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槐西雜志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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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也。
餘嘗聞其論冥律,已載《灤陽消夏錄》中。
其論鬼之存亡,亦頗有理。
大意謂人之馀氣為鬼,氣久則漸消。
其不消者有三:忠孝節義,正氣不消;猛将勁卒,剛氣不消;鴻材碩學,靈氣不消。
不遽消者亦三:冤魂恨魄,茹痛黃泉,其怨結則氣亦聚也;大富大貴,取多用宏,其精壯則氣亦盛也;兒女纏綿,埋憂赍恨,其情專則氣亦凝也。
至于兇殘狠悍,戾氣亦不遽消,然堕泥犁者十之九,又不在此數中矣。
言之鑿鑿,或亦有所征耶? 雍正戊申夏,崔莊有大旋風,自北而南,勢如潮湧,餘家樓堞半揭去(北方鄉居者,率有明樓以防盜,上為城堞)。
從伯燦宸公家,有花二盎、水一甕,并卷置屋上,位置如故,毫不欹側;而階前一風爐銅铫,炭火方熾,乃安然不動,莫明其故。
次日,詢迤北諸村,皆雲未見。
過村數裡,即漸高入雲,其風黃色,嗅之有腥氣。
或地近東瀛,不過百裡,海神來往,水怪飛騰,偶然狡狯欤? 從侄虞惇,甲辰閏三月官滿城教谕時,其同官戴君,邀遊抱陽山。
戴攜彭、劉二生,從山前往。
虞惇偕弟汝僑、子樹璟及金、劉二生,由山後觀牛角洞、仙人室諸勝。
方升山麓,遙見一人岩上立,意戴君遣來迎也。
相距尚裡許,急往赴之。
愈近,其人漸小,至則白石一片,倚岩植立,高尺五六寸,廣四五寸耳。
絕不類人形,而望之如人,奇矣。
凡物遠視必小,歐羅巴人所謂視差也。
此石遠視大而近視小,抑又奇矣。
迨下山裡許,再回視之,仍如初見狀。
衆謂此石有靈,拟上山攜取歸。
彭生及樹璟先往覓,不得;汝僑又與二劉生同往,道路依然,物物如舊,石竟不可複睹矣。
蓋邃谷深崖,神靈所宅,偶然示現,往往有之。
是山所謂仙人室者,在峭壁之上,人不能登。
土人每遙見洞口人來往,其必煉精羽化之徒矣。
申丈蒼巅言:劉智廟有兩生應科試,夜行失道。
見破屋,權投栖止。
院落半圮,亦無門窗,拟就其西廂坐。
聞樹後語曰:“同是士類,不敢相拒。
西廂是幼女居,乞勿入;東廂是老夫訓徒地,可就坐也。
”心知非鬼即狐,然疲極不能再進,姑向樹拱揖,相對且坐。
忽憶當向之問路,再起緻詞,則不應矣。
暗中摸索,覺有物觸手;扪之,乃身畔各有半瓜。
謝之,亦不應。
質明将行,又聞樹後語曰:“東去二裡,即大路矣。
一語奉贈:《周易》互體,究不可廢也。
”不解所雲,叩之又不應。
比就試,策果問互體。
場中皆用程朱說,惟二生依其語對,并列前茅焉。
乾隆甲子,餘在河間應科試。
有同學以帕幂首,雲堕驢傷額也。
既而有同行者知之,曰:“是于中途遇少婦,靓妝獨立官柳下,忽按辔問途。
少婦曰:‘南北驿路,而車馬往來,豈有迷途之患?爾直欺我孤立耳’忽有飛瓦擊之,流血被面。
少婦徑入秫田去,不知是人是狐是鬼也。
但未見舉手,而瓦忽橫擊,疑其非人;鬼又不應白日出,疑其狐矣。
