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回 義士充配孟州道 妻妾玩賞芙蓉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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詞曰:八月中秋,涼飙微逗,芙蓉卻是花時候。

    誰家姊妹鬥新妝,園林散步攜手。

     折得花枝,寶瓶随後,歸來玩賞全憑酒。

    三杯酩酊破愁城,醒時愁緒應還又。

     話說武二被地方保甲拿去縣裡見知縣,不題。

    且表西門慶跳下樓窗,扒伏在人家院裡藏了。

    原來是行醫的胡老人家。

    隻見他家使的一個大胖丫頭,走來毛廁裡淨手,蹶着大屁股,猛可見一個漢子扒伏在院牆下,往前走不疊,大叫:“有賊了!” 慌的胡老人急進來。

    看見,認得是西門慶,便道:“大官人,且喜武二尋你不着,把那人打死了。

    地方拿他縣中見官去了。

    這一去定是死罪。

    大官人歸家去,料無事矣。

    ” 西門慶拜謝了胡老人,搖擺來家,一五一十對潘金蓮說,二人拍手喜笑,以為除了患害。

    婦人叫西門慶上下多使些錢,務要結果了他,休要放他出來。

    西門慶一面差心腹家人來旺兒,饋送了知縣一副金銀酒器、五十兩銀子,上下吏典也使了許多錢,隻要休輕勘了武二。

     知縣受了賄賂,到次日升廳。

    地方押着武松并酒保、唱的一班人,當廳跪下。

    縣主翻了臉,便叫:“武松!你這厮昨日誣告平人,我已再三寬你,如何不遵法度,今又平白打死人?” 武松道:“小人本與西門慶有仇,尋他厮打,不料撞遇此人。

    他隐匿西門慶不說,小人一時怒起,誤将他打死。

    隻望相公與小人做主,拿西門慶正法,與小人哥哥報這一段冤仇。

    小人情願償此人誤傷之罪。

    ” 知縣道:“這厮胡說,你豈不認得他是縣中皂隸!今打殺他,定别有緣故,為何又纏到西門慶身上?不打如何肯招!” 喝令左右加刑。

    兩邊内三四個皂隸,把武松拖翻,雨點般打了二十。

    打得武二口口聲冤道:“小人也有與相公效勞用力之處,相公豈不憐憫?相公休要苦刑小人!” 知縣聽了此言,越發惱了,道:“你這厮親手打死了人,尚還口強,抵賴那個?” 喝令:“好生與我拶起來!” 當下又拶了武松一拶,敲了五十杖子,教取面長枷帶了,收在監内。

    一幹人寄監在門房裡。

    内中縣丞、佐二官也有和武二好的,念他是個義烈漢子,有心要周旋他,争奈都受了西門慶賄賂,粘住了口,做不的主張。

    又見武松隻是聲冤,延挨了幾日,隻得朦胧取了供招,喚當該吏典并仵作、鄰裡人等,押到獅子街,檢驗李外傳身屍,填寫屍單格目。

    委的被武松尋問他索讨分錢不均,酒醉怒起,一時鬥毆,拳打腳踢,撞跌身死。

    左肋、面門、心坎、腎囊,俱有青赤傷痕不等。

    檢驗明白,回到縣中。

    一日,做了文書申詳,解送東平府來,詳允發落。

     這東平府尹,姓陳雙名文昭,乃河南人氏,極是個清廉的官,聽的報來,随即升廳。

    但見他:平生正直,秉性賢明。

    幼年向雪案攻書,長大在金銮對策。

    常懷忠孝之心,每發仁慈之政。

    戶口登,錢糧辦,黎民稱頌滿街衢;詞頌減,盜賊休,父老贊歌喧市井。

    正是:名标青史播千年,聲振黃堂傳萬古。

    賢良方正号青天,正直清廉民父母。

     這府尹陳文昭升了廳,便教押過這幹犯人,就當廳先把清河縣申文看了,又把各人供狀招拟看過,端的上面怎生寫着?文曰:東平府清河縣,為人命事呈稱:犯人武松,年二十八歲,系陽谷縣人氏。

    因有膂力,本縣參做都頭。

    因公差回還,祭奠亡兄,見嫂潘氏不守孝滿,擅自嫁人。

    是日,松在巷口緝聽,不合在獅子街上王鸾酒樓上撞遇李外傳。

    因酒醉,索讨前借錢三百文,外傳不與;又不合因而鬥毆,相互不服,揪打踢撞傷重,當時身死。

    比有唱婦牛氏、包氏見證,緻被地方保甲捉獲。

    委官前至屍所,拘集仵作、裡甲人等,檢驗明白,取供具結,填圖解繳前來,覆審無異。

    拟武松合依鬥毆殺人,不問手足、他物、金兩,律絞。

    酒保王鸾并牛氏、包氏,俱供明無罪。

    今合行申到案發落,請允施行。

     政和三年八月日知縣李達天、縣丞樂和安、主簿華荷祿、典史夏恭基、司吏錢勞。

     府尹看了一遍,将武松叫過面前,問道:“你如何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