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野史 第三十七回 涪陵王大興屯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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僥幸,建宗廟,定都邑,開經筵。

     涪陵王皆次第舉行,惟定都邑、建宗廟二事,尚停議有待。

     統制嶽燕超承制,遂上屯田便宜七事:一謂、屯田備糧,戰守并用。

     二謂、開墾荒蕪,可得沃壤。

     三謂、裁騎兵,以省國家巨費。

     四謂、均逸勞,以免農人饋饷。

     五謂、閑暇即訓練士卒,兩不失業。

     六謂、積儲即繕治器械,各自為用。

     七謂、更番出征,人勞我逸,坐得必勝之理。

     燕超曰:“臣竊觀肇慶府德慶州;南雄府始興縣,汀州府上杭連城二縣,延平府永安縣,以及撫州府晉安縣,贛州府會昌、龍南、石城三縣,俱有隙地可墾,廢地可種,并故田公田,可得十餘萬畝,屯其要害,浚以溝渠,每人受二十畝,量地容兵,每屯軍以三分守城,七分耕作,給牛種,教樹植,複租稅,民不困而饷益饒,其無可屯田之慮。

    則留兵捍衛,如此更番疊戰,更相休息,以五隊列一寨,名曰“五花寨”,每隊五十人,二十面戰鼓,二十面旌旗,多造兵器,積儲糗糧,更以十人掃地叫殺,則兵堅寨固,兵精糧足。

    如此不越五年,臣能保其必勝矣!”涪陵王大喜,即命劉理屯德廣州,傅突屯上杭連城二縣,吳康屯始興縣,虞凱屯永安縣,焦芳屯晉安縣,王方屯會昌、龍南、石城三縣,而以張懷亮、馬遇樂二人為營田大使,經理屯務,總攝其成,不時撫谕勸課。

    又有關普靈進言:“請各鎮修軍政、各關嚴邊防,沿江置斥堠,招附豪傑,有能拔一州複一縣者,即如唐時方鎮之法,以團練防禦等使授之,使人樂為用;士有必死之心;軍無可奪之氣。

    與蒙古一決雌雄,不足畏也!”涪陵王甚壯其言,乃曰:“行兵多算則勝;少算則敗。

    況無算而欲取勝,其可得乎?”關普靈曰:“王者之兵,貴謀而賤戰,蓋以全取勝也。

    故百戰百勝者,非策之善也。

    語雲:未得勝,先料敗。

    預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斯無不勝矣?”涪陵王欣然曰:“如卿者,可言孫吳之略者矣!”随又訪任相之法于右丞韓昭,韓昭對曰:“自古人君,惟賴一相,相得其人,則朝廷正,而天下之事舉;相非其人,則朝廷亂,而天下之事廢。

    然任相之道,在人主能擇能用,能專能久而已。

    ” 昔管子語:‘齊桓公有雲:不能知人,害霸也;知而不能用,害霸也;用而不能任,害霸也;任而不能信,害霸也;能信而又以小人參之,害霸也。

    ’夫知人能信任,而參以小人,尚足以害霸。

    矧欲建中興之業乎?願殿下察管仲害霸之言,留神于君子小人之間,使諸臣得以竭盡愚衷,則中興不日可待矣!”涪陵王會意,乃曰:“昭烈任諸葛,苻堅任王猛,神宗任安石,高宗任秦槍,為治為亂,其大較也。

    ”衆臣畢悅而退。