癸醜三月三日,宿海澱直廬,偶然憶及,因錄以補志乘之遺。
倘亦潛德未彰,幽靈不泯,有以默啟餘衷乎! 李蟠木言:其鄉有灌園叟,年六十馀矣。
與客作數人同屋寝,忽聞其啞啞作顫聲,又呢呢作媚語,呼之不應。
一夕,燈未盡,見其布衾蠕蠕掀簸,如有人交接者,問之亦不言。
既而白晝或忽趨僻處,或無故閉門。
怪而觇之,辄有瓦石飛擊。
人方知其為魅所據。
久之不能自諱,言初見一少年至園中,似曾相識,而不能記憶;邀之坐,問所自來,少年言:“有一事告君,祈君勿拒。
君四世前與我為密友,後忽藉胥魁勢豪奪我田。
我訴官,反遭笞。
郁結以死,訴于冥官。
主者以契交隙末,當以歡喜解冤。
判君為我婦二十年。
不意我以業重,遽堕狐身,尚有四年未了。
比我煉形成道,君已再入輪回,轉生今世。
前因雖昧,舊債難消;夙命牽纏。
遇于此地。
業緣湊合,不能待君再堕女身,便乞相償,完此因果。
”我方駭怪,彼遽噓我以氣,惘惘然如醉如夢,已受其污。
自是日必一兩至,去後亦自悔恨,然來時又帖然意肯,竟自忘為老翁,不知其何以故也。
一夜,初聞狎昵聲,漸聞呻吟聲,漸聞悄悄乞緩聲,漸聞切切求免聲;至雞鳴後,乃噭然失聲。
突梁上大笑曰:“此足抵笞三十矣。
”自是遂不至。
後葺治草屋,見梁上皆白粉所畫圈,十圈為一行。
數之,得一千四百四十,正合四年之日數。
乃知為所記淫籌。
計其來去,不滿四年,殆以一度抵一日矣。
或曰:“是狐欲媚此叟,故造斯言。
”然狐之媚人,悅其色,攝其精耳。
雞皮鶴發,有何色之可悅?有何精之可攝?其非相媚也明甚。
且以扶杖之年,講分桃之好,逆來順受,亦太不情。
其為身異性存,夙根未泯,自然相就,如磁引針,亦明甚。
狐之所雲,殆非虛語。
然則怨毒糾結,變端百出,至三生之後而未已,其亦慎勿造因哉! 文水李秀升言:其鄉有少年山行,遇少婦獨騎一驢,紅裙藍帔,貌頗娴雅,屢以目側睨。
少年故謹厚,慮或招嫌,恒在其後數十步,俯首未嘗一視。
至林谷深處,婦忽按辔不行,待其追及,語之曰:“君秉心端正,大不易得。
我不欲害君,此非往某處路,君誤随行。
可于某樹下繞向某方,斜行三四裡即得路矣。
”語訖,自驢背一躍,直上木杪,其身漸漸長丈馀,俄風起葉飛,瞥然已逝。
再視其驢,乃一狐也,少年悸幾失魂。
殆飛天夜叉之類欤?使稍與狎昵,不知作何變怪矣。
癸醜會試,陝西一舉子于号舍遇鬼,驟發狂疾。
衆掖出婦寓,鬼亦随出,自以首觸壁,皮骨皆破。
避至外城,鬼又随至,卒以刃自刺死。
未死間,手書片紙付其友,乃“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八字。
雖不知所為何事,其為冤報則鑿鑿矣。
南皮郝子明言:有士人讀書僧寺,偶便旋于空院,忽有飛瓦擊其背。
俄聞屋中語曰:“汝輩能見人,人則不能見汝輩。
不自引避,反嗔人耶?”方駭愕間,屋内又語曰:“小婢無禮,當即笞之,先生勿介意。
然空屋多我輩所居,先生凡遇此等處,宜面牆便旋,勿對門窗,則兩無觸忤矣。
”此狐可謂能克己。
餘嘗謂僮仆吏役與人争角而不勝,其長恒引以為辱,世态類然。
夫天下至可恥者,莫過于悖理。
不問理之曲直,而務求我所隸屬,人不能犯以為榮,果足為榮也耶?昔有屬官私其胥魁,百計袒護。
