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名利圈慘案

關燈
境地,甚至沒把眼前的敵人當是人,仿佛那隻是蟻蝼,他老人家要是一個不高興,一腳便全給踩死了! 他絕對有粉碎一切敵人的自恃。

     他橫刀。

     拭刀。

     他瞪目。

     橫眉。

     看去,他癡于刀。

     看來,他嗜于殺。

     人若要有成就,首先必須得去專注用心在一件事情上,把它做得最好、也最出色,那才是成功的第一步。

     如果以這種來論雷怖,那麼,他所專注的事物,一定是他的刀,而他的專心的事情,一定是殺人。

     他愛刀。

     他喜歡殺人。

     一個嗜用刀殺人的人,最高的成就,會是什麼? ——一個成功的殺手? 還是一個天生的殺人狂? ——他在這裡會制造出什麼成果?死人? ——還是“名利圈”慘案? 這一次,他們很快的沖了上去,但也很快的退了下來。

     快得像一次潮來潮去。

     三十三人上陣,退下來的時候,三十二人。

     少是少了一人。

     ——但比起前幾次,已可謂“折損不多”了。

     這一次,他們隻“折”了一人。

     這人便是使鐵鍊的藏族高手布拉格。

     他最勇。

     ——作為藏族的勇士,他曆經過數百十次的血戰、械鬥,曾赤手空拳在遇伏時力戰二十七名阻擊他的人,也曾身受十四創而奮戰到底,所以,遇上這樣慘烈驚心的大戰,以及這樣殘暴可怖的敵人,他一樣能奮不顧身,豪勇拼命。

     他走在最前面。

     所以雷怖便先選中了他。

     惜英雄者重英雄。

     也許,“殺戮王”雷怖“惜重”的方式是:砍下他的頭! 一刀斷頭。

     刀很快。

     雷怖一手抓住布拉格後頭的發,把他的頭顱拎了起來,然而,布拉格的身子仍在動。

     他仍在拼命,仍在揮舞鐵鍊,攻向雷怖。

     雷怖隻在必須的時候,微挪身形,避開來勢。

     然後他問:“痛不痛?” 他問他手上的人頭。

     人頭居然答:“不痛。

    ” 雷怖說:“我的刀太快了,所以你還感覺不到痛。

    ” 他這次隻殺一人。

     他這一刀隻要證實一件事: 他的刀已快得讓對方來不及感覺自己已斷了頭。

     他也為了要證明一件事: 他的刀快得足以讓斷了頭的人仍然可以對話、說話。

     那怕隻是一句話。

     他已證明了。

     證實了: 他的刀快! ——快得殺了人,而人仍不知自己已死了。

     他很滿意。

     所以,當那沒了頭的殘軀還不知自己已經喪命斷頭,而仍作出垂死的攻擊,一鍊又一鍊的打下來之際,他隻輕輕把手上的人頭往上一迎: “波”的一聲,鐵鍊砸在頭顱上! 頭裂。

     腦漿四迸。

     ——雷怖讓布拉格殺了他自己,打碎了他自己的頭。

     然後他很滿足的一步跨到櫃台前,抄起帳房算帳用的一支毛筆,還有撕下了一張紙。

     ——他要紙和筆幹什麼? 難道他要放下屠刀,立地寫作? 還是要算帳:跟别人以及他自己? 3.鬼怪般的快活 這次,他雖隻殺一人,但已足以震懾全場。

     大家都不敢再進攻。

     隻有退。

     因為大家發現這不是一個敵人: 而是一個狂魔。

     ——一個殺人狂。

     他每次殺人之後,看着刀口上滴落的鮮血,意有鬼怪般振奮與快活! 大家為之卻步。

     一時間,誰都沒有勇氣再上前攻殺他。

     可是,你不殺他,他可要過來攻殺你。

     他喜歡殺人。

     他要殺人。

     這是他的樂趣。

     也是他的職責。

     更可怕的是: 他一面殺人,一面盯着魚姑娘臉上望,樣态十分歡狂。

     ——就像殺出了快感,殺到了高潮! 他突然揉楔向剩下的三十二名膽戰心寒的敵人。

     大家都十分恐慌。

     但誰都不肯放棄抵抗: 正如誰都丁願放棄他自己的性命一樣。

     “唰”的一聲,刀光過處,血光陡現。

     這一次,三十二人,一個也沒少,反而,多了一人: 三十二人! 怎會發生這種事? ——怎會多了一人!? 的确是多了一“人”。

     因為其中有一個人,已斷為兩截: 成了“兩”人。

     ——“兩”個斷了的人! 一個人,給斬為兩截,可是一時未死,所以,也勉強可以稱之為“兩”個人: 至少,是兩截仍在活動的軀體。

     這次,中刀的是周升沖。

     他走避不及,還是雷怖特别找上他,不得而知,但雷怖一刀所落,就把他自腰斬為兩截! 刀快。

     刀法更快。

     因為太快了,所以着了刀的周升沖,一時還不知自己已給“斬斷”了! 他的下身仍在走: 還在走避。

     但他上身卻“叭”地跌在地上。

     他跟布拉格的遭遇很近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