”高梅村曰:“此不必深問。
無論是人是鬼是狐,總之當擊耳。
”又丁卯秋,聞有京官子,暮過橫街東,為娼女誘入室。
突其夫半夜歸,脅使盡解衣履,裸無寸縷,負置門外叢冢間。
京官子無計,乃号呼稱遇鬼。
有人告其家迎歸。
姚安公時官戶部,聞之笑曰:“今乃知鬼能作賊。
”此均足為佻薄者戒也。
烏魯木齊千總柴有倫言:昔征霍集占時,率卒搜山。
于珠爾土斯深谷中遇瑪哈沁,射中其一,負矢奔去。
馀七八人亦四竄,奪得其馬及行帳。
樹上縛一回婦,左臂左股,已脔食見骨,噭噭作蟲鳥鳴。
見有倫,屢引其頸,又作叩颡狀。
有倫知其求速死,事刂刃貫其心,瞠目長号而絕。
後有倫複經其地,水暴漲,不敢涉,姑憩息以待減退。
有旋風來往馬前,倏行倏止,若相引者。
有倫悟為回婦之鬼,乘騎從之,竟得淺處以渡。
季廉夫言:泰興有賈生者,食饩于庠,而癖好符箓禁咒事。
尋師訪友,煉五雷法,竟成。
後病笃,恍惚見鬼來攝,舉手作訣,鬼不能近。
既而家人聞屋上金鐵聲,奇鬼猙獰,洶湧而入。
鹹悚惶避出。
遙聞若相格鬥者,徹夜乃止。
比曉視之,已伏于床下死,手掊地成一深坎,莫知何故也。
夫死生數也,數已盡矣,猶以小術與天争,何其不知命乎? 廉夫又言:鐘太守光豫官江甯時,有幕友二人,表兄弟也。
一司号籍,一司批發,恒在一室同榻寝。
一夕,一人先睡。
一人猶秉燭,忽見案旁一紅衣女子坐,駭極,呼其一醒。
拭目驚視,則非女子,乃奇形鬼也。
直前相搏,二人并昏仆。
次日,衆怪門不啟,破扉入視。
其先見者已死,後見者氣息僅屬,灌治得活。
乃具述夜來狀。
鬼無故擾人,事或有之;至現形索命,則未有無故而來者。
幕府賓佐,非官而操官之權,筆墨之間,動關生死,為善易,為惡亦易。
是必冤譴相尋,乃有斯變。
第不知所緣何事耳。
烏魯木齊軍吏茹大業言:古浪回民,有踞佛殿飲博者,寺僧孤弱,弗能拒也。
一夜,飲方酣,一人舒拇指呼曰:“一。
”突有大拳如五鬥栲栳,自門探入,五指齊張,厲聲呼曰:“六。
”舉掌一拍,燭滅幾碎,十馀人并驚仆。
至曉,乃各漸蘇,自是不敢複至矣。
佛于衆生無計較心,其護法善神之示現乎?蘇州朱生煥。
舉壬午順天鄉試第二人,餘分校所取也。
一日,集餘閱微草堂,酒間各說異聞。
生言:曩乘舟,見一舵工額上恒貼一膏藥,縱約寸許,橫倍之。
雲有瘡,須避風。
行數日,一篙工私語客曰:“是大奇事,雲有瘡者僞也。
彼嘗為會首,賽水神例應捧香而前。
一夕犯不潔,方跪緻祝,有風飐爐灰撲其面;骨栗神悚,幾不成禮。
退而拂試,則額上現一墨畫秘戲圖,神态生動,宛肖其夫婦。
洗濯不去,轉更分明,故以膏藥掩之也。
”衆不深信,然既有此言,出入往來,不能不注視其額。
舵工覺之,曰:“小兒又饒舌耶!”長喟而已。
然則其事殆不虛,惜未便揭視之耳。
又餘乳母李媪言:曩登泰山,見娼女與所歡皆往進香,遇于逆旅,伺隙偶一接唇,竟膠粘不解,擘之則痛徹心髓。
衆為忏悔,乃開。
或曰:“廟祝賄娼女作此狀,以聳人信心也。
”是亦未可知矣。
獻縣刑房吏王瑾,初作吏時,受賄欲出一殺人罪。
方濡筆起草,紙忽飛著承塵上,旋舞不下。
自是不敢枉法取錢,恒舉以戒其曹偶,不自諱也。
後一生溫飽,以老壽終。
又一吏恒得賄舞文,亦一生無禍,然殁後三女皆為娼。