餘戲語之曰:“吾侪身後,當各有碑志一篇,使蓋棺論定,撰文者奮筆書曰:‘公秉正不阿,于所屬吏役,犯法者一無假借。
’人必以為榮,諒君亦以為榮也。
又或奮筆書曰:‘公平生喜庇吏役,雖受赇骫法,亦一一曲為諱匿。
’人必以為辱,諒君亦以為辱也。
何此時乃以辱為榮,以榮為辱耶?”先師董文恪曰:“凡事不可載入行狀,即斷斷不可為。
”斯言諒矣。
侍鹭川言(侍氏未詳所出,疑本侍其氏,明洪武中,凡複姓皆令去一字,因為侍氏也):有賈于淮上者,偶行曲巷,見一女姿色明豔,殆類天人。
私訪其近鄰。
曰:“新來未匝月,隻老母攜婢數人同居,未知為何許人也。
”賈因賂媒媪觇之。
其母言:“杭州金姓,同一子一女往依其婿。
不幸子遘疾,卒于舟;二仆又乘隙竊資逃。
茕茕孤嫠,懼遭強暴,不得已稅屋權住此,待親屬來迎。
尚未知其肯來否?”語訖,泣下。
媒舔以既無所歸,又無地主,将來作何究竟,有女如是,何不于此地求佳婿,暮年亦有所依。
母言:“甚善,我亦不求多聘币。
但弱女嬌養久,亦不欲草草。
有能制衣飾奁具約值千金者,我即許之。
所辦仍是渠家物,我惟至彼一閱視,不取纖芥歸也。
”媒以告賈,賈私計良得。
旬日内,趣辦金珠錦繡,殚極華美;一切器用,亦事事精好。
先親迎一日,邀母來觀,意甚惬足。
次日,箫鼓至門,乃堅閉不啟。
候至數刻,呼亦不應。
詢問鄰舍,又未見其移居。
不得已逾牆入視,則阒無一人。
偏索諸室,惟破床堆髑髅數具,乃知其非人。
回視家中,一物不失,然無所用之,重鬻僅能得半價。
懊喪不出者數月,竟莫測此魅何所取。
或曰:“魅本無意惑賈。
賈妄生窺伺,反往觇魅,魅故因而戲弄之。
”是于理當然。
或又曰:“賈富而悭,心計可以析秋毫。
犯鬼神之忌,故魅以美色颠倒之。
”是亦理所宜有也。
《
《聞奇錄》載崔堯封外甥李言吉左目患瘤,剖之有黃雀鳴噪而去。
其事皆不可以理解。
劄閣學郎阿親見其親串家小婢項上生瘡,瘡中出一白蝙幅。
知唐人記二事非虛,豈但“六合之外,存而不論”哉? 曹慕堂宗丞有乩仙所畫《醉锺馗圖》,餘題以二絕句曰:“一夢荒唐事有無,吳生粉本幾臨摹;紛紛畫手多新樣,又道先生是酒徒。
”“午日家家蒲酒香,終南進士亦壺觞;太平時節無妖厲,任爾閑遊到醉鄉。
”畫者題者,均弄筆狡狯而已。
一日,午睡初醒,聽窗外婢媪悄語說鬼:有王媪家在西山,言曾月夕守瓜田,遙見雙燈自林外冉冉來,人語嘈雜,乃一大鬼醉欲倒,諸小鬼掖之踉跄行。
安知非醉锺馗乎?天地之大,無所不有。
随意畫一人,往往遇一人與之肖;随意命一名,往往有一人與之同。
無心暗合,是即化工之自然也。
相傳魏環極先生嘗讀書山寺,凡筆墨幾榻之類,不待拂拭,自然無塵。
初不為意,後稍稍怪之。
一日晚歸,門尚未啟,聞室中窸窣有聲;從隙竊觇,見一人方整饬書案。
驟入掩之,其人瞥穿後窗去。
急呼令近,其人遂拱立窗外,意甚恭謹。
問:“汝何怪?”磬折對曰:“某狐之習儒者也。
以公正人,不敢近,然私敬公,故日日竊執仆隸役。
幸公勿訝。
”先生隔窗與語,甚有理緻。
自是雖不敢入室,然遇先生不甚避,先生亦時時與言。
一日,偶問:“汝視我能作聖賢乎?”曰:“公所講者道學,與聖賢各一事也。
聖賢依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