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野史 第六十四回 七星岩焦芳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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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回七星岩焦芳殉節 長沙節度使寇複雷,一日聞元主诏廣右進兵,将欲伐宋。

     暗思不如先發制人,即調集所屬将士,若廖雲、王彥、傅突、吳廣、屈突申、洪時錦、焦芳、斛律亢宗等八将,共征兵二萬有餘。

    寇節度即拜斛律亢宗為都押牙統制,總攝軍事。

    焦芳為前部;吳廣、王彥為後應。

     次日起程,有前隊焦芳領兵三千,由營陽江華縣,直過臨賀嶺,一股銳氣,橫沖直搗,攻破富川縣,遂抵平樂。

    平樂府守将王良楝,與焦芳大戰于鳳凰山。

    宋師久練,所向無敵。

    王良楝竟為焦芳所殺,元兵大敗。

    宋師遂拔平樂。

    斛律亢宗大軍始到,所屬州縣,傳檄而定,随告捷于長沙。

    寇節度甚喜。

    即命骁将曲遜,運糧直赴平樂,斛律統制遂進兵蒼梧。

    宋師約束嚴明,軍民無犯,經行處,百姓歡呼于道,饋饷絡繹不絕。

    前隊焦芳兵至蒼梧縣,隔江下寨,是夜忽見前山,火光燭天而起。

     焦芳着驚,下令軍士,勿得妄動。

    疊次見火,直至天曉,并無兵至。

    次日訪之,始知此間有一山,名沖霄山,每三五夜,辄見火光。

    相傳以為南越王趙佗,藏寶劍于山阿,故夜深騰光也。

     焦芳喜曰:“劍氣沖霄,我兵之兆也!必下蒼悟矣。

    ”蒼梧太守管城璧,有文武材,兵屯城外,阻住宋師。

    焦芳候大軍一到,遂渡南江,與元兵決戰。

    管太守望見宋師,嚴陣以待,焦芳更不打話,挺槍躍馬,身先士卒,管太守揮刀迎敵。

    不一合,元軍兩翼伏兵,從左右殺出,焦芳全隊,被圍垓心,斛律統制已到,即命屈突申、洪時錦二将,引兵殺入接應。

    焦芳奮勇殺出,元兵遂潰。

    管連城約住後軍,徐徐而退。

    兩軍略有損傷,管連城見宋師嚴整、且衆,自知不敵,入城堅閉固守。

    暗令一軍,截斷宋師糧道,俟糧盡從後擊之。

    斛律統制見深入重地,亦慮及此,令後隊吳廣、王彥一軍,緊屯隘口,不時巡哨打探。

    一日元兵被二将殺敗遁去。

    斛律統制遂督将士,圍定蒼梧,一時軍中造起——車、飛雲梯、炮車、撞竿等項。

    管太守随方禦敵,城不能下。

    焦芳偶然觸動火光燭天之兆,見城上所設木幔樓槽,高與雲齊,遂用火箭,以小瓢盛油,灌石端,射城樓槽闆木上,瓢敗油散。

    因以箭镞内竿中,射油散處,其火立燃。

    複以油瓢續之,樓橹盡焚。

    又聞城中囤積甚多,先用雀杏子,中空,以艾實之,系雀足上。

    加火,于薄暮群飛入城,向囤積廬舍栖宿。

     一時火發,管太守救應不及,軍心遂亂。

    斛律統制即駕四輪車,立桔槔于上,令-卒蟻附而登,焦芳刺翻數人,奮勇上城,軍士繼之。

    管太守知事不濟,自刎而死。

    元兵死者無算,餘皆降之。

    斛律亢宗入城安民畢,令将管連城葬之,即遣洪時錦、廖雲諸将,徇嶺溪藤容等縣,不日皆下。

    養兵數日,命健将守定。

     前隊焦芳又引兵直過浔州,此時桂林府行省參政蒯毅夫已得元主之诏,興師伐宋。

    忽聞宋師入境,攻陷平樂、蒼梧二郡,大驚。

    急料兵于榕樹門下,令将士選大将一人,須智、信義、勇賢、明者,主之。

    副将二人:一主軍糧;一主馬糧。

    智、信、仁、勇、忠義、平直者,主之。

    總管四人:二主虞侯;二主押衙。

    嚴勇谙識軍容者,主之。

    子将八人。

    明行陣金鼓,曉部置者,主之。

    大将别湊八人,兼十六人。

    副大将總管,别湊并同。

     此外用判官二人,以沉毅深密者任。

    至偏将軍一人,以勇猛果——敢,力敵萬夫者,主之。

    副偏将二人,子将四人,以明旌旗金鼓節令者,主之。

    城房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