其次女事發當杖,伍伯夙戒其徒曰:“此某師傅女(土俗呼吏曰師傅),宜從輕。
”女受杖訖,語鸨母曰:“微我父曾為吏,我今日其殆矣。
”嗟乎,烏知其父不為吏,今日原不受杖哉! 交河有姊妹二妓,皆為狐所媚,羸病欲死。
其家延道士劾治,狐不受捕。
道士怒,趣設壇,牒雷部。
狐化形為書生,見道士曰:“煉師勿苦相仇也。
夫采補殺人,誠幹天律,然亦思此二女者何人哉!飾其冶容,蠱惑年少,無論其破人之家,不知凡幾,廢人之業,不知凡幾,間人之夫婦,不知凡幾,罪皆當死。
即彼攝人之精,吾攝其精;彼緻人之疾,吾緻其疾;彼戕人之命,吾戕其命。
皆所謂請君入甕,天道宜然。
煉師何必曲庇之?且煉師之劾治,謂人命至重耳。
夫人之為人,以有人心也。
此輩機械萬端,寒暖百變,所謂人面獸心者也。
既已獸心,即以獸論。
以獸殺獸,事理之常。
深山曠野,相食者不啻恒河沙數,可一一上渎雷部耶?”道士乃舍去。
論者謂道士不能制狐,造此言也,然其言則深切著明矣。
程魚門言:朱某昵淮上一妓,金盡,被斥出。
一日,有西商過訪妓,仆輿奢麗,揮金如土。
妓兢兢恐其去,盡謝他客,曲意效媚。
日贈金帛珠翠,不可縷數。
居兩月馀,雲暫出赴揚州,遂不返,訪問亦無知者。
資貨既饒,拟去北裡為良家。
檢點箧笥,所贈已一物不存,朱某所贈亦不存;惟留二百馀金,恰足兩月馀酒食費,一家迷離惝恍,如夢乍回。
或曰,聞朱某有狐友,殆代為報複雲。
魚門又言:遊士某,在廣陵納一妾,頗娴文墨。
意甚相得,時于閨中倡和。
一日,夜飲歸,僮婢已睡,室内暗無燈火。
入視阒然,惟案上一劄曰:“妾本狐女,僻處山林。
以夙負應償,從君半載。
今業緣已盡,不敢淹留。
本拟暫住待君,以展永别之意,恐兩相凄戀,彌難為懷。
是以茹痛竟行,不敢再面。
臨風回首,百結柔腸。
或以此一念,三生石上,再種後緣,亦未可知耳!諸惟自愛,勿以一女子之故,至損清神。
則妾雖去而心稍慰矣。
”某得書悲感,以示朋舊,鹹相慨歎。
以典籍嘗有此事,弗緻疑也。
後月馀,妾與所歡北上,舟行被盜,鳴官待捕;稽留淮上者數月,其事乃露。
蓋其母重鬻于人,僞以狐女自脫也。
周書昌曰:“是真狐女,何僞之雲?吾恐志異諸書所載,始遇仙姬,久而舍去者,其中或不無此類也乎!”
餘在翰林日,侍讀索公爾遜同齋戒于待诏廳(廳舊有何義門書“衡山舊署”一匾,又聯句一對。
今聯句尚存,匾則久亡矣)。
索公言:前征霍集占時,奉參贊大臣檄調。
中途逢大雪,車仗不能至,僅一行帳随,姑支以憩。
苦無枕,覓得二三死人首,主仆枕之。
夜中并蠕蠕掀動,叱之乃止。
餘謂此非有鬼,亦非因叱而止也。
當斷首時,生氣未盡,為嚴寒所束,郁伏于中;得人氣溫蒸,凍解而氣得外發,故能自動。
已動則氣散,故不再動矣。
凡物生性未盡者,以火炙之皆動,是其理也。
索公曰:“從古戰場,不聞逢鬼;吾心惡之,謂吾命衰也。
今日乃釋此疑。
” 崔莊多棗,動辄成林,俗謂之棗行(戶郎切)。
餘小時,聞有婦女數人,出挑菜,過樹下,有小兒坐樹杪,摘紅熟者擲地下。
衆競拾取。
小兒急呼曰:“吾自喜周二姐嬌媚,摘此與食。
爾輩黑鬼,何得奪也?”衆怒詈,二姐惡其輕蒲,亦怒詈,拾塊擊之。
小兒躍過别枝,如飛鳥穿林去。
忽悟村中無此小兒,必妖魅也。
