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野史 第六十四回 七星岩焦芳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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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回七星岩焦芳殉節
長沙節度使寇複雷,一日聞元主诏廣右進兵,将欲伐宋。
暗思不如先發制人,即調集所屬将士,若廖雲、王彥、傅突、吳廣、屈突申、洪時錦、焦芳、斛律亢宗等八将,共征兵二萬有餘。
寇節度即拜斛律亢宗為都押牙統制,總攝軍事。
焦芳為前部;吳廣、王彥為後應。
次日起程,有前隊焦芳領兵三千,由營陽江華縣,直過臨賀嶺,一股銳氣,橫沖直搗,攻破富川縣,遂抵平樂。
平樂府守将王良楝,與焦芳大戰于鳳凰山。
宋師久練,所向無敵。
王良楝竟為焦芳所殺,元兵大敗。
宋師遂拔平樂。
斛律亢宗大軍始到,所屬州縣,傳檄而定,随告捷于長沙。
寇節度甚喜。
即命骁将曲遜,運糧直赴平樂,斛律統制遂進兵蒼梧。
宋師約束嚴明,軍民無犯,經行處,百姓歡呼于道,饋饷絡繹不絕。
前隊焦芳兵至蒼梧縣,隔江下寨,是夜忽見前山,火光燭天而起。
焦芳着驚,下令軍士,勿得妄動。
疊次見火,直至天曉,并無兵至。
次日訪之,始知此間有一山,名沖霄山,每三五夜,辄見火光。
相傳以為南越王趙佗,藏寶劍于山阿,故夜深騰光也。
焦芳喜曰:“劍氣沖霄,我兵之兆也!必下蒼悟矣。
”蒼梧太守管城璧,有文武材,兵屯城外,阻住宋師。
焦芳候大軍一到,遂渡南江,與元兵決戰。
管太守望見宋師,嚴陣以待,焦芳更不打話,挺槍躍馬,身先士卒,管太守揮刀迎敵。
不一合,元軍兩翼伏兵,從左右殺出,焦芳全隊,被圍垓心,斛律統制已到,即命屈突申、洪時錦二将,引兵殺入接應。
焦芳奮勇殺出,元兵遂潰。
管連城約住後軍,徐徐而退。
兩軍略有損傷,管連城見宋師嚴整、且衆,自知不敵,入城堅閉固守。
暗令一軍,截斷宋師糧道,俟糧盡從後擊之。
斛律統制見深入重地,亦慮及此,令後隊吳廣、王彥一軍,緊屯隘口,不時巡哨打探。
一日元兵被二将殺敗遁去。
斛律統制遂督将士,圍定蒼梧,一時軍中造起——車、飛雲梯、炮車、撞竿等項。
管太守随方禦敵,城不能下。
焦芳偶然觸動火光燭天之兆,見城上所設木幔樓槽,高與雲齊,遂用火箭,以小瓢盛油,灌石端,射城樓槽闆木上,瓢敗油散。
因以箭镞内竿中,射油散處,其火立燃。
複以油瓢續之,樓橹盡焚。
又聞城中囤積甚多,先用雀杏子,中空,以艾實之,系雀足上。
加火,于薄暮群飛入城,向囤積廬舍栖宿。
一時火發,管太守救應不及,軍心遂亂。
斛律統制即駕四輪車,立桔槔于上,令-卒蟻附而登,焦芳刺翻數人,奮勇上城,軍士繼之。
管太守知事不濟,自刎而死。
元兵死者無算,餘皆降之。
斛律亢宗入城安民畢,令将管連城葬之,即遣洪時錦、廖雲諸将,徇嶺溪藤容等縣,不日皆下。
養兵數日,命健将守定。
前隊焦芳又引兵直過浔州,此時桂林府行省參政蒯毅夫已得元主之诏,興師伐宋。
忽聞宋師入境,攻陷平樂、蒼梧二郡,大驚。
急料兵于榕樹門下,令将士選大将一人,須智、信義、勇賢、明者,主之。
副将二人:一主軍糧;一主馬糧。
智、信、仁、勇、忠義、平直者,主之。
總管四人:二主虞侯;二主押衙。
嚴勇谙識軍容者,主之。
子将八人。
明行陣金鼓,曉部置者,主之。
大将别湊八人,兼十六人。
副大将總管,别湊并同。
此外用判官二人,以沉毅深密者任。
至偏将軍一人,以勇猛果——敢,力敵萬夫者,主之。
副偏将二人,子将四人,以明旌旗金鼓節令者,主之。
城房二人,
暗思不如先發制人,即調集所屬将士,若廖雲、王彥、傅突、吳廣、屈突申、洪時錦、焦芳、斛律亢宗等八将,共征兵二萬有餘。
寇節度即拜斛律亢宗為都押牙統制,總攝軍事。
焦芳為前部;吳廣、王彥為後應。
次日起程,有前隊焦芳領兵三千,由營陽江華縣,直過臨賀嶺,一股銳氣,橫沖直搗,攻破富川縣,遂抵平樂。
平樂府守将王良楝,與焦芳大戰于鳳凰山。
宋師久練,所向無敵。
王良楝竟為焦芳所殺,元兵大敗。
宋師遂拔平樂。
斛律亢宗大軍始到,所屬州縣,傳檄而定,随告捷于長沙。
寇節度甚喜。
即命骁将曲遜,運糧直赴平樂,斛律統制遂進兵蒼梧。
宋師約束嚴明,軍民無犯,經行處,百姓歡呼于道,饋饷絡繹不絕。
前隊焦芳兵至蒼梧縣,隔江下寨,是夜忽見前山,火光燭天而起。
焦芳着驚,下令軍士,勿得妄動。
疊次見火,直至天曉,并無兵至。
次日訪之,始知此間有一山,名沖霄山,每三五夜,辄見火光。
相傳以為南越王趙佗,藏寶劍于山阿,故夜深騰光也。
焦芳喜曰:“劍氣沖霄,我兵之兆也!必下蒼悟矣。
”蒼梧太守管城璧,有文武材,兵屯城外,阻住宋師。
焦芳候大軍一到,遂渡南江,與元兵決戰。
管太守望見宋師,嚴陣以待,焦芳更不打話,挺槍躍馬,身先士卒,管太守揮刀迎敵。
不一合,元軍兩翼伏兵,從左右殺出,焦芳全隊,被圍垓心,斛律統制已到,即命屈突申、洪時錦二将,引兵殺入接應。
焦芳奮勇殺出,元兵遂潰。
管連城約住後軍,徐徐而退。
兩軍略有損傷,管連城見宋師嚴整、且衆,自知不敵,入城堅閉固守。
暗令一軍,截斷宋師糧道,俟糧盡從後擊之。
斛律統制見深入重地,亦慮及此,令後隊吳廣、王彥一軍,緊屯隘口,不時巡哨打探。
一日元兵被二将殺敗遁去。
斛律統制遂督将士,圍定蒼梧,一時軍中造起——車、飛雲梯、炮車、撞竿等項。
管太守随方禦敵,城不能下。
焦芳偶然觸動火光燭天之兆,見城上所設木幔樓槽,高與雲齊,遂用火箭,以小瓢盛油,灌石端,射城樓槽闆木上,瓢敗油散。
因以箭镞内竿中,射油散處,其火立燃。
複以油瓢續之,樓橹盡焚。
又聞城中囤積甚多,先用雀杏子,中空,以艾實之,系雀足上。
加火,于薄暮群飛入城,向囤積廬舍栖宿。
一時火發,管太守救應不及,軍心遂亂。
斛律統制即駕四輪車,立桔槔于上,令-卒蟻附而登,焦芳刺翻數人,奮勇上城,軍士繼之。
管太守知事不濟,自刎而死。
元兵死者無算,餘皆降之。
斛律亢宗入城安民畢,令将管連城葬之,即遣洪時錦、廖雲諸将,徇嶺溪藤容等縣,不日皆下。
養兵數日,命健将守定。
前隊焦芳又引兵直過浔州,此時桂林府行省參政蒯毅夫已得元主之诏,興師伐宋。
忽聞宋師入境,攻陷平樂、蒼梧二郡,大驚。
急料兵于榕樹門下,令将士選大将一人,須智、信義、勇賢、明者,主之。
副将二人:一主軍糧;一主馬糧。
智、信、仁、勇、忠義、平直者,主之。
總管四人:二主虞侯;二主押衙。
嚴勇谙識軍容者,主之。
子将八人。
明行陣金鼓,曉部置者,主之。
大将别湊八人,兼十六人。
副大将總管,别湊并同。
此外用判官二人,以沉毅深密者任。
至偏将軍一人,以勇猛果——敢,力敵萬夫者,主之。
副偏将二人,子将四人,以明旌旗金鼓節令者,主之。
城房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