姚安公曰:“賴周二姐一詈一擊,否則必為所媚矣。
凡妖魅媚人,皆自招緻。
蘇東坡《範增論》曰:‘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
’” 有選人在橫街夜飲,步月而歸。
其寓在珠市口,因從香廠取捷徑。
一小奴持燭籠行,中路踣而滅。
望一家燈未息,往乞火。
有婦應門,邀入苟飲。
心知為青樓,姑以遣興。
然婦羞澀低眉,意色慘沮。
欲出,又牽袂固留。
試調之,亦宛轉相就。
适攜數金,即以贈之。
婦謝不受,但祈曰:“如念今宵愛,有長随某住某處,渠久閑居,妻亡子女幼,不免饑寒。
君肯攜之赴任,則九泉感德矣。
”選人戲問:“卿可相随否?”泫然曰:“妾實非人,即某妻也。
為某不能贍子女,故冒恥相求耳。
”選人悚然而出,回視乃一新冢也。
後感其意,竟攜此人及子女去。
求一長随,至鬼亦薦枕,長随之多财可知。
财自何來?其蠹官而病民可知矣。
牛犢馬駒,或生鱗角,蛟龍之所合,非真麟也。
婦女露寝,為所合者亦有之。
惟外舅馬氏家,一佃戶年近六旬,獨行遇雨,雷電晦冥,有龍探爪按其笠。
以為當受天誅,悸而踣,覺龍碎裂其褲,以為褫衣而後施刑也。
不意龍捩轉其背,據地淫之。
稍轉側縮避,辄怒吼,磨牙其頂。
懼為吞噬,伏不敢動。
移一二刻,始霹靂一聲去。
呻吟塍上,腥涎滿身。
幸其子持蓑來迎,乃負以返。
初尚諱匿,既而創甚,求醫藥,始道其實。
耘苗之候,饣盍婦衆矣,乃狎一男子;牧豎亦衆矣,乃狎一衰翁。
此亦不可以理解者。
王方湖言:蒙陰劉生,嘗宿其中表家。
偶言家有怪物,出沒不恒,亦不知其潛何所。
但暗中遇之,辄觸人倒,覺其身堅如鐵石。
劉故喜獵,恒以鳥铳随,曰:“若然,當攜此自防也。
”書齋凡三楹,就其東室寝。
方對燈獨坐,見西室一物向門立,五官四體,一一似人,而目去眉約二寸,口去鼻僅分許,部位乃無一似人。
劉生舉铳拟之,即卻避。
俄手掩一扉,出半面外窺,作欲出不出狀。
才一舉铳,則又
餘嘗聞其論冥律,已載《灤陽消夏錄》中。
其論鬼之存亡,亦頗有理。
大意謂人之馀氣為鬼,氣久則漸消。
其不消者有三:忠孝節義,正氣不消;猛将勁卒,剛氣不消;鴻材碩學,靈氣不消。
不遽消者亦三:冤魂恨魄,茹痛黃泉,其怨結則氣亦聚也;大富大貴,取多用宏,其精壯則氣亦盛也;兒女纏綿,埋憂赍恨,其情專則氣亦凝也。
至于兇殘狠悍,戾氣亦不遽消,然堕泥犁者十之九,又不在此數中矣。
言之鑿鑿,或亦有所征耶? 雍正戊申夏,崔莊有大旋風,自北而南,勢如潮湧,餘家樓堞半揭去(北方鄉居者,率有明樓以防盜,上為城堞)。
從伯燦宸公家,有花二盎、水一甕,并卷置屋上,位置如故,毫不欹側;而階前一風爐銅铫,炭火方熾,乃安然不動,莫明其故。
次日,詢迤北諸村,皆雲未見。
過村數裡,即漸高入雲,其風黃色,嗅之有腥氣。
或地近東瀛,不過百裡,海神來往,水怪飛騰,偶然狡狯欤? 從侄虞惇,甲辰閏三月官滿城教谕時,其同官戴君,邀遊抱陽山。
戴攜彭、劉二生,從山前往。
虞惇偕弟汝僑、子樹璟及金、劉二生,由山後觀牛角洞、仙人室諸勝。
方升山麓,遙見一人岩上立,意戴君遣來迎也。
相距尚裡許,急往赴之。
愈近,其人漸小,至則白石一片,倚岩植立,高尺五六寸,廣四五寸耳。
絕不類人形,而望之如人,奇矣。
凡物遠視必小,歐羅巴人所謂視差也。
此石遠視大而近視小,抑又奇矣。
迨下山裡許,再回視之,仍如初見狀。
衆謂此石有靈,拟上山攜取歸。
彭生及樹璟先往覓,不得;汝僑又與二劉生同往,道路依然,物物如舊,石竟不可複睹矣。
蓋邃谷深崖,神靈所宅,偶然示現,往往有之。
是山所謂仙人室者,在峭壁之上,人不能登。
土人每遙見洞口人來往,其必煉精羽化之徒矣。
申丈蒼巅言:劉智廟有兩生應科試,夜行失道。
見破屋,權投栖止。
院落半圮,亦無門窗,拟就其西廂坐。
聞樹後語曰:“同是士類,不敢相拒。
西廂是幼女居,乞勿入;東廂是老夫訓徒地,可就坐也。
”心知非鬼即狐,然疲極不能再進,姑向樹拱揖,相對且坐。
忽憶當向之問路,再起緻詞,則不應矣。
暗中摸索,覺有物觸手;扪之,乃身畔各有半瓜。
謝之,亦不應。
質明将行,又聞樹後語曰:“東去二裡,即大路矣。
一語奉贈:《周易》互體,究不可廢也。
”不解所雲,叩之又不應。
比就試,策果問互體。
場中皆用程朱說,惟二生依其語對,并列前茅焉。
乾隆甲子,餘在河間應科試。
有同學以帕幂首,雲堕驢傷額也。
既而有同行者知之,曰:“是于中途遇少婦,靓妝獨立官柳下,忽按辔問途。
少婦曰:‘南北驿路,而車馬往來,豈有迷途之患?爾直欺我孤立耳’忽有飛瓦擊之,流血被面。
少婦徑入秫田去,不知是人是狐是鬼也。
但未見舉手,而瓦忽橫擊,疑其非人;鬼又不應白日出,疑其狐矣。
”高梅村曰:“此不必深問。
無論是人是鬼是狐,總之當擊耳。
”又丁卯秋,聞有京官子,暮過橫街東,為娼女誘入室。
突其夫半夜歸,脅使盡解衣履,裸無寸縷,負置門外叢冢間。
京官子無計,乃号呼稱遇鬼。
有人告其家迎歸。
姚安公時官戶部,聞之笑曰:“今乃知鬼能作賊。
”此均足為佻薄者戒也。
烏魯木齊千總柴有倫言:昔征霍集占時,率卒搜山。
于珠爾土斯深谷中遇瑪哈沁,射中其一,負矢奔去。
馀七八人亦四竄,奪得其馬及行帳。
樹上縛一回婦,左臂左股,已脔食見骨,噭噭作蟲鳥鳴。
見有倫,屢引其頸,又作叩颡狀。
有倫知其求速死,事刂刃貫其心,瞠目長号而絕。
後有倫複經其地,水暴漲,不敢涉,姑憩息以待減退。
有旋風來往馬前,倏行倏止,若相引者。
有倫悟為回婦之鬼,乘騎從之,竟得淺處以渡。
季廉夫言:泰興有賈生者,食饩于庠,而癖好符箓禁咒事。
尋師訪友,煉五雷法,竟成。
後病笃,恍惚見鬼來攝,舉手作訣,鬼不能近。
既而家人聞屋上金鐵聲,奇鬼猙獰,洶湧而入。
鹹悚惶避出。
遙聞若相格鬥者,徹夜乃止。
比曉視之,已伏于床下死,手掊地成一深坎,莫知何故也。
夫死生數也,數已盡矣,猶以小術與天争,何其不知命乎? 廉夫又言:鐘太守光豫官江甯時,有幕友二人,表兄弟也。
一司号籍,一司批發,恒在一室同榻寝。
一夕,一人先睡。
一人猶秉燭,忽見案旁一紅衣女子坐,駭極,呼其一醒。
拭目驚視,則非女子,乃奇形鬼也。
直前相搏,二人并昏仆。
次日,衆怪門不啟,破扉入視。
其先見者已死,後見者氣息僅屬,灌治得活。
乃具述夜來狀。
鬼無故擾人,事或有之;至現形索命,則未有無故而來者。
幕府賓佐,非官而操官之權,筆墨之間,動關生死,為善易,為惡亦易。
是必冤譴相尋,乃有斯變。
第不知所緣何事耳。
烏魯木齊軍吏茹大業言:古浪回民,有踞佛殿飲博者,寺僧孤弱,弗能拒也。
一夜,飲方酣,一人舒拇指呼曰:“一。
”突有大拳如五鬥栲栳,自門探入,五指齊張,厲聲呼曰:“六。
”舉掌一拍,燭滅幾碎,十馀人并驚仆。
至曉,乃各漸蘇,自是不敢複至矣。
佛于衆生無計較心,其護法善神之示現乎?蘇州朱生煥。
舉壬午順天鄉試第二人,餘分校所取也。
一日,集餘閱微草堂,酒間各說異聞。
生言:曩乘舟,見一舵工額上恒貼一膏藥,縱約寸許,橫倍之。
雲有瘡,須避風。
行數日,一篙工私語客曰:“是大奇事,雲有瘡者僞也。
彼嘗為會首,賽水神例應捧香而前。
一夕犯不潔,方跪緻祝,有風飐爐灰撲其面;骨栗神悚,幾不成禮。
退而拂試,則額上現一墨畫秘戲圖,神态生動,宛肖其夫婦。
洗濯不去,轉更分明,故以膏藥掩之也。
”衆不深信,然既有此言,出入往來,不能不注視其額。
舵工覺之,曰:“小兒又饒舌耶!”長喟而已。
然則其事殆不虛,惜未便揭視之耳。
又餘乳母李媪言:曩登泰山,見娼女與所歡皆往進香,遇于逆旅,伺隙偶一接唇,竟膠粘不解,擘之則痛徹心髓。
衆為忏悔,乃開。
或曰:“廟祝賄娼女作此狀,以聳人信心也。
”是亦未可知矣。
獻縣刑房吏王瑾,初作吏時,受賄欲出一殺人罪。
方濡筆起草,紙忽飛著承塵上,旋舞不下。
自是不敢枉法取錢,恒舉以戒其曹偶,不自諱也。
後一生溫飽,以老壽終。
又一吏恒得賄舞文,亦一生無禍,然殁後三女皆為娼。
其次女事發當杖,伍伯夙戒其徒曰:“此某師傅女(土俗呼吏曰師傅),宜從輕。
”女受杖訖,語鸨母曰:“微我父曾為吏,我今日其殆矣。
”嗟乎,烏知其父不為吏,今日原不受杖哉! 交河有姊妹二妓,皆為狐所媚,羸病欲死。
其家延道士劾治,狐不受捕。
道士怒,趣設壇,牒雷部。
狐化形為書生,見道士曰:“煉師勿苦相仇也。
夫采補殺人,誠幹天律,然亦思此二女者何人哉!飾其冶容,蠱惑年少,無論其破人之家,不知凡幾,廢人之業,不知凡幾,間人之夫婦,不知凡幾,罪皆當死。
即彼攝人之精,吾攝其精;彼緻人之疾,吾緻其疾;彼戕人之命,吾戕其命。
皆所謂請君入甕,天道宜然。
煉師何必曲庇之?且煉師之劾治,謂人命至重耳。
夫人之為人,以有人心也。
此輩機械萬端,寒暖百變,所謂人面獸心者也。
既已獸心,即以獸論。
以獸殺獸,事理之常。
深山曠野,相食者不啻恒河沙數,可一一上渎雷部耶?”道士乃舍去。
論者謂道士不能制狐,造此言也,然其言則深切著明矣。
程魚門言:朱某昵淮上一妓,金盡,被斥出。
一日,有西商過訪妓,仆輿奢麗,揮金如土。
妓兢兢恐其去,盡謝他客,曲意效媚。
日贈金帛珠翠,不可縷數。
居兩月馀,雲暫出赴揚州,遂不返,訪問亦無知者。
資貨既饒,拟去北裡為良家。
檢點箧笥,所贈已一物不存,朱某所贈亦不存;惟留二百馀金,恰足兩月馀酒食費,一家迷離惝恍,如夢乍回。
或曰,聞朱某有狐友,殆代為報複雲。
魚門又言:遊士某,在廣陵納一妾,頗娴文墨。
意甚相得,時于閨中倡和。
一日,夜飲歸,僮婢已睡,室内暗無燈火。
入視阒然,惟案上一劄曰:“妾本狐女,僻處山林。
以夙負應償,從君半載。
今業緣已盡,不敢淹留。
本拟暫住待君,以展永别之意,恐兩相凄戀,彌難為懷。
是以茹痛竟行,不敢再面。
臨風回首,百結柔腸。
或以此一念,三生石上,再種後緣,亦未可知耳!諸惟自愛,勿以一女子之故,至損清神。
則妾雖去而心稍慰矣。
”某得書悲感,以示朋舊,鹹相慨歎。
以典籍嘗有此事,弗緻疑也。
後月馀,妾與所歡北上,舟行被盜,鳴官待捕;稽留淮上者數月,其事乃露。
蓋其母重鬻于人,僞以狐女自脫也。
今聯句尚存,匾則久亡矣)。
索公言:前征霍集占時,奉參贊大臣檄調。
中途逢大雪,車仗不能至,僅一行帳随,姑支以憩。
苦無枕,覓得二三死人首,主仆枕之。
夜中并蠕蠕掀動,叱之乃止。
餘謂此非有鬼,亦非因叱而止也。
當斷首時,生氣未盡,為嚴寒所束,郁伏于中;得人氣溫蒸,凍解而氣得外發,故能自動。
已動則氣散,故不再動矣。
凡物生性未盡者,以火炙之皆動,是其理也。
索公曰:“從古戰場,不聞逢鬼;吾心惡之,謂吾命衰也。
今日乃釋此疑。
” 崔莊多棗,動辄成林,俗謂之棗行(戶郎切)。
餘小時,聞有婦女數人,出挑菜,過樹下,有小兒坐樹杪,摘紅熟者擲地下。
衆競拾取。
小兒急呼曰:“吾自喜周二姐嬌媚,摘此與食。
爾輩黑鬼,何得奪也?”衆怒詈,二姐惡其輕蒲,亦怒詈,拾塊擊之。
小兒躍過别枝,如飛鳥穿林去。
忽悟村中無此小兒,必妖魅也。
姚安公曰:“賴周二姐一詈一擊,否則必為所媚矣。
凡妖魅媚人,皆自招緻。
蘇東坡《範增論》曰:‘物必先腐也而後蟲生之。
’” 有選人在橫街夜飲,步月而歸。
其寓在珠市口,因從香廠取捷徑。
一小奴持燭籠行,中路踣而滅。
望一家燈未息,往乞火。
有婦應門,邀入苟飲。
心知為青樓,姑以遣興。
然婦羞澀低眉,意色慘沮。
欲出,又牽袂固留。
試調之,亦宛轉相就。
适攜數金,即以贈之。
婦謝不受,但祈曰:“如念今宵愛,有長随某住某處,渠久閑居,妻亡子女幼,不免饑寒。
君肯攜之赴任,則九泉感德矣。
”選人戲問:“卿可相随否?”泫然曰:“妾實非人,即某妻也。
為某不能贍子女,故冒恥相求耳。
”選人悚然而出,回視乃一新冢也。
後感其意,竟攜此人及子女去。
求一長随,至鬼亦薦枕,長随之多财可知。
财自何來?其蠹官而病民可知矣。
牛犢馬駒,或生鱗角,蛟龍之所合,非真麟也。
婦女露寝,為所合者亦有之。
惟外舅馬氏家,一佃戶年近六旬,獨行遇雨,雷電晦冥,有龍探爪按其笠。
以為當受天誅,悸而踣,覺龍碎裂其褲,以為褫衣而後施刑也。
不意龍捩轉其背,據地淫之。
稍轉側縮避,辄怒吼,磨牙其頂。
懼為吞噬,伏不敢動。
移一二刻,始霹靂一聲去。
呻吟塍上,腥涎滿身。
幸其子持蓑來迎,乃負以返。
初尚諱匿,既而創甚,求醫藥,始道其實。
耘苗之候,饣盍婦衆矣,乃狎一男子;牧豎亦衆矣,乃狎一衰翁。
此亦不可以理解者。
王方湖言:蒙陰劉生,嘗宿其中表家。
偶言家有怪物,出沒不恒,亦不知其潛何所。
但暗中遇之,辄觸人倒,覺其身堅如鐵石。
劉故喜獵,恒以鳥铳随,曰:“若然,當攜此自防也。
”書齋凡三楹,就其東室寝。
方對燈獨坐,見西室一物向門立,五官四體,一一似人,而目去眉約二寸,口去鼻僅分許,部位乃無一似人。
劉生舉铳拟之,即卻避。
俄手掩一扉,出半面外窺,作欲出不出狀。
才一舉铳